新聞來源:(1) Factor This,2025/07/09 (2) Utility Dive,2025/07/09
新聞摘要
- 大幅縮短太陽能案場稅賦優惠時程: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A) 將太陽能案場申請 45Y 生產稅收抵免與 48E 投資稅收抵免的時程提前終止,對開發商形成巨大時程壓力。
- 太陽能製造抵免(45X)得以保留,但面臨中資限制:製造太陽能模組、電池的企業仍可獲得 45X 製造稅收抵免,但不得使用「外國關切實體(FEOC)」如中國製的零組件,導致供應鏈需快速去中化,否則將失資格。
- 家庭住宅太陽能補助取消:原本可享有 30% 稅賦抵免的25D 住宅太陽能抵免將於 2025年底終止,不再適用於家庭購置太陽能設備與電池儲能,預計將大幅衝擊美國屋頂太陽能市場與地方就業。
- 租賃型住宅太陽能仍可申請補助:雖然自用住宅太陽能抵免被終止,但租賃型屋頂太陽能仍可申請45Y / 48E 稅收抵免,使第三方擁有模式(如 Sunrun 等公司)成為市場少數倖存解方。
- 整體產業前景受打擊,引發業界強烈反彈:SEIA、SEMA 等太陽能產業協會強烈批評 OBBBA 將導致數千個案場受阻、數十萬工作機會流失,同時削弱能源轉型進程,並使中國企業可能受益於美國市場空缺。
- 川普加碼通過新行政命令,加強審查開工定義:要求財政部在 45 天內更新對「開始施工(beginning of construction)」的指引,防止風電與太陽能案場藉此規避新法中削減的 45Y 和 48E 稅收補貼規定。
最近美國Clean Energy產業可說在風口浪尖上,這篇私心緣故會更聚焦在太陽能,來談談最近川普歡樂的在美國國慶簽署的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這名字看幾次都覺得荒謬)對這個產業的影響,簡單結論就是太陽能、風能被砍的很淒慘,其他類型的再生能源(如電池、地熱、核能等)的稅收抵免則大致保留。
還記得川普剛上任時,多數分析是認為就算他個人不喜歡再生能源想要大挖石油,應該還是不至於大砍IRA的相關稅收減免,因為他的支持者(紅州)受惠於IRA甚至比藍州更多,只能說現在的美國政治沒人可以正確預測呢:)
根據非營利組織 E2 和 Clean Economy Tracker的報告,自2025年初以來,累計已有近155億美元 的新工廠和電力投資被取消。這些投資的大部分原計畫將在共和黨掌控的國會選區進行。
那麼,原本IRA與太陽能有關的補貼有什麼?又被怎樣修改?
§45Y — Clean Electricity Production Tax Credit(PTC,生產型稅收抵免)
- 適用對象:針對新建、無碳排的發電設施,主要是 商業/公用事業規模案場
- IRA抵免方式:提供給無碳排的發電設施(包括太陽能、風電、核能等),根據實際發電量計算,每發電 1 kWh 補助一定金額。補助時間為發電後的前 10 年。
- 簽署通過版本:2026年7月4日(即法案「生效一年後」)之後動工的項目必須在 2027年12月31日之前投入運營,否則將失去稅收優惠。2026年7月4日之前動工的項目(即法案「生效一年內」)之前動工,則不受2027年底前投入運營的硬性期限限制,有更寬裕的施工時間。
§48E — Clea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Tax Credit(ITC,投資型稅收抵免)
- 適用對象:大致與PTC相同,皆針對新建、低碳的大規模案場
- IRA抵免方式:同樣是針對乾淨能源的稅收抵免,但此補助允許企業根據「建設成本」的一定比例,預先獲得稅務優惠,如果滿足普遍工資和學徒要求,可申請最高 30% 的建置成本抵免。此補助原先預計維持至2032年,之後補助比例會逐步下降。
- 簽署通過版本: OBBBA 終止了在 2027年12月31日之後投入運營 的風能和太陽能項目獲得 § 48E 抵免的資格。唯一例外是那些在法案頒布後十二個月內開始建設的風能和太陽能項目。
§25D — Residential Clean Energy Credit(RCEC,居家再生能源設備的投資稅收抵免)
- 適用對象:安裝再生能源設備(如住宅加裝太陽能板、太陽能熱水器、家用電池等)的個人住宅用戶
- IRA抵免方式:讓屋主可以將部分設施成本直接抵減聯邦所得稅,減少投資太陽能、儲能等設備的初始負擔,抵免比例為符合條件設備成本的 30%,與ITC相同,此抵免比例原預計持續到 2032 年,之後補助比例會逐步下降。
- 簽署通過版本:自 2026 年起即取消該項稅收抵免。
§45X — Advanced Manufacturing Production Credit(先進製造生產抵免)
- 適用對象:這項稅收抵免是美國《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 IRA) 的關鍵組成部分,提供稅收補助給在美國本土製造乾淨能源設備的廠商,以加強國內供應鏈、創造就業機會並減少對外國供應商的依賴。
- IRA抵免方式:45X 抵免不是一個統一的百分比,而是根據不同類型的合格產品,按單位或成本百分比計算。從 2030 年開始,抵免額將逐步遞減
- 簽署通過版本:針對太陽能大致保留條文與時程, 但徹底取消了2028年之後生產或銷售的風力發電組件的所有45X PTC資格。
除了削減金額與縮短補助時程外,最後通過版本還有一項值得注意的限制:補助申請者或其設備,不得涉及特定「敏感來源」,也就是所謂的 PFE(Prohibited Foreign Entity,被禁外國實體) 與 FEOC(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受關注外國實體),簡單來說若所使用的設備或服務超過一定比例來自美國認定的高風險國家(主要指中國),就有可能喪失申請資格。也就是說「美國製造」還不夠,供應鏈也須迅速轉向非中資,否則可能失資格。
還沒完,才剛簽完OBBBA不久,川普加碼簽署新行政命令,要求財政部在 45 天內更新對太陽能、風能「開始施工(beginning of construction)」的指引,防止開發商「假開工、真延後」,也就是名義上啟動項目,其實還沒動工、拖延至更晚完工,以保住原有稅收優惠。目前狀況是只要開發商能證明項目已經開始施工(例如購買了主要設備、或進行了實質施工),就可以鎖住當時的稅收資格,哪怕完工時間較晚也沒關係。
具體指引會怎麼樣還沒公告,但預測有可能會要求「實質工程進度達一定比例」,不能只是小額採購或形式性動工。但不管怎樣,這些政策不確定性已經讓開發商不願承擔未知風險,很多案場已經喊卡。
支持這個法案的人最常說的是應該要遵照市場機制,而不是要求政府一再的介入、補貼,這說法也不是很站得住腳,以後可以來寫一篇。
之前聽主管用”Solar Coaster”來形容最近太陽能的處境,真是不能再更貼切了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