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三章介紹平安祭(又稱「酬恩祭」或「團契祭」)的條例。與燔祭(全然焚燒)與素祭(獻上勞苦成果)不同,平安祭強調獻祭者、祭司與神一同分享,象徵與神和好的交通與團契。此章的重點在於獻祭牲畜的規定、獻祭之法,及關於脂油與血的嚴格禁令。 一、平安祭的總則(3:1–5)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群獻的,不論是公是母,必須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v.1)獻祭者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周圍(v.2)。祭牲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肝上的網子要焚燒在壇上,與燔祭同獻(v.3–5)。 屬靈意義:平安祭不同於燔祭需全然焚燒,而是焚燒特定部分(脂油等)。這表明平安祭重點在「分享」——部分歸神,部分歸祭司,部分歸獻祭者。象徵神與祂百姓共享和平與團契。 二、羊作平安祭的條例(3:6–11) 若獻羊為平安祭,也可用公的或母的,必須無殘疾(v.6)。其獻祭方式與牛相同,宰於壇北邊,血灑在壇的周圍(v.8)。羊的脂油、全尾巴(近脊骨處的肥尾羊,為當地特有)、內臟周圍的脂油,都要焚燒獻給耶和華(v.9–11)。 屬靈意義:脂油被視為最好的部分,獻給神象徵將最肥美、最上好的歸於祂。敬拜不是獻上餘剩,而是獻上最美的。 三、山羊作平安祭的條例(3:12–16) 若獻山羊,條例與牛羊相同(v.12–15)。所有的脂油都要焚燒在壇上,作「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v.16)。 屬靈意義:無論牲畜的種類,條例一律一致,顯明神對敬拜的要求普遍而公平。重要的不在祭牲本身的差異,而在合乎神規範的獻上。 四、禁止吃脂油與血(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屬靈意義:脂油屬於耶和華,象徵最美好的要歸給神,不可據為己有。血代表生命,生命屬於神(參17:11),因此不可食用。這禁令提醒人生命的主權在神,而贖罪也必須藉血完成,預表基督的寶血。
《利未記》第三章的平安祭顯明:這是與神共享的祭,強調交通與團契;最上好的部分要獻給神,象徵祂配得至美;脂油與血不可食用,表明生命屬神,贖罪也必須靠血; 平安祭最終指向基督:祂藉血成就了平安,使人與神和好(西1:20),並邀請信徒在祂裡面享受真正的團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