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要點
1. 依據與組織單位
114 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稱「本招生」)依據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規定訂定。本簡章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考分會)**編印,並由其統一辦理分發作業。
2. 成績採計與級分計算
- 採計科目規定:各校系可訂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英聽)成績及至多 2 科學科能力測
驗(學測)成績作為檢定標準。採計科目須於學測、分科測驗、術科
考試中訂定 3 至 5 科,其中分科測驗至少須採計 1 科。 - 分數計算: 學測作為檢定科目時,採 15 級分制。 學測和分科測驗作為採計科目時,
均採 60 級分制計算成績。 術科考試採百分制計算成績。 - 檢定標準:學測檢定標準分為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英聽檢定標準分為
A、B、C、F 四級。若學測「數學A」、「數學B」同時作為檢定科目,考生
通過其中一科即算通過檢定。
3. 分發與錄取原則
- 分發程序:依循「先檢定、後採計、同分再參酌」的程序辦理。
- 加權總成績:錄取依採計科目加權後總成績擇優錄取。
- 同分參酌:採計科目加權後總成績相同時,依校系自訂的同分參酌順序: 逐科以 60
級分制(術科以百分制)比較成績。 若仍相同,再依同分參酌順序逐科以
「換算級分前之實得分數」比較成績。 若比較至最後一科仍相同,致使錄取
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則一併錄取。 - 最低登記標準:考生的採計科目未加權的級分總和若低於校系所訂的最低登記標準,
則不能參加分發(採計術科的校系多不設此限)。
4. 登記資格與特殊身份
- 基本資格:須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 未錄取限制:考生必須未於 114 學年度下列招生管道錄取(如特殊選才、繁星推薦、
申請入學等共 13 項)或已完成放棄錄取資格程序,始得參加登記分發。 - 證明文件審查:欲參加分發者,應辦理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包括學力審查、特種生加
分優待審查及聽覺障礙審查。 - 特種生加分:特種生(如蒙藏生、僑生、原住民學生、退伍軍人、政府派外工作人員
子女等)需經審核,其優待分數是以採計科目原始總分(未加權)乘以
優待加分比例。 聽覺障礙:聽覺障礙達中度以上者,經審查通過,分發
時不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限制。
5. 校系分則資訊(部分範例)
「貳、校系分則」中列有各校系採計科目的加權比例、同分參酌順序,以及選系說明(如修業年限、公費生規定、特殊身體限制等)。
- 公費醫學系:114 學年度分發入學招生管道中,醫學系公費生共 30 名。例如國立陽明
交通大學醫學系(公費) 為衛福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修
業 6 年享公費待遇,並需完成訓練後服務 10 年。 - 醫學系檢定/採計(部分學校):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學系要求國文、英文須達頂標。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自費/公費)要求國文須達前標。 - 術科校系(音樂組):例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音樂學系採計項目包括主修 80%、副修
5%、樂理 5%、視唱 5%、聽寫 5%,且術科未加權成績不得低於 80 分。
二、 個人申請入學要點與準備
1. 申請限制與階段
- 每人至多申請普通大學 6 校系、科技大學 6 校系。
- 申請入學分為第一階段篩選(比學測分數、過檢定標準)與第二階段指定甄試(比面試、學習歷程等)。
- 醫學系申請:學測成績只是甄試門票。近年來醫學系學測成績佔甄選總成績比例逐年下降,例如陽明交大醫、成大醫的書審面試佔比高達 90% 以上。
- 經濟弱勢生:應留意「扶弱措施」及「願景計畫生」制度。
2. 學習歷程檔案準備(二階甄試)
- 準備方向:準備審查資料時,應對準校系分則中的審查資料要求,注意各系的格式和
內文規定。 - 學習歷程自述:應以「故事型」方式呈現。
內容應圍繞以下結構:
起:從生活經驗出發,說明對此領域產生興趣的契機。
承:說明有哪些特質與能力適合此領域,並列舉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佐證。
轉:描述遇到的挫折或困難,以及為突破困境所做的努力和嘗試。
合:總結個人成長,並對未來自我期許。 -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應以「類別型」方式呈現,至多 800 字,照片至多 3 張。應優先
呈現與校系關聯性強的內容(說明參與動機、事實過程、收穫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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