惋惜與同情災民的苦難
這次堰塞湖潰流造成多位居民死傷、失聯、房屋淹沒與財產損失,
尤其是在下游居民可能未能及時撤離,讓人感到深深的遺憾與痛心。
因為災難來得快、變化大,許多人的防線被打破,許多家庭可能瞬間失去避難的空間與渠道。在這悲劇中,我對受災族群的同理心最為強烈,那些原本只是安居於此的居民,
日常生活被突如其來的洪水與土石流打亂,很多人在短時間內被迫做抉擇。
看到這樣的災情,讓人反思我們對於風險、對於預警的體察是否足夠。
大自然無情的力量
台灣地形多山、降雨強勁、土壤與岩層容易受到侵蝕、斷層或崩塌影響。
堰塞湖本質就是自然崩塌、土石堵塞河道,加上暴雨不斷補給,
可能在短時間內形成高壓水體。這類現象在山區、河谷地區特別容易發生,
是地質、降雨與坡地不穩三者交互作用的產物。
此次花蓮的堰塞湖是在上游崩塌後形成,壩體高度、蓄水量、下游居民密度等條件交錯,使得一旦潰流,影響可能非常巨大。值得強調的是,這不是單純的「颱風帶雨」那麼簡單,而是有「潛在地質隱憂 + 長時間誘因累積」的特性。
防災體系與責任落差
災難發生後,很多媒體與學者都把焦點放在「政府有無預警、撤離是否及時、通報系統是否有效」等議題上。
根據目前公開的報導與資料:
有學者指出,中央政府在通報與風險溝通方面存在疏失,例如警示範圍、風險溝通程度不足。
有報導提到,中央已多次通報地方政府進行撤離動作,但地方在執行、動員、疏散速度等方面有落差。
被害者中,有人是在中央劃定的強制撤離範圍內卻仍遇難,這引來許多檢討與質疑。
這讓人不得不思考:在重大災害面前,應該是 中央 + 地方 + 社區 三層機制齊力,
一起承擔防災責任,而不是互相推諉。
解決之道
一、短期應變:把災害傷害降到最低
即時撤離
建立清楚的「一聲令下」機制,中央下達紅色警戒後,地方必須立即強制撤離,不能拖延。
區域居民要有「一聽到就走」的避難意識。
快速救援
下游設置臨時避難所與交通接駁點。
災情資訊透明化,避免居民因「不清楚狀況」而耽誤撤離。
應急監測
無人機與即時影像監控堰塞湖壩體變化。
透過感測器監測水位、壓力,當壩體有潰決跡象能立即預警。
二、中期改善:提升台灣災防韌性
危險地區地圖化
將台灣所有高風險的堰塞湖潛勢區標示清楚。
下游居民應該一眼能看出「家園是否在潰決淹沒範圍內」。
防災教育
學校、社區定期演練「堰塞湖潰決時怎麼跑」。
強調「垂直避難」(就近爬到高地或建物高樓),避免走遠路耽誤時間。
強化通報
整合中央、地方、警消三方的災害簡訊與廣播系統。
簡訊內容要簡單直白:「堰塞湖潰決危險,立刻撤離往○○方向!」
三、長期制度改革:避免人禍加劇天災
中央與地方責任釐清
法律明訂「中央警戒 → 地方必須強制執行撤離」,避免推諉。
事後檢討應有追責機制,否則制度缺乏約束力。
科技投入
發展 AI 災害預測模型,結合地質監測、雨量與河川流量。
即時模擬堰塞湖可能潰決的淹水範圍,提供撤離決策依據。
國際經驗借鏡
借鑑日本、瑞士等山區國家,他們對於堰塞湖潰決都有「分區警戒 + 強制疏散 + 垂直避難建設」。
例如日本在危險區常設置「高台避難設施」,讓居民不用遠跑也能暫避。
總體來說:
花蓮這次堰塞湖事件是一次嚴重的災害警鐘
我們不能只把它歸為「天災」,也必須正視「人禍」的可能。
防災體系若有缺口,即使是強大的自然力量也可能被部分阻擋;
但若體系本身有漏洞,那麼一旦自然力量來到,就極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