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報導,行政院決定普發一萬元。出家人[釋昭慧]法師呼籲大家不要領取,捐給國家,並且說:政治人物普遍認為,選民都是愛錢的。暗示政客投人民所好,用發錢來爭取選票。
![愛錢是人性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norotation=true&quality=80&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c49ad904-7b37-4ddf-9703-95e5c7b3ca4e.jpg&width=740&sign=cXyst6yuLbj_RhJVFtkE3hWWFuWwtHv-Itmhyl7F79Q)
愛錢是人性 ([陳傳義]拍攝)
莫非法師已經超拔凡塵,忘記了「愛錢」其實是人性?全世界最厲害的籃球運動員都想去美國NBA,不就是想賺那數千萬美元的年薪嗎?臺灣最棒的棒球選手優先選擇去美國、日本職棒,不就因為薪酬更高嗎?近年有許多韓國啦啦隊女孩應聘到臺灣跳舞,不就是為了高於韓國20倍的收入?藥商若不愛錢,怎會把進口的外國藥品加倍價格販售?而舉世皆存在的貪官污吏枉法收賄、黑幫販毒走私、詐騙集團巧取豪奪,種種罪惡不也肇因於「愛錢」?當年中共的「人民公社」之所以失敗,不正是由於違背人性?因為做多做少都跟財富沒關係。
但「愛錢」都是罪惡嗎?不是喔,它也有積極性。大家因為「愛錢」,於是願意貢獻自己的才智或勞力,為社會創造福祉--有營養的食物、完備的醫療、便利的交通、豐富的物資、悅人的娛樂等等。企業用高薪吸引優秀人才,設計製造進步的產品,提供優質的服務,也為企業創造更多利潤。宗教領袖可以鼓勵信徒基於信仰來做功德,但執政者想把事情做好,卻不宜對國民訴諸做功德的情操。例如當前臺灣面臨的募兵不足、中小學找不到教師、醫護人才流失等問題,如果執政者願意正視「愛錢」的人性,想必會比較容易解決。![有「愛錢」驅力,讓眾人創造出社會福祉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norotation=true&quality=80&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6f84c675-4730-4151-abb8-c9f3dff0fdb1.jpg&width=740&sign=DsT0o0Tc2oOUc_qBqbxcy8a4vHrG3tuyaUC-UcY0jg4)
有「愛錢」驅力,讓眾人創造出社會福祉 ([陳傳義]拍攝)
這位出家人似乎有所誤解,普發一萬並未硬要從乾癟的國庫挖錢(傳聞我們還能捐款給以色列,說明國庫並不空虛),而是把超出預算徵收的稅金拿出一部份給國人。這樣的舉措國外也屢見不鮮。把錢發到人民手上,依鄙人淺薄的見解,有三點好處:
.不管國人如何使用這些錢--買新電器;吃幾頓好料;買新衣裝扮自己;帶家人去度假--每個人必定用在最需要或最渴望的消費,於是使這些錢發揮的效益最大化。
.當這些錢投入消費,能活絡經濟,促進生產,除了提升全體國人的幸福,也增加了國家的稅收。
.大家拿到一樣多的錢,對富豪而言微不足道,對窮人而言卻是頗大的數目。如此有助平抑貧富差距,即使效果渺小。
當然,對於手頭寬裕財富自由的人們,假使覺得多那一萬元沒甚麼差別,捐出來做公益,的確是值得鼓勵的善舉。但我認為還是依照自己認同的價值目標(扶貧、救災、環境保育、幫助殘障、愛護動物等),選擇信譽良好的慈善公益團體,比較妥適,不必讓政府官員幫我們決定錢的去向。畢竟,民間慈善團體對捐款的使用,受到法律約束與內政部的監督,但政府機關怎麼花錢,誰來監督?往昔真的發生過政府管理的捐款被用在非捐贈目的,實在令人缺乏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