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看見一份「非典型親密關係契約」。兩個人不是情侶、不是夫妻,卻簽下一紙合約。寫明多久見一次面、如何相處、何時可以解約。乍看之下,像是某種新潮的關係設計。但心裡卻忍不住浮現一個疑問:愛,真的需要用契約來維繫嗎?
愛與契約的矛盾
愛的本質是自由,是甘願,是不計代價的靠近。契約的本質是約束,是條件,是為了避免失控的保護網。當愛被放進契約裡,安全感與窒息感會同時誕生。有人覺得被保障了,有人卻覺得被困住了。若真心存在,何需契約?若愛已不在,契約也不過是一張紙。
親情需要契約嗎?
父母會和子女簽契約嗎?朋友之間會為見面頻率立下條文嗎?不會,因為那些關係是無條件的,是自然流動的。偏偏愛情最脆弱,也最容易變質。於是人們試圖用契約來填補信任的空洞。但越是用力框住,越顯得內心的不安。真正的愛,不是靠條文維持,而是靠選擇堅持。親密的表演與羞恥的失落
人穿衣,是因為懂得羞恥;但如今,裸露不再是親密的象徵,而成了一種表演。身體的靠近,不再需要情投意合,只要彼此願意交換目光。真正的羞恥,似乎早已被視為過時的美德。我們以為自己更自由了,卻不知界線已悄然模糊。親密不再需要深情,身體不再需要信任。人們說這是開放,是進步,是選擇。但在某些夜深人靜的時刻,我們是否也曾懷念那種只為一人保留的靠近?
信任與人品的重量
我們活在一個偽裝盛行的時代。走進人群,眼神閃爍、語言包裝,連情感都像是精心設計的劇本。但最令人心寒的,是當這樣的表演發生在最親密的人之間。當你以為那個與你共枕的人,心裡卻藏著另一套劇情;當你以為愛是一種坦誠,卻發現彼此都在角色裡互相試探。我曾以為,愛一個人是單純的。即使他有些缺點、有些不完美,我也不過是凡人,怎會苛求?但這些年下來我才明白~人品,真的很重要。
尤其是伴侶,尤其是那個你願意交付脆弱的人。因為愛不是只靠感覺,更是靠信任。而信任,不是甜言蜜語堆疊出來的,是日復一日的誠實,是在你看不見的地方,他依然選擇不傷害你。人品,是一個人最深層的底色。它決定了他如何對待你,也決定了你是否能安心地靠近。當愛失去了人品的支撐,它就像一座空殼的屋子,再美,也住不進心!
愛,是每天一次新的選擇
契約或許能規範行為,但從來不能規範心。愛一個人,不是簽下一張紙,而是每天一次新的選擇。若有愛,契約多餘;若無愛,契約無用。所以,與其簽下文字,不如在心裡,時時刻刻,重新選擇一次~選擇靠近、選擇理解、選擇不離不棄。因為真正的愛,是自由裡的堅定。不是被約束的承諾,而是無需約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