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看過了泰絲的名著《莫拉的雙生》後,我覺得輕易被圈粉的情況應該並不少見吧?而且春天出版社幾乎是有心把泰絲的作品一網打盡,在我的有生之年裡不斷地換張書皮再版上市似乎是個雖然沒有新意,可卻又是勢在必行的一場搶錢大作戰。但是,哪個有名的作家的作品是這樣被拿來操作呢?
後來我又看了她的另一本叫《小鎮醫生》,這次我就開始提高我的警覺性了,雖然文筆流暢且爆點仍然讓我略帶著點體會耐人尋味這句話的意思。於是這次我翻回了春天出版在他們說故事人系列的早期作品(第七十本),當然就是泰絲的《再死一次》這本讓我不禁聯想到寶瓶文化出版過的道格拉斯寫過的一本《如果那天我沒死》,然而在拖拖拉拉的現實生活牽絆,以及以為自己滿腔熱血沸騰卻在事後,覺得就像個小丑作賤自我的花蓮光復救災奔走的打斷閱讀,我終於發現,最讓我把一本小說看了半個月有餘的最大原因,就是這個故事根本就是一套無聊的狗血收藏家既俗套又充滿贅述的荒謬爛作。
整個故事裡有百分之七十(?)都在寫著非洲生物的生活習慣、打獵的注意事項、剝殺獵物的各種方法與點線面教學(?),其中鑑識科與警探的私人生活對話與劇情,也與我,也與我的小孩,與我最近放款給的民間借貸業者,與我的生活任何一方面都毫不搭嘎的娘炮埋怨對話,真是不誇張,翻到哪都可以跳過不用看了,就這樣毫不客氣地洋洋灑灑拼湊了兩百五十頁有餘,看到後來我也捏著口鼻以一種毫無興致地觀察心思去迎接破案的到來,畢竟俗套就是俗套,這種羅斯麥唐諾已經用到讓我哈欠連連的陳腔濫調,沒想到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的二零一四年,泰絲還是硬要邊湊出一篇可以用來拍影集的狗血劇情,讓我本來一腔熱血的心情來看泰絲,卻落得一整個失落到把書丟在陽台過夜也不覺得可惜的唾棄心情。
其中為了殺人的那種用了上天下地都做不到的麻煩手法,孫悟空的七十二變又疊加唐三藏的翁哩右的欲蓋彌彰,你能想想在物理實現與心情奔波的任何一方都意義甚微的殺人手法,究竟這種為了拼湊一個懸疑案件而製造出來的劍走極端,究竟賣點就是在欺瞞我們這種對於收有收藏癖好的傻讀者嗎?
嗯,非常無聊拖沓的商業小說,千萬不要浪費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