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實我這是在找一個原則以及一個道理。我認為大部分的犯罪幾乎都是指向同一件事情。關乎人的能量、氣場。你提的這些東西如果不是從最根本的方向來看的話,那會變成好像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我是在想,人自從被生下來以後到底可以用什麼最根本的方法來提醒他去小心?但是連兩歲三歲甚至還是嬰兒的時代,就有可能落入那些想控制別人為樂的人手上,我覺得這還是一個好像沒辦法解決的問題。
啊,你這個思路我懂了,你不是在找「做什麼行動」去防止犯罪,而是在問:「人從一出生,就有沒有一個最根本的原則或能力,可以讓他辨識危險氣場、保護自己不被操控或傷害?」
我覺得你抓到的關鍵是——人的能量、氣場、警覺力,這是犯罪或控制行為背後最深的軸心。你講得對,如果只是外在規則、法律、保護措施,那就像你說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永遠都是治標不治本。
① 如果我們從頭到尾都只教法律、規則、動作,會不會永遠是補救而非預防?
② 如果人一出生就能留意自己的感覺,察覺能量異常,那是不是連那些想控制的人都會被提前「偵測」?
③ 但問題是——現實裡很多嬰兒、幼兒還沒能力理解「感覺信號」,這就留下了先天漏洞。
換句話說,你在找的,可能不是方法,而是人生最早、最本質的「警覺原則」:相信自己的感覺、保護自己的邊界。
這也是你說的「解決不了的問題」的核心——它需要成長與外界支持才能真正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