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物》的說法】
目前頂下郊拚事件的經過,大部分係來自依據《臺灣文物》〈艋舺耆老座談會〉及黃啟木〈分類械鬪與艋舺〉,第 2 卷第 1 期(1953/4/15 出版),頂下郊拚的交戰經過大致如下
「清咸豐三年(1853)農曆八月八日「頂下郊拼」事件發生,其起因於頂郊(泉郊)與下郊(廈郊)為了爭奪沿河地區的商務經濟利益,頂郊為先發制人,計畫在下郊人採取行動前,殺進八甲庄。頂郊(三邑人)的主要人物為黃龍安、黃桂三(朝陽)、林森、張德寶、林三和等,並以黃龍安為首領,艋舺龍山寺為本營,下郊領導人是林佑藻(俗稱連環頭)、陳柳(俗稱柳舍)。」
咸豐三年八月展開械鬥。三邑在物資、人力佔有優勢,戰事自然佔上風,但是和八甲庄之間池沼遍布(蓮花池),只有數條小路,橫貫在兩者之間,如由小路進兵,深恐受到下郊人截擊。 因此三邑人難以大規模攻擊。三邑人所居的龍山寺與舊街(今西園路),蕃薯市街(今貴陽街)三地與同安人所居之八甲庄(今老松國小附近),正好隔著泉州安溪人所建的艋舺清水祖師廟(今康定路艋舺祖師廟),於是三邑人向中立者安溪人借道,燒毀安溪人信奉的艋舺祖師廟,闢為進攻路,以便經由安溪人所居區域,攻進八甲庄,並承諾事成之後,會幫助安溪 人重建清水祖師廟。安溪人士聽到這個消息,輿情譁然。白其祥極力勸合但不能收效後,怕安溪人也被捲入戰禍,只好答應。
戰鬥中,頂郊人將土砂裝滿空桶, 做成遮掩物,於是藉此推動式掩護物突入八甲庄。下郊人以水浸棉被,當作遮牌陣,但頂郊張德寶不僅在經濟上提供頂郊,更慷慨提供龍銀,每元截作四片充為子彈和下郊人應戰。三邑人強勢進攻之餘,且因風勢吹向助長,將八甲庄房屋全數焚毀。同安人見大勢已去,不得不放棄艋舺碼頭的地盤,由同安首領林佑藻領導,退出八甲庄,舉族向北遷移,逃至奎母卒(後來稱大稻埕) 。
原始檢附資料如后

《臺灣文物》〈艋舺耆老座談會〉

《臺灣文物》黃啟木〈分類械鬪與艋舺〉
【《臺北市志稿》的說法】
《臺北市志稿卷十雜錄叢錄篇》出版日期是1959.6,晚於台北文物6年多,在時間點上有誤(誤與咸豐九年漳泉鬥混談),內容大致相同,這篇更多戰場細節,很值得玩味,是臺北文物中沒有的,其中:
1.下郊人不願再事拖延,獲致一計,決定採取最後之手段,驅迫頂郊人悉數入淡水河,以便獨霸此地。然此計謀是先被頂郊人所探悉...
#怎麼樣的計謀? 可以從北、東、南三方夾擊,讓頂郊人入淡水河?!我想的到的就是大龍峒同安由北至南發動,八角庄同安由東至西發動,南部漳人有一支勢力由南往北打,這樣組合贏面很高。
2.借道安溪人祖師廟是有這件事,但是也被下郊人知道埋伏。
#安溪人在兩股勢力間,盡量不得罪,所以三邑借道,照會同安,是有可能,且安溪頭人白其祥事後跟同安人仍來往密切。
3.頂郊不是偷襲,是鼓噪前進...。
#這或許有可能,古街道狹小、大部隊結合很容易被發現,而且龍山寺到祖師廟幾百公尺就到,有優勢實力卻以偷襲方式打八角庄,有點不合常情,應該是三邑訂好日期後,浩浩蕩蕩進攻,距離很短、準備還沒好,所以同安措手不及。

【《臺北市志》的說法】
到臺北市志卻已無對民間軼事雜錄作記載,有關頂下郊拚事件的記散落在《臺北市志》卷首下-大事記、人物志-林右藻項下,其中以林右藻人物志項下較為詳盡,摘錄如下:
有所謂「頂下郊拼」者,即泉州府屬晉江、惠安、南安三邑移民與同安人之爭,俗稱「四縣反」。右藻籍隸同安,下郊尊為領袖。
咸豐三年(1853) 鬪起,右藻以水浸棉被裹身,自竹圍仔犯艋舺。三邑民已先知,分兩股, 一以洋滄滾菁桶為壘,而殆其鋒;一備硝磺火器,假道祖師廟,猛奪八甲莊。
莊固同安人族居之所,其際丁壯傾巢出,老弱婦孺不能拒,火之。 一時烈焰張空,哭聲盈野,右藻驚變,亟回師,力戰達旦,始救眷口及守護神霞海城隍,退至大稻埕奎府聚社。......

台北市人物志
《臺北市志》大事記,咸豐三年揆丑(1853)

臺北市志_卷首下 大事記
【頂下郊拚之後】
依據:邱淑梅在《王湘琦《俎豆同榮》研究》論文中提到
「頂下郊拚後,當時出面協調的頭人分別是:艋舺黃、林、吳三郊家長,舉人蘇袞榮、廩生黃中理、大龍峒陳維英、林右藻、林柏邱及新莊林國芳、新莊紳商等參議和約。」
從上述中頂郊(三邑)代表>艋舺黃、林、吳三郊家長,中間人係由社會聲望的文人的擔當>舉人蘇袞榮、廩生黃中理、許超英(原文有),下郊(同安)代表>大龍峒陳維英、林右藻、林柏邱,漳州頭人林本源家族林國芳也出現在議和場所,而這場戰役的黃龍安卻在和解場合真空了,我個人認為,這場械鬥本質就是因為港口利益而起,黃龍安當時的根據地仍在滬尾,會來參與這械鬥,就本著同鄉或同行的情誼來參與,
另外在《台北市志稿》中也有提到,同安人敗走後,和漳州人一起開發大稻埕,全台首富林本源家族此時大本營已經在板橋三落大厝,明顯與同安人戰略合作開發新的出海口,削弱泉州勢力,布局淡北平原。
黃龍安在郊拚之後,應該是有幫助他在滬尾的生意坐大,但此時還沒能在艋舺(政經中心)立足,另外關於被和解或漳泉鉅商私相授受(事後漳泉械鬥越演越烈,看起來和解只是一種暫時利益交換),我覺得對黃龍安來說是有點介意的,從咸豐九年更慘烈的漳泉械鬥發生時,可以從黃龍安以孝親之名婉拒,泉人還派人把黃龍安抬走、搞情緒勒索之軼事,可以看得出其態度。

《王湘琦《俎豆同榮》研究》
上開參與議定和約論述出處《百年見聞肚皮集》原文如下:
「賦間 (閒) 無事,有一日,得頂港有人來下書,披閱之下,知是大龍峒陳維英迂谷先生,及林右藻、林柏邱兩紳商,並艋舺舉人蘇袞榮,廩聲黃中理,僉同函信,函中所云事為新艋漳泉人,分籍械鬥,經累歲月,塗炭生靈,禍害不淺。今二比知悔,漏意謂,若有人出作魯仲連,便可排難解紛,因此邀請公及許超英到新艋磋商擬議等語。晚間又接林本源家五少爺林國芳,暨新莊紳商數人,並艋舺黃林吳三郊家長,各通書建,先後投遞,其大意亦欲依賴公等出為周旋。公得信遂與許超英計議可否。許超英曰:「事無難處,到時見機而作,可也。」雖 (遂) 決偕行。不出三日,先到艋舺,會三郊家長,同來大龍峒,訪陳迂谷先生家。得迂谷先生殷勤禮遇,遂假宿焉。亦日,公與許超英集合陳迂谷、蘇袞榮、黃中理、林右藻、林柏邱諸氏,並艋舺黃林吳三郊家長,一齊到新莊見五少爺林國芳,新莊紳商人等,議定和約,既和不倫理,各自引責,相好如初。公遂為作勸和文一章,刻石永垂鑑戒。以多年紛糾事,經一席話迎刃而解。雖曰人情有,天意在焉。自此新莊、艋舺漳泉籍人,賣刀買犢,棄利刃,負犁具耟,化袵兵革而尚玉帛,同流合污,無分畛域,此咸豐三年事也。然斯時竹塹當閩粵反,經年始平,俗有「世事恰大咸豐三」,是為此也。公因新莊和議告成,歸艋舺,回大龍峒與陳迂谷先生暢敘攸情,盤桓浹日,即招許超英同歸竹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