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簽:96.10.27 學園路透天
在銷售有了成效之後,我開始學習開發。開發就是把市場上在售的房子接回來公司,除了自己外,其他人也可以幫你銷售。
仲介業有句不朽名言:「開發為銷售之母」,也是鼓勵業務要多開發。這些委售的房子就像仲介公司的產品一樣,產品越多才能吸引更多客戶。
但是,有些店長會讓新人先做銷售,雖然銷售也有很大的學問,不過對新人來說,感覺上好像比較容易入手,就是帶客戶去看房子,這間不喜歡再換別間,倘若喜歡店長會協助後續的談價。這麼做有其道理,以前網路資訊不發達,開發確實比現在要辛苦很多,所有案件幾乎都要透過市調、比對、訪查,甚至要往返好幾趟才能成功開發,怕新人撐不住,還沒找到屋主自己先掛了。
現階段的網路時代,情況又不一樣了,開發除了透過網路,還有許多協助工具可以運用,在短時間內就能找到案件和屋主,感覺更有效率。
不過,我還是喜歡之前這些基本功,開發就像柯南在辦案一樣,抽絲剝繭好不容易找到標的,如果遇到空屋,還要運用各種方法,費盡一番苦心才能找到屋主,有破案的成就感。
學園路透天是我第一個自行開發的案子,記得那天傍晚,我在工業區旁的住宅進行掃街,發現一間空屋,上面有售屋的帆布廣告,心中竊喜立馬撥了上面的電話,可惜沒人接。
就在這時,同一排隔壁間有人在家,於是按電鈴拜訪,來開們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人還算蠻客氣的,第一句話就問,你怎麼知道我有房子要賣?我說不知道呀!我是想向你打聽隔壁在賣的房子。
他說隔壁這間是建商餘屋,小姐下班了不會接電話,不過也不會給仲介委託。那時的建商跟仲介是很少互動的,不像現在很多建商開始找仲介配合銷售。
我話鋒一轉,問他是哪裡的房子要賣?他說是學園路的一間透天,第二天我們約時間到現場看完房子,同時把委託也簽好了,就這樣歪打正著,G先生成了我的賣方。
這間房子屋齡二十幾年又是無尾巷,學長姐好像不太感興趣,認清事實後只有靠自己了,剛好自己也沒有別案,於是大量廣告專攻這間銷售,至少要對屋主有交代。
銷售大約兩個多月,某天買方L先生出現了,當時住在太平,於某大學擔任助教,因為工作的關係,看了廣告找到這間,那天是跟女友一起來看,有喜歡要找長輩再看一次。
復看那天買方找媽媽過來,看完房子雖然滿意,但對無尾巷心裡有些掙扎,更不巧的是在帶看過程中,剛好碰到鄰居夫妻吵架,聲量還不小,我心想這下應該GG了…。
這種狀況只有直接面對了,我跟買方媽媽對望了一下,接著說,夫妻之間哪有不吵的,是要選擇關起門來,還是讓全世界都知道而已,她會心一笑,我知道買方認同了。
至於無尾巷,也只是買方聽人家說不好,自己並沒有特別想法。我告訴買方,無尾巷既安靜也安全,以後兒子成家生了孫子,在這邊嬉戲很安全,買方聽完覺得有道理,第二天兒子下班便來公司下斡談價。
賣方個性平平穩穩的,對價格也是平平穩穩一動也不動,特別獨鍾八點檔,又偏偏跟我約這時間,為了議價,陪賣方看了兩晚的連戲劇,只有廣告時間才有機會跟他說話,這下就知道為什麼要陪看兩晚電視了吧!
我想賣方應該是被我的耐心和努力感動,價格有降了一些;買方也因為喜歡最後加上來,雙方合意成交,總算沒有辜負賣方的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