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如果你打開 Facebook 或 Instagram,八成都看過這種廣告:
- 冒用名人、財經 KOL 的照片
- 標題寫「只要三分鐘開戶,年化 30% 穩定獲利」
- 或是「知名分析師帶你布局 AI 股、加密貨幣」
很多人以為這只是「有點煩人的垃圾廣告」,但 2025 年的現在,這件事已經被拉上國會、監管機關,甚至聯邦法院。

一、內部文件外流:詐騙廣告不是「漏網之魚」,而是「被容忍的生意」
路透社 2025 年 11 月的一篇調查報導,把火直接燒到 Meta 心臟。內部文件顯示:
- Meta 預估 2024 年約有 10% 的營收,來自詐騙與違規商品廣告,約 160 億美元規模
- 每天推播給用戶、與詐騙或違規商品相關的廣告觸及量,達到數百億次
- 對於被內部系統標記為高度可疑的廣告主,Meta 並非全面封鎖,而是加收「風險溢價」廣告費
換句話說,平台並不是沒看到風險,而是在風險和收益之間做了權衡,最後選擇多收一點錢,少處理一點麻煩。
這份報導還指出,在部分國家,Meta 相關平台出現在詐騙案件中的比例,高達所有成功詐騙的三分之一,堪稱詐騙供應鏈中的關鍵節點。
二、集體訴訟開打:被冒名的專業人士站出來了
最新的轉折點,是2025年10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院提起的一件集體訴訟案:Suddeth 等人 v. Meta Platforms, Inc. 等。
這起案件的原告不是一般散戶,而是被冒用姓名與照片的財務顧問與金融專業人士。他們控告 Meta:
- 允許詐騙廣告主冒用他們的姓名、肖像與專業頭銜
- 放任這些廣告在 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 上大量投放,甚至從中獲利
- 明知有大量檢舉與異常行為紀錄,卻沒有採取合理的下架與審查措施
律師團隊指控 Meta 違反:
- Lanham Act(導致市場對「廣告背後的真實贊助者/來源」產生混淆)
- 加州不公平競爭法、佛州消費者保護法
- 加州的姓名/肖像權法規,未經授權利用真實人物形象來賺廣告錢
同一時間,美國佛州也有財務顧問針對「假冒中國投資專家、鼓吹海外投資」的詐騙廣告,對 Meta 提出訴訟,指控其刊登誤導性與欺騙性廣告,導致投資人受損。
三、這不是單一國家的問題:澳洲早就把 Meta 告上法院
其實,Meta 被控告「放任詐騙廣告」並不是 2025 年才開始。
早在 2022 年,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就已經起訴 Meta,指控其在 Facebook 上刊登「名人加密貨幣投資廣告」,卻沒有妥善處理。這些廣告:
- 使用當地知名企業家、前州長、電視主持人等名人照片
- 暗示這些人支持某種投資平台或加密貨幣
- 實際上完全是詐騙,名人本人從未授權
2025 年 9 月,澳洲法院命令 Meta 必須在該案中正式提交完整答辯,案件進度加速,壓力再度升溫。
加上英、美媒體長期追蹤「Facebook 上的加密貨幣詐騙廣告」,國際輿論已經形成一個主軸:
Meta 不是偶爾失守,而是在「一邊喊打詐、一邊賺詐騙錢」。
四、華府壓力升高:國會、州檢察長、監管機關一起上
到了 2025 年,美國國會與州檢察長也都開始「點名」Meta。
- 2025 年 6 月,紐約州總檢察長 Letitia James 帶頭一個跨州聯盟,要求 Meta 針對 WhatsApp 上的投資詐騙與 AI 語音假冒案件做出交代,指出:即使用戶屢次檢舉詐騙群組,Meta 仍遲遲沒有有效處置。
- 2025 年 10 月,聯邦眾議員 Dingell 與 Pfluger 聯名寫信給 Mark Zuckerberg,質問 Meta 在 deepfake 政治與詐騙廣告上的角色,並要求解釋平台如何在「賺取廣告營收」與「保護選民與消費者」之間做取捨。
這些政治與監管壓力,和 Reuters 剛曝光的內部文件(10% 營收來自詐騙/違規廣告)交疊在一起,對 Meta 而言,已經不是 PR 危機,而是生意模型本身被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