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 世紀初,國際白熾燈泡製造商為了確保高額利潤並提高銷售量,成立了一個名為太陽神壟斷聯盟(Phoebus Cartel) 的國際卡特爾。該聯盟於 1924–1925 年在日內瓦成立,成員包括德國 Osram、荷蘭 Philips、匈牙利 Tungsram、英國 Associated Electrical Industries、法國 Compagnie des Lampes,以及美國通用電氣(GE)等主要燈泡製造商。聯盟的核心策略,是刻意縮短燈泡壽命,以增加消費者購買頻率,這也是後世所稱的「計畫性淘汰(Planned Obsolescence)」,成為現代商業策略的經典案例。
根據 IEEE Spectrum 的歷史調查,太陽神壟斷聯盟將家用白熾燈泡壽命標準化為 1,000 小時,相比早期平均 1,500–1,800 小時的壽命大幅下降。聯盟設立中央實驗室,對成員公司提交的燈泡樣品進行測試,若壽命超過標準,公司就會被處以罰款。1929 年的內部紀錄顯示,確實有部分成員因燈泡平均壽命超過 1,000 小時而被裁罰。除了統一壽命,聯盟還透過專利與技術合作分割全球市場區域,每家成員在指定區域擁有銷售壟斷權,以維持價格穩定和高額利潤。這一系列措施清楚顯示,聯盟正在積極執行計畫性淘汰策略。
然而,太陽神壟斷聯盟的壟斷行為最終引起各國反壟斷法與消費者團體的關注。研究指出,聯盟在二戰前就因專利到期、國際政治衝突以及各國政策限制等因素逐步瓦解。1940 年代,隨著成員國市場競爭加劇及專利到期,聯盟的全球合作模式徹底崩解。這個的案例與美國加州利弗莫爾消防局的「百年燈泡(Centennial Light)」形成鮮明對比。這盞燈自 1901 年幾乎不間斷地亮著,至今已超過 120 年,仍能發光。它是早期生產的碳絲燈泡,而非聯盟推廣的鎢絲燈泡,百年燈泡出廠時的額定功率約為 30–60 瓦,但目前測量時功率僅約 4 瓦,主要原因是長期使用後燈絲逐漸昇華變細,導致電阻增加,以及長期運行在略低於額定電壓的條件下,減少了功率消耗。
百年燈泡長壽的其他原因還包括早期電流穩定、功率低,以及幾乎從 1901 年開始就沒有被關掉過(除了幾次搬遷和停電),這避免了啟動浪湧電流對燈絲的損傷。相比之下,太陽神壟斷聯盟控制下的燈泡壽命被刻意縮短,不到 1,200 小時就會熄滅。百年燈泡的存在清楚證明,科技本身完全可以支持長壽命產品,而縮短壽命完全是商業利益的考量,而非技術極限。
太陽神壟斷聯盟的歷史提醒我們,計畫性淘汰並非現代才出現的現象,它起源於工業化初期的國際壟斷策略。雖然聯盟早已瓦解,但這段歷史對現代電子產品仍有啟示意義—消費者應保持對「預定壽命」產品設計的警覺,理解科技、商業與使用者需求之間的微妙平衡。百年燈泡則提供了耐用設計的範例,證明長壽命完全可能,而商業動機才是限制壽命的核心因素。
總結而言,太陽神壟斷聯盟的存在不只是陰謀理論,而是可見於文獻與研究證實的歷史事實。它在國際照明產業中強行控制燈泡壽命、限制競爭、操縱市場。百年燈泡作為反證,提醒人們耐用產品完全可能存在,而科技潛力不應被不正當的商業利益所掩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