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題目
一個文化政策研訂與執行的成效,需要進行政策評估與檢視。請敘述文化政策的各項評估機制為何?
- 擬答內容
社會對於文化有很多想像與願景,文化行政單位往往需要第一線面對這些需求與建議,並在各種要求或壓力下納入文化政策的研訂。此時需要的是各項文化政策的評估機制,方能周延訂定並執行文化政策。
一、需求面評估
文化單位可按照文化基本法第8條民眾有權參與文化政策制定的過程之精神,建立各種政策平台納入各方需求以規劃、整合政策方案。例如台北市有例行性的市長與里長有約、市容會報等平台,可以就此平台將各方的文化需求納入文化政策的研擬方向。
二、可行性評估
文化政策落實需要訂定施政計畫,計畫必須符合文化法規及編列合理預算才能順利執行。例如地方希望活化在地建築文化資產,文化單位需依照文資法第24條規定訂定修復再利用計畫,並辦理說明會、公聽會,由審議委員會通過及首長核定,依照所核定修復再利用計畫進行修復工程。
預算評估部分,除了以政府預算、基金分年度編列外,後續文化資產的營運管理維護亦可考量OT(Operate-Transfer)方式或者簽訂行政契約方式,深化公私協力合作,並減輕財政負擔。另外,依中央文資局的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申請中央各類競爭型計畫爭取經費。
三、整合資源
就文化基本法第22條整合各部門文化資源的精神,應串聯各項計畫,發揮最大效益。以臺北市松菸文創園區管理活化為例,園區除了日常辦理例行性展覽空間出租、音樂等各種文創活動提升民眾文化參與,同時也藉由自身產業文化資產的屬性,與文化部臺灣文化路徑、臺北市觀傳局文化生態小旅行及民間舉辦的打開臺北活動等產業文化資產相關觀光計畫整合,以提升知名度及吸引更多民眾參與文創園區的文化活動。
四、效益評估
以有形文資活化為例,未免文資修復營運後成為「蚊子館」,應就文資法第23條擬訂管理維護計畫,並以提升在地文化資源可及性、文化參與程度及擴大文化經濟規模等文化權利面向為核心目標,以符合文化永續經營的要旨。
- 擬答方向思考
本題屬開放性問題,直覺上會依照公共行政學科的方法論來答題,但我覺得考科畢竟是屬於文化行政,仍然應該依照文化法規的框架進行擬答,同時簡短寫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數。另外,文章中OT(Operate-Transfer)是一種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即由政府興建標的物後移轉給民間營運。
- 實務文化政策擬定的情境
分中央跟地方,我對地方單位比較熟悉,就先分享地方運作模式。通常文化政策都會按照地方首長的競選承諾訂定,不過就如大家所知,主要縣市幕僚團隊成員就那樣,大概也不太會有新意。所以,文化政策通常都不太會有變動,只要沒做完就大概是一直做下去。通常不會有人想要自找麻煩,每年都弄不同的文化政策。
文化政策具體落實下去,就是變成政府採購網的各項標案。這些標案再跟民間結合,有錢大家賺,也一起提升民眾的文化權利?
至於會有變化的情況通常就是縣市首長換人,然後局長換人,新官上任三把火提出各項構想。但實際上地方預算就那樣,有新構想怎麼辦?就是把舊標案換成新任首長想要的,脫胎換骨落實成新政策。然後剩下的一些預算尾款跟餅乾屑,再分給外圍的選票支持團體以及各路江湖好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