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群網站又掀起一波創作潮 🌊,原因無他——最新版的 Gemini 竟然能完美生產繁體中文漫畫!

不只字不會亂長角,連風格都能精準模仿 👀✨。
有人直接拿「以香港漫畫家馬榮成+黃玉郎的風格,改編一回 Doraemon」當作示範。
結果?胖虎與大雄在漫畫裡激烈打鬥,彷彿是《風雲》與《中華英雄》的 crossover。 說真的,科技的狂奔速度,已經像是用光速衝過終點線 🚀。
但這樣的創作⋯真的沒有侵害著作權嗎?
🤨 誰侵權?
這個問題,是 AI 時代的新謎語。
🟡 使用者侵權嗎?
許多使用者會說:
「我沒畫,我只是輸入提示詞,Gemini 自己生出來的啊!」
這理由聽起來有點熟悉。
像摩西問亞倫:「金牛犢是誰造的?」 亞倫回答:「我不知道,百姓把金飾丟進火裡,金牛犢就出來了。」🔥🐂
但今天使用者把可能侵權的 AI 漫畫大大方方 po 到社群平台,
就真的能完全置身事外嗎? 恐怕沒那麼單純。
🤖 那是 Gemini(模型本身)侵權嗎?
但 Gemini 不是自然人,不可能成為侵權被告。
AI 沒人格、沒責任能力,法律也還沒有替它畫出界線。
🏢 Google(模型提供者)侵權嗎?
Google 會怎麼說?
大概是: 「我只是提供工具,真正生成內容的是使用者。」 就像刀的製造商不會因為有人拿刀犯罪,就被告殺人 🔪。
這論點在美國尤其有市場——因為美國對 AI 模型訓練幾乎沒什麼限制。
能不能在美國法院告平台商? 目前仍是巨大問號。
🌍 目前唯一有訴訟的主戰場
目前全球 AI 侵權訴訟,
幾乎全部都集中在 訓練資料是否合法蒐集。
歐盟監管最嚴格 🧭,因此最可能成立侵權。
美國則因為法規鬆散,平台能否被告仍充滿不確定性。
至於 AI 生成「風格模仿」、「漫畫改編」是否侵害?
世界各國目前都還沒有清楚答案。 科技跑得太快,法律還坐在後面綁髮尾 😅。
🔚 唯一能說的結論
在法律還沒跟上之前,
使用者千萬別輕易把「疑似侵權」的 AI 作品丟上社群平台。
不小心一把火點下去,燒的可能會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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