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是後來知道,其實惡意界定的範圍是可以很廣。
《情緒虐待自癒療法》的書提到說,作者雖然沒有滿分把握何謂健康關係,但健康關係一般都會具有如何的訊號;我思前想後發覺,反論述的部分應該都可以稱作惡意,也就是在於審核對方的部分,刻意的設計、冷漠、混亂、暴怒、打壓、鄙薄等形式。
而這通常會被包裝成是受害一方應該進一步為關係考量的特質,是非常有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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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潔癖
大學畢業沒幾天,收到朋友的邀約,我一口回絕了。
我事實上回絕的不是他,而是他的朋友,即使我們過去是同班同學;我心路歷程是這樣:當時他一跟我說要吃飯,會帶上這個 A,我一知道是 A,對他這個人不好的印象都浮了出來,這個 A 在過往為數不多的互動裡幾乎是沒在遮掩的流露出對我這個人輕蔑的態度。
我不至於主張說這個是惡意,但我的確很不喜歡這種氛圍。
我十分確定我對 A 沒有任何主動行為上的惡意,述說他流露給我的感覺就是:我一點也不想知道你在不屑什麼,只知道我很討厭扭曲的狀態;所以我沒有和朋友說透的是:我不是很想當作我有認識這個人,以及我想吃飯的人就只是你。
人都有正常的感知互動,沒道理到我這就肯定失靈。
這個社會一向對於這樣故事的第一想法多半是:沒有我說的這麼嚴重;而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遇過,別人就是對你不正常的互動,只有你一人感受到的狀況,不正常的應該是對方對待關係的態度,直到今天想起來都還是很不喜歡這種氣氛。
拉採關係的人實在是很讓人惱火,相信我的朋友們會懂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