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歲之後,開始能吃得更接近大人食物,但我們仍然盡量減少加工品、油炸與精緻甜食。偏偏早餐時,他最愛芝麻包裡甜甜、香香、濃到不行的芝麻餡。
他的標準吃法,是把芝麻餡「舔乾淨」,留下毫不引起食慾的包子皮,然後一臉認真地說:「不要吃包子,要吃裡面黑黑的芝麻。」
眼看糖分全都集中被他吞下,我只好動腦想辦法「減量」。這天早上索性走溫情路線,柔聲說:「分媽媽一些好嗎?我也想吃黑黑的芝麻。」這招果然奏效。從小他就很願意分享食物,只見他咬了一口芝麻包,看著我殷切的眼神,猶豫了三秒,終於把包子遞給我。
就在我大口咬下的瞬間,他卻反悔了,伸手急喊:「啊~我要芝麻!」於是包子只好又回到他手中。
媽媽不死心,再啟第二波攻勢:「那……下一口給我吃好不好?」
他咬著芝麻包,看了看我,又望向餐桌上僅剩的食物,那幾塊安靜躺著的酪梨。接著,非常冷靜地開口:「媽媽吃酪梨。」
我只能苦笑。原來小小年紀,已經懂得什麼叫做交換原則。這個年紀的他不是用哭鬧說不要,而是開始試著和大人談條件,或許,我該為此感到慶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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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談條件,常聽專家建議,這年紀的孩子喜歡掌握選擇權;當他吵著要做某件事時,給幾個「可行選項」讓孩子自行決定,往往就能轉移注意力並順勢配合。理論聽來十分美好,實際操作在我家卻經常失靈。
有天他就是想自己走路,在人行道狹窄路段上,我和先生都替他捏把冷汗,但他堅持不肯給抱。我於是套用專家公式問他:「你要給媽媽抱?還是給爸爸抱?」
他先是愣了一下,像被說動,又像察覺哪裡不對勁,身體左右扭了扭,最後直接給出第三種答案:
「我要自己走。」
當選項裡沒有他真正想要的,他寧可全部否決,也絕不將就選一個。
續行到路口,右邊閃亮的事物立刻吸引他的目光,他說想往右邊走;偏偏我們的目的地在左邊的麵包店。
我再次柔聲提醒:「我們要去左邊買草莓麵包喔,去右邊就買不到了。你想走右邊,還是左邊?」
他毫不被二選一限制,立刻回我:「買完麵包,再去右邊。」
看著這個「小小談判家」一天天成形,我只能邊佩服邊苦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