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中,歐洲西北萊茵河出海口低地還是西班牙國王的領地。那裏聚集著一批喀爾文派新教徒。1568年,他們因為反抗這個老舊帝國的中央集權和宗教迫害,爆發了八十年戰爭,直到1648年才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簽訂《明斯特條約》,結束戰爭狀態。戰爭期間,於1579年,反抗者聯合了北方七個省成立烏特列支同盟,共同反對西班牙統治,1581年7月26日,聯盟正式宣布獨立,建立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簡稱荷蘭共和國。
獨立後的共和國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貿易據點,十七世紀發展成為航海和貿易強國,在大航海時代的老牌帝國葡萄牙、西班牙逐漸衰落,日不落帝國尚未興起之前,經歷了荷蘭最輝煌的歲月,史稱「荷蘭黃金時代」。1602年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壟斷亞洲貿易長達兩百年;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証券交易所,亦是商業史上的一大創舉。荷蘭,在近代資本主義的發展史上畫下了一筆濃墨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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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和英格蘭同在大不列顛島上,但歷史上自有其發展脈絡。公元9至11世紀前後,一個相對獨立完整的蘇格蘭王國逐漸成形,在之後的數百年間,因為領土、宗教、政治等不同原因,蘇格蘭與南面的英格蘭、西面的愛爾蘭、歐洲大陸的法國、挪威等王國和勢力之間有過錯綜複雜的聯盟、婚姻和戰爭關係。1603年,伊莉莎白一世逝世,指定她表姪女的兒子──蘇格蘭在位國王詹姆斯六世為繼承人,英格蘭王國與蘇格蘭王國從此形成共主聯邦。
光榮革命之後,兩國的王位繼承曾經出現再度分化的可能,為了從此確立兩個地區的關係,君主立憲制下的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議會達成協議,兩個議會正式合併,兩個國家都去除各自的稱號,改稱大不列顛聯合王國。這次合併在蘇格蘭爭議極大,所以能最終實現,主要的推動力是英格蘭當時越來越強大的經濟實力,和1698年蘇格蘭遠征殖民巴拿馬失利。在《1707年聯合法案》的一項條款中,明訂了英格蘭需付給蘇格蘭一筆金額以補償巴拿馬殖民計畫投資者的損失,這筆金額被抨擊者稱為「蘇格蘭之價」,指控蘇格蘭國會將國家「賣了出去」。但無論如何,自此大不列顛島上的兩國公民享有共同國籍,商貿自由流通,兩國之間都解除了心腹地區的威脅,此後藉助工業革命,逐漸成為百餘年間統治世界的日不落帝國。大英帝國並沒有虧待蘇格蘭,英國有好幾任首相是蘇格蘭人,大英帝國四處殖民時,蘇格蘭人積極參與,殖民地的西式工業化進程往往是蘇格蘭人領導完成的,今天世界上很多地方留下了蘇格蘭將軍和工業家的名字。
想想看,今天的台灣和中國大陸的關係,更像是荷蘭和西班牙,還是蘇格蘭和英格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