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同遭判賠華映科技131億元案談起
許多企業主認為「在大陸欠債,回台灣就沒事」。這是天大的誤解。本文將告訴您:大陸判決為什麼能在台灣執行議。
【核心重點】
重點一:大陸判決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即可在台灣取得執行名義並強制執行。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大陸法院的確定判決,只要向台灣法院聲請「裁定認可」,就能取得執行名義。這代表債權人可以直接查封、拍賣您在台灣的所有資產——房地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全都跑不掉。
重點二:台灣法院「不審實體」——形式過關就蓋章
最致命的一點:台灣法院在認可程序中,原則上不會重新審查您是否真的欠債。法官只檢查程序有沒有問題——例如判決是否違反公序良俗、大陸法院有沒有管轄權等。只要這些「形式要件」符合,法院就會裁定認可。您想辯解「我根本沒欠這筆錢」?抱歉,這不是認可程序審查的範圍。
重點三:「躲回台灣」是最昂貴的錯誤
很多老闆以為,只要對大陸訴訟置之不理,返台後就能依靠「主場優勢」翻案。大錯特錯。等到判決確定、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執行程序立即啟動。這時您才驚覺資產被凍結,想要爭辯已經沒有程序上的空間。您唯一的機會,是在大陸訴訟階段就積極應對,爭取有利判決或和解。
重點四:認可程序的審查範圍極為有限
台灣法院大略只會審查:(一)判決是否違反台灣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二)依台灣法律該判決效力是否應予承認;(三)大陸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四)判決程序是否有重大瑕疵。注意,這些都是「程序問題」,不是「實體問題」。債權債務關係是否真實存在、金額計算是否正確——這些都不在審查範圍內。
重點五:預防勝於治療的實戰建議
• 立即尋求專業協助:接到訴狀第一時間,委任熟悉大陸法律的台灣律師,由其協調或直接委任大陸當地律師應訴。跨境案件需要兩地法律專業的整合。
• 全力爭取訴訟結果:善用答辯、舉證、上訴等所有程序權利。在大陸訴訟階段的每一步都至關重要。
• 考慮和解或調解:在訴訟過程中尋求妥協方案,避免不利判決確定。
• 及早進行資產規劃:在合法範圍內,諮詢律師進行資產保全布局。
【完整分析】
一、為什麼這個案子不只是財經八卦
大同公司遭大陸法院判決賠償華映科技131億元新台幣。對許多人來說,這可能只是商業新聞中的一則。但對企業經營者而言,這是一記警鐘:跨境債務不是地理距離能解決的問題。
我在執業過程中,遇過太多業主抱持同樣的迷思:「大陸的判決在台灣不會生效,兩岸法律各管各的。」每次聽到這種說法,我都會很直白地告訴他們:這個觀念大錯特錯,而且代價極為昂貴。
二、法律依據:《兩岸條例》的跨境執行機制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大陸地區法院作成的民事確定裁判或仲裁判斷,經過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就具有「執行名義」的效力。
什麼是執行名義?簡單說,就是「可以直接拿去強制執行的法律文件」。一旦取得執行名義,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查封您的銀行帳戶、扣押薪資、拍賣不動產。您在台灣的所有財產,都在射程範圍內。
三、最恐怖的法律細節:「不審實體」原則
這是整個制度中最讓人意外,也最致命的一點:台灣法院在認可程序中,原則上不會審查實體事項。
讓我翻譯成白話:法官不會重新調查您到底有沒有欠對方錢、欠多少、為什麼要賠償。他只看程序面——這份判決的形式合不合法。
具體來說,台灣法院只大體審查:
(一) 判決內容是否違反台灣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 依台灣法律,這個判決的效力是否應該被承認;
(三) 大陸法院對這個案件有沒有管轄權;
(四) 判決取得的程序是否有重大瑕疵(比如被告完全沒收到傳票)。
只要這些「形式要件」都符合,法院就會裁定認可。至於您主張「我根本沒欠這筆錢」、「金額計算錯誤」、「對方提供的證據有問題」——抱歉,這些都不是認可程序會處理的事。
四、實戰案例:當執行處上門時已經來不及
曾遇過一個案例。某企業主在大陸被告求償數千萬元,收到訴狀後心想:「對方拿我沒轍,我回台灣就好。」於是他完全不應訴,任由大陸法院作出缺席判決。
結果呢?對方拿著判決向台灣法院聲請認可。台灣法院審查後發現:程序合法、判決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大陸法院有管轄權。於是裁定認可。
這位企業主這才慌了,衝到我辦公室說:「林律師,我真的沒有欠那筆錢,對方的證據都是假的!法院怎麼可以這樣判?」
我只能告訴他:「太遲了。認可程序不審實體,您應該在大陸訴訟階段就提出這些抗辯。現在判決已經確定並獲得認可,執行程序隨時會啟動。」
果然,一個月後,法院執行處就查封了他名下的不動產和銀行帳戶。
五、破解迷思:為什麼「回台灣就沒事」是致命錯誤
很多企業主的心理是這樣的:「就算在大陸輸了,回到台灣我還有機會翻盤。台灣法院會重新審理,到時候我再好好說明,應該沒問題。」
這個想法有三個致命錯誤:
錯誤一:台灣法院不會重新審理實體爭議。如前所述,認可程序只看形式,不看內容。您想辯解的事情,根本不在法院的審查範圍內。
錯誤二:等到認可裁定下來,執行程序立即啟動。沒有「先跟您討論看看」這回事。執行處會直接查封資產,您才收到通知。
錯誤三:拖越久,處境越被動。大陸訴訟期間不應訴,等於放棄所有抗辯機會。對方提出的證據、主張,法院都會採納。等判決確定後,您再想爭執,已經沒有程序上的空間。
六、正確的應對策略:在源頭就要全力防守
既然認可程序翻盤的機會極低,唯一有效的策略,就是在大陸訴訟階段就積極應對。具體作法包括:
1. 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收到訴狀的第一時間,就要委任熟悉大陸法律的台灣律師。為什麼要找台灣律師?因為跨境案件涉及兩地法律的適用和程序銜接,您需要的不只是大陸律師處理當地訴訟,更需要台灣律師從整體戰略角度規劃應對方案,包括後續可能的認可程序、資產保全布局等。
熟悉大陸法律的台灣律師,可以協助您:
• 評估案情在兩地法律下的風險
• 協調或直接委任大陸當地律師應訴
• 規劃完整的訴訟策略與資產保全方案
• 預先準備應對未來可能的認可程序
千萬不要以為「找個大陸律師就好」。跨境案件需要的是「兩地法律專業的整合」,而不是單點作戰。
2. 在大陸訴訟階段全力應訴:該答辯就答辯,該舉證就舉證,該上訴就上訴。把所有能用的程序權利都用上。這是您唯一可以充分陳述、舉證、爭執的機會。
3. 評估和解空間:如果案情確實對您不利,及早與對方協商和解。和解金額可以談,但判決確定後就沒得談了。
4. 預先規劃資產保全:在合法範圍內,諮詢律師評估如何保護重要資產。注意,這裡說的是「合法」規劃,不是脫產或規避執行。
5. 持續追蹤訴訟進度:不要以為委任律師就可以完全放手。定期了解案件進展,配合律師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資訊。
七、結語:這世上最貴的,永遠是輕忽
跨境經營帶來機會,也帶來風險。當您在不同法域開展業務時,法律風險會像影子一樣跟著您,不會因為您換個地方就消失。
大同的案例只是個開始。隨著兩岸經貿往來日益密切,類似案件會越來越多。您可以選擇僥倖,也可以選擇謹慎。
但請記住:在法律面前,無知不是藉口,輕忽更不是防護。當訴狀送達時,您的應對方式,將決定您是守住資產,還是眼睜睜看著它們被執行。
選擇權在您手上。但請務必謹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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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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