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帳戶出問題,法律上會區分你的「參與程度」:
◆正犯(車手、幣商): 只要你有幫忙領錢、轉帳、買泰達幣或比特幣,你就是「正犯」!
加重詐欺罪起跳就是 1年到7年。
◆幫助犯(單純給帳戶): 沒碰到錢,只是把帳戶借出去,屬於「幫助犯」,刑責約 3個月到2年半。
◆交付帳戶罪: 只要提供 3個以上 的帳戶(包含網銀帳密、交易所帳號),最重會判 3年!
🛠️ 警示後處理三步驟:保留證據 ➡️ 找律師 ➡️ 報警
💾 保留證據: 看到對方開始收回訊息了嗎?快截圖!包含通訊軟體對話、當時看到的兼職廣告或貸款貼文,一個都不能少。
⚖️ 找律師: 律師會根據你的工作年資、年紀、學歷,去拆解詐騙集團的話術。專業的判斷能幫你找出是否有「無罪」或「不起訴」的轉機。
👮 報警備案: 去警察局說你被騙走了帳戶,並拿到「報案證明(三聯單)」。
◆小提醒: 就算警察說已經警示了不用報,你也要堅持!因為法官開庭時會看你有沒有這個動作,來證明你也是受害者。這間不給報,就換一間!
⚠️ 2026 打詐專法必知重點 最新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處罰規定很明確:
💰 繳錢換減刑(第47條): 如果決定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偵查跟審理階段都配合,法律規定可以減刑。
📈 刑責加重(第44條): 如果被認定是 3 人以上共同犯罪,還加上「假冒公務員」或「網路詐欺」,刑責會直接 加重 1/2,千萬別心存僥倖!
⚠️【已三讀通過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但截至2026年1月21日尚未實施】
💰 繳錢換減刑部分修正成:
如果決定認罪必須「半年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的全部金額」,才可以減刑。
📈 刑責加重:
如造成被害人財損達新台幣100萬元,刑度增加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造成財損達1000萬元,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達1億元以上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 成功案例可以參考:
案例分享|貸款詐欺|警示帳戶|不起訴
https://www.dcard.tw/@follow_lawyer/post/260161241
案例分享:感情詐欺淪為車手|成功無罪
https://www.dcard.tw/@follow_lawyer/post/260044650
案例分享|警示帳戶|詐欺|未開偵查庭成功獲不起訴處分
https://www.dcard.tw/@follow_lawyer/post/258935885
案例分享|提款卡遺失|詐欺|洗錢|二審改判無罪
https://www.dcard.tw/@follow_lawyer/post/258127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