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期獲得大量好評,已逐漸爬上國片影史的前幾名。
以下我想探討的並不是這部電影成功的原因,而是這個故事中引發我深思之處。
誰擁有權利?
從一開始阿蘭跟阿珮霸凌宥芯時,我就下意識的覺得—難怪她們被關在這裡。
當下腦中冒出這種想法的觀眾,可能不只有我。
在宥芯反抗時拿起燈管對著阿蘭與阿珮時,我看得膽戰心驚,她會不會就這樣戳上去?
同為受刑人,她們擁有傷害他人的權利嗎?
話說回來,若以主角的立場來解讀:
- 惠貞遭受家暴時,誰給了她丈夫權利行使暴力?
- 阿嬤生下了有缺陷的兒子,誰給了她丈夫出軌的權利?
- 宥芯在酒店上班時,誰給了客人洩慾的權利?
這些遊走法律邊緣,深不見光、足以摧毀一個人信念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這時若將視角轉向那些被主角傷害的受害者:
- 阿珮是否擁有生活困苦就能詐騙別人的權利?
- 惠貞與阿嬤是否有因為遭受苦難就殺害丈夫的權利?
- 宥芯有因為遭受凌辱就槍殺他人的權利嗎?
這些違法、私法正義、違反道德卻合理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視角一旦轉換,判斷就跟著改變:
合理,但不合法。
合法,但不合理。
按照違法的輕重,罪犯出於侵害他人而入獄。我們無須合理化或同情犯下案件的罪犯。
就只是生而為人,人人都應保有某種程度的權利,讓大家站在同條線上一同被看待。
不管違法與否、情理與否,大家都應在不侵害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與其共存。
誰擁有時間?
惠貞在獄中產下女兒芸熙,與她生活的時間不過數月。
之後,她不得不將其送出獄外,放棄自己的扶養權。
惠貞沒有了陪伴女兒的權利,也沒有參與她人生的時間。
就算芸熙不用提早送出獄外,惠貞最多也只擁有她三年的人生。
惠貞的故事讓我們看到了另一個珍貴的事物:
時間
- 阿嬤與惠貞失去了陪伴孩子長大的時間。
- 阿珮失去了陪伴家人的時間。
- 宥芯失去了本該屬於她的自由時間。
若再將視角切換,阿嬤、惠貞的丈夫又擁有了活下去的時間嗎?
時間這一刻鐘永遠只會慢慢往下走,不會為任何人停留。
誰擁有愛?
當權利被限制、時間被奪走,愛反而成為還能存在的事物。
- 阿嬤失去陪伴孩子的機會,卻在獄中找回音樂及連結。
- 阿珮受囚,仍透過每次會面見證丈夫的成長,擁有彼此。
- 惠貞與芸熙被迫分離,但那份牽掛與記憶不曾消失。
- 宥芯無依無靠,仍在獄中試圖找回主導權。
愛並非解決了錯誤,寬恕了罪犯、或替任何人辯解。
它存在著,在任何事物都可能被奪走的情況下,沒有完全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