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宋皇志
到歐洲後,覺得上網瀏覽資料甚為不便。不是因為網路頻寬差,而是因為歐盟GDPR對個資的保護。
以下圖為例,在歐洲上網時(無論是哪國的網頁),網頁上會顯示出「This site asks for consent to use your data」或類似文字。如果選擇「consent」,即可直接跳到想看的網頁;但如果選擇「Manage Options」,就會進入漫長的選擇程序。大概無聊如我才會每次上網的自找麻煩,猜想多數人應該就直接點選同意的吧!選擇「Manage Options」,就會有一連串的問題要你選擇,包含:Measure advertising performance, Measure content performance, Develop and improve services, Use limited data to select content, Use limited data to select advertising等等,每個選項在Legitimate Interest的幾十個vendors都是預設同意的,您如果不同意,就必須逐一opt-out。無聊如我就會逐一opt-out,每個網頁都得多花費大約20秒,我想,我為何要同意他們蒐集我的上網記錄來「優化」他們的廣告推播服務呢?
問題的重點是,歐洲GDPR如此要求,讓網頁使用者有選擇的機會與權利,要不要因為無聊的個資保護而「浪費」自己的時間(一個網頁或一則新聞多花20秒,每天加起來其實不少時間)。在歐洲以外的其他地方上網比較方便,但無形中自己上網的所有資訊,包含看哪些內容哪些不看、哪個網頁一打開就立即關掉、哪則新聞看了3分50秒、特別在哪個重點處停留53秒等等,都會被記錄下來,將來用於廣告、行銷、以及其他不知道哪些用途。
上網免費嗎?不,免費的最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