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治理與智慧財產協奏曲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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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格稜鏡
在布拉格遇見天文系列二--第谷1600年故居
這棟建築坐落於布拉格第一區 Hradčany,距離布拉格城堡僅十分鐘步行路程。與遊客如織的城堡區相比,「金足之家」靜靜佇立在春日和煦的陽光中,少了喧囂,多了一份歷史特有的沉靜。第谷於 1600 年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魯道夫二世之邀來到布拉格,擔任宮廷數學家與天文學家,並居住於此。
2026/02/21
1
上網免費嗎?不,免費的最貴!
到歐洲後,覺得上網瀏覽資料甚為不便。不是因為網路頻寬差,而是因為歐盟GDPR對個資的保護。上網免費嗎?不,免費的最貴!
2026/02/20
3
捷克的陽光與太陽能發電
捷克發電的能源佔比中,火力發電超過40%,核能發電將近40%,再生能源少得可憐,特別是他們對發展風光發電興趣缺缺。如果我的判斷正確,捷克應該是為了景觀與傳統建築的保存,而不願意發展太陽能與風力發電。
2026/02/20
1
捷克的上班族為什麼可以下午三點半下班?
捷克勞工為何可以下午三點半下班?
2026/02/20
5
「在布拉格遇見天文」系列之一
兩人的能力恰好互補,也確實彼此需要,卻長時間停留在一種既合作又戒慎的狀態之中。這並非出於個人情感的對立,而是一種在學術聲望、研究方法與時代條件交錯下形成的結構性張力。或許,也正是這種既並立又疏離的關係,才被凝結在銅像之中——兩人近在咫尺,卻各自保留姿態,無聲地訴說著一段互賴卻難以相安的歷史。
2026/01/26
1
布拉格之春--天後母臉
共 265 字
2026/01/20
2
莫札特歌劇魔笛
共 98 字
2026/01/20
2
布拉格之春音樂節
共 87 字
2026/01/20
2
捷克愛國音樂家史麥塔納博物館
2026/01/20
2
德佛扎克博物館
2026/01/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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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拉格遇見天文系列二--第谷1600年故居
這棟建築坐落於布拉格第一區 Hradčany,距離布拉格城堡僅十分鐘步行路程。與遊客如織的城堡區相比,「金足之家」靜靜佇立在春日和煦的陽光中,少了喧囂,多了一份歷史特有的沉靜。第谷於 1600 年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魯道夫二世之邀來到布拉格,擔任宮廷數學家與天文學家,並居住於此。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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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歐洲後,覺得上網瀏覽資料甚為不便。不是因為網路頻寬差,而是因為歐盟GDPR對個資的保護。上網免費嗎?不,免費的最貴!
2026/02/20
3
捷克的陽光與太陽能發電
捷克發電的能源佔比中,火力發電超過40%,核能發電將近40%,再生能源少得可憐,特別是他們對發展風光發電興趣缺缺。如果我的判斷正確,捷克應該是為了景觀與傳統建築的保存,而不願意發展太陽能與風力發電。
2026/02/20
1
捷克的上班族為什麼可以下午三點半下班?
捷克勞工為何可以下午三點半下班?
2026/02/20
5
「在布拉格遇見天文」系列之一
兩人的能力恰好互補,也確實彼此需要,卻長時間停留在一種既合作又戒慎的狀態之中。這並非出於個人情感的對立,而是一種在學術聲望、研究方法與時代條件交錯下形成的結構性張力。或許,也正是這種既並立又疏離的關係,才被凝結在銅像之中——兩人近在咫尺,卻各自保留姿態,無聲地訴說著一段互賴卻難以相安的歷史。
2026/01/26
1
布拉格之春--天後母臉
共 265 字
2026/01/20
2
莫札特歌劇魔笛
共 98 字
2026/01/20
2
布拉格之春音樂節
共 87 字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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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愛國音樂家史麥塔納博物館
2026/01/20
2
德佛扎克博物館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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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管理與戰略
從手機帝國到技術門票供應者:Nokia 的專利經濟學(上)
Nokia曾是全球手機霸主,卻在智慧型手機浪潮中退場,成為商管經典失敗案例。但他們真的輸了嗎?攤開2024年財報,Nokia靠著龐大的5G標準必要專利,創造出高達78.5%的驚人營業利益率!本文帶您揭開Nokia的專利經濟學,看他們如何轉身站在產業入口收取技術門票,連蘋果都得乖乖繳交天價過路費。
2026/02/28
1
當標準成為門票,FRAND 成為紀律(上):德國 Nokia 判決的深度解析
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在 Nokia 對 ASUS 案中,確認 H.265/HEVC 標準之實施構成文義侵權,並否定被告之 FRAND 抗辯,核發禁制令及多項救濟。判決顯示,FRAND 已從程序模型轉為對持續授權意願與財務承擔能力的實質審查。本文梳理判決技術比對、競爭法抗辯與救濟結構,解析其法律意涵。
2026/02/24
1
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中):從專利引用的驚人發現看技術霸權的隱形枷鎖
本文剖析 GAA 專利引證網絡,揭示半導體霸權背後的法律博弈。台積電以極高自我引用率築起「專利叢林」;IBM 則以底層專利劃定了產業的「制度邊界」。專利引用牽動著訴訟中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與「禁反言原則」。本文精準指出:技術市占的領先,並不等同絕對的法律自由。
2026/02/22
4
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上):GAA主導設計的形成與高度集中化
半導體GAA技術所涉專利布局的演進,完美映射了半導體製程世代交替中「主導設計」形成的典型制度軌跡:從早期的奈米科學研究與路線探索的百家爭鳴,過渡至中期的路徑選擇與技術開發之列強競逐,最終演變為晚期朝向製程優化與量產應用發展,競爭格局由多方競逐徹底轉為單一主導者結構。
2026/02/20
5
萬物聯網背後的隱形代價:專利戰如何重塑全球供應鏈規則?
無論是「No License, No Chips」的強勢手段,或是國際大廠對終端產品發起的訴訟戰,都顯示舊有的供應鏈防護網已出現破口。本文建議:我們尊重專利權人的選擇自由,但必須堅持權利金計算的經濟合理性,以避免創新技術反而成為扼殺產業發展的沉重稅賦。
2026/02/05
2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三:錯置技術路徑與專利地雷的慘痛教訓
無論是技術開發、專利佈局、產品創新、或標準制定,正確的技術預測是至關重要而不可或缺的關鍵。事後諸葛很容易,產業競爭態勢瞬息萬變,在2008年政府決定採用Intel的WiMax而不是Qualcomm的LTE時,如何能預知後續的成敗?我們又如何以此經驗為教材,發展出較好的技術預測模型呢?
2026/01/31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一:企業專利佈局失當之原因
企業若欲打造具備實質戰力的專利資產組合,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戰略鐵三角上:精準擇定技術與產品路徑、挹注資源確保研發領先,以及以職人精神精雕細琢專利說明書與權利範圍,缺一不可;任一環節的鬆動,都將導致整條專利佈局陣線的潰散。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將為各位抽絲剝繭,逐一拆解三大佈局策略的實戰心法與操作細節。
2026/01/27
5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二:技術路徑錯置的專利,不只是浪費,更是「資敵」
企業進行有價值的專利佈局,應將專利說明書從我的產品是什麼,改成預判對手未來產品會使用哪些技術,是法務、研發、業務團隊、及行銷團隊聯手為競爭對手所埋的地雷。唯有將專利精準埋設在敵人必經的技術道路上,才會在關鍵時刻引爆,為企業換取市場優勢。 專利戰爭的勝負,不是比誰挖得深申請得多;而是比誰,埋得準。
2026/01/27
1
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
今天想以人工智慧的發展為例,再來談談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誠如大家所知,人工智慧的長足發展為人類社會帶來全新的風貌,然也衍生了不少偏見、歧視、虛假訊息、與智慧財產權等諸多法律問題。我們是否會因為有這些法律問題就立法禁止人工智慧的發展呢,我想應該不至於如此,就像我們不會因為吃東西可能噎到就不吃飯。
2026/01/25
1
台灣捷克合作圓桌論壇
共 218 字
2026/01/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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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手機帝國到技術門票供應者:Nokia 的專利經濟學(上)
Nokia曾是全球手機霸主,卻在智慧型手機浪潮中退場,成為商管經典失敗案例。但他們真的輸了嗎?攤開2024年財報,Nokia靠著龐大的5G標準必要專利,創造出高達78.5%的驚人營業利益率!本文帶您揭開Nokia的專利經濟學,看他們如何轉身站在產業入口收取技術門票,連蘋果都得乖乖繳交天價過路費。
2026/02/28
1
當標準成為門票,FRAND 成為紀律(上):德國 Nokia 判決的深度解析
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在 Nokia 對 ASUS 案中,確認 H.265/HEVC 標準之實施構成文義侵權,並否定被告之 FRAND 抗辯,核發禁制令及多項救濟。判決顯示,FRAND 已從程序模型轉為對持續授權意願與財務承擔能力的實質審查。本文梳理判決技術比對、競爭法抗辯與救濟結構,解析其法律意涵。
2026/02/24
1
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中):從專利引用的驚人發現看技術霸權的隱形枷鎖
本文剖析 GAA 專利引證網絡,揭示半導體霸權背後的法律博弈。台積電以極高自我引用率築起「專利叢林」;IBM 則以底層專利劃定了產業的「制度邊界」。專利引用牽動著訴訟中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與「禁反言原則」。本文精準指出:技術市占的領先,並不等同絕對的法律自由。
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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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上):GAA主導設計的形成與高度集中化
半導體GAA技術所涉專利布局的演進,完美映射了半導體製程世代交替中「主導設計」形成的典型制度軌跡:從早期的奈米科學研究與路線探索的百家爭鳴,過渡至中期的路徑選擇與技術開發之列強競逐,最終演變為晚期朝向製程優化與量產應用發展,競爭格局由多方競逐徹底轉為單一主導者結構。
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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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聯網背後的隱形代價:專利戰如何重塑全球供應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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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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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三:錯置技術路徑與專利地雷的慘痛教訓
無論是技術開發、專利佈局、產品創新、或標準制定,正確的技術預測是至關重要而不可或缺的關鍵。事後諸葛很容易,產業競爭態勢瞬息萬變,在2008年政府決定採用Intel的WiMax而不是Qualcomm的LTE時,如何能預知後續的成敗?我們又如何以此經驗為教材,發展出較好的技術預測模型呢?
2026/01/31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一:企業專利佈局失當之原因
企業若欲打造具備實質戰力的專利資產組合,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戰略鐵三角上:精準擇定技術與產品路徑、挹注資源確保研發領先,以及以職人精神精雕細琢專利說明書與權利範圍,缺一不可;任一環節的鬆動,都將導致整條專利佈局陣線的潰散。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將為各位抽絲剝繭,逐一拆解三大佈局策略的實戰心法與操作細節。
2026/01/27
5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二:技術路徑錯置的專利,不只是浪費,更是「資敵」
企業進行有價值的專利佈局,應將專利說明書從我的產品是什麼,改成預判對手未來產品會使用哪些技術,是法務、研發、業務團隊、及行銷團隊聯手為競爭對手所埋的地雷。唯有將專利精準埋設在敵人必經的技術道路上,才會在關鍵時刻引爆,為企業換取市場優勢。 專利戰爭的勝負,不是比誰挖得深申請得多;而是比誰,埋得準。
2026/01/27
1
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
今天想以人工智慧的發展為例,再來談談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誠如大家所知,人工智慧的長足發展為人類社會帶來全新的風貌,然也衍生了不少偏見、歧視、虛假訊息、與智慧財產權等諸多法律問題。我們是否會因為有這些法律問題就立法禁止人工智慧的發展呢,我想應該不至於如此,就像我們不會因為吃東西可能噎到就不吃飯。
2026/01/25
1
台灣捷克合作圓桌論壇
共 218 字
2026/01/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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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與數據治理
「當企業開始使用人工智慧:風險、責任與治理」專欄之一:法律AI能取代律師的工作嗎?
本文介紹律師在寫訴狀前必須做哪些事,據以討論律師撰寫書狀的工作是否會被AI所取代?進而說明當律師使用人工智慧輔助撰寫書狀時,可能會有哪些風險?應負什麼責任?
2026/02/02
2
專欄簡介|為什麼要寫這個專欄? 當企業開始使用人工智慧:風險、責任與治理
此專欄的系列文章將討論,企業應用人工智慧後,究竟會暴露出哪些制度性或人為風險?這些風險可能對使用者、社會乃至企業本身造成何種危害?一旦危害發生,責任應如何釐清與配置?此外,企業又該如何調整治理架構,以有效控管風險並降低人工智慧所帶來的衝擊?
2026/02/02
5
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
今天想以人工智慧的發展為例,再來談談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誠如大家所知,人工智慧的長足發展為人類社會帶來全新的風貌,然也衍生了不少偏見、歧視、虛假訊息、與智慧財產權等諸多法律問題。我們是否會因為有這些法律問題就立法禁止人工智慧的發展呢,我想應該不至於如此,就像我們不會因為吃東西可能噎到就不吃飯。
2026/01/25
1
【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三)】七大治理原則之「價值目標」
為使這些原則在未來的法規解釋與政策形成中發揮具體指引作用,宜將其解構為三組具有內在邏輯關聯的治理框架,分別是:「價值目標」、「權利與安全」、以及「程序與責任」。本文將先聚焦於第一組核心——即 AI 治理的「價值目標」,涵蓋「永續發展與福祉」及「人類自主」兩大原則。
2026/01/21
1
【側欄評論】當法律把「訓練」寫成「使用」:談《人工智慧基本法》第3條定義中的一個關鍵錯位
這種錯位,乍看只是技術描述不夠精細,卻可能在法制上產生實質影響。舉例而言,若法律定義隱含地將人工智慧視為一種在使用過程中持續「學習」的系統,則在風險評估、責任歸屬或高風險應用判斷時,便容易高估系統的即時自主性,進而淡化訓練者、設計者或部署者在前階段所應承擔的制度責任。
2026/01/21
1
2
【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二)】從立法目的到制度架構:《人工智慧基本法》如何界定人工智慧與治理主體
第3條似乎將「經由機器學習及演算法」定位為系統在使用者輸入資料後即時發生的動作,,不但在技術描述上不夠正確,亦在法律定義層次上模糊了人工智慧訓練階段與運作階段之間原本應加以區別的責任界線。此一錯誤定義,在未來涉及風險評估、責任配置或高風險應用判斷時,極可能因誤解技術內容而形成錯誤的法律規範。
2026/01/21
4
【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一)】《人工智慧基本法》之後:為什麼真正的法律問題,才正要開始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通過,並不代表答案已經出現;相反地,它宣告了:真正重要的問題,現在才開始被允許正式討論。這正是我希望透過這一系列文章,與讀者共同討論的初衷。這並不是一個「替法律背書」的系列,而是一個邀請思考、也容許批判的討論起點。
2026/01/21
3
台灣捷克合作圓桌論壇
共 218 字
2026/01/20
1
烏克蘭著作權法賦予AI創作新的權利
人類使用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創作之成果能否獲有著作權或特別權利的保護,端視使用者能否預測、決定或「操控」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的生成。倘人類使用人工智慧僅是下單純、簡單、抽象之指令以促發其運作,至於結果如何完全不可控,此時便屬烏克蘭新著作權法所欲保護之特別權利。
2026/01/20
1
歐盟GDPR干我什麼事?
在歐盟常設有營業處所之公司固然必須遵守GDPR,縱使公司未在歐盟設有營業處所,只要向在歐盟境內的資料當事人提供商品或服務並蒐集、處理、儲存、或運用其個人資料,仍須受到GDPR的規範。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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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企業開始使用人工智慧:風險、責任與治理」專欄之一:法律AI能取代律師的工作嗎?
本文介紹律師在寫訴狀前必須做哪些事,據以討論律師撰寫書狀的工作是否會被AI所取代?進而說明當律師使用人工智慧輔助撰寫書狀時,可能會有哪些風險?應負什麼責任?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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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簡介|為什麼要寫這個專欄? 當企業開始使用人工智慧:風險、責任與治理
此專欄的系列文章將討論,企業應用人工智慧後,究竟會暴露出哪些制度性或人為風險?這些風險可能對使用者、社會乃至企業本身造成何種危害?一旦危害發生,責任應如何釐清與配置?此外,企業又該如何調整治理架構,以有效控管風險並降低人工智慧所帶來的衝擊?
2026/02/02
5
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
今天想以人工智慧的發展為例,再來談談科技治理與科技法律的異同。誠如大家所知,人工智慧的長足發展為人類社會帶來全新的風貌,然也衍生了不少偏見、歧視、虛假訊息、與智慧財產權等諸多法律問題。我們是否會因為有這些法律問題就立法禁止人工智慧的發展呢,我想應該不至於如此,就像我們不會因為吃東西可能噎到就不吃飯。
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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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三)】七大治理原則之「價值目標」
為使這些原則在未來的法規解釋與政策形成中發揮具體指引作用,宜將其解構為三組具有內在邏輯關聯的治理框架,分別是:「價值目標」、「權利與安全」、以及「程序與責任」。本文將先聚焦於第一組核心——即 AI 治理的「價值目標」,涵蓋「永續發展與福祉」及「人類自主」兩大原則。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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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欄評論】當法律把「訓練」寫成「使用」:談《人工智慧基本法》第3條定義中的一個關鍵錯位
這種錯位,乍看只是技術描述不夠精細,卻可能在法制上產生實質影響。舉例而言,若法律定義隱含地將人工智慧視為一種在使用過程中持續「學習」的系統,則在風險評估、責任歸屬或高風險應用判斷時,便容易高估系統的即時自主性,進而淡化訓練者、設計者或部署者在前階段所應承擔的制度責任。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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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二)】從立法目的到制度架構:《人工智慧基本法》如何界定人工智慧與治理主體
第3條似乎將「經由機器學習及演算法」定位為系統在使用者輸入資料後即時發生的動作,,不但在技術描述上不夠正確,亦在法律定義層次上模糊了人工智慧訓練階段與運作階段之間原本應加以區別的責任界線。此一錯誤定義,在未來涉及風險評估、責任配置或高風險應用判斷時,極可能因誤解技術內容而形成錯誤的法律規範。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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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基本法系列(之一)】《人工智慧基本法》之後:為什麼真正的法律問題,才正要開始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通過,並不代表答案已經出現;相反地,它宣告了:真正重要的問題,現在才開始被允許正式討論。這正是我希望透過這一系列文章,與讀者共同討論的初衷。這並不是一個「替法律背書」的系列,而是一個邀請思考、也容許批判的討論起點。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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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捷克合作圓桌論壇
共 218 字
2026/01/20
1
烏克蘭著作權法賦予AI創作新的權利
人類使用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創作之成果能否獲有著作權或特別權利的保護,端視使用者能否預測、決定或「操控」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的生成。倘人類使用人工智慧僅是下單純、簡單、抽象之指令以促發其運作,至於結果如何完全不可控,此時便屬烏克蘭新著作權法所欲保護之特別權利。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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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GDPR干我什麼事?
在歐盟常設有營業處所之公司固然必須遵守GDPR,縱使公司未在歐盟設有營業處所,只要向在歐盟境內的資料當事人提供商品或服務並蒐集、處理、儲存、或運用其個人資料,仍須受到GDPR的規範。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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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競賽與科技主權
從手機帝國到技術門票供應者:Nokia 的專利經濟學(上)
Nokia曾是全球手機霸主,卻在智慧型手機浪潮中退場,成為商管經典失敗案例。但他們真的輸了嗎?攤開2024年財報,Nokia靠著龐大的5G標準必要專利,創造出高達78.5%的驚人營業利益率!本文帶您揭開Nokia的專利經濟學,看他們如何轉身站在產業入口收取技術門票,連蘋果都得乖乖繳交天價過路費。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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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標準成為門票,FRAND 成為紀律(上):德國 Nokia 判決的深度解析
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在 Nokia 對 ASUS 案中,確認 H.265/HEVC 標準之實施構成文義侵權,並否定被告之 FRAND 抗辯,核發禁制令及多項救濟。判決顯示,FRAND 已從程序模型轉為對持續授權意願與財務承擔能力的實質審查。本文梳理判決技術比對、競爭法抗辯與救濟結構,解析其法律意涵。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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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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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上):GAA主導設計的形成與高度集中化
半導體GAA技術所涉專利布局的演進,完美映射了半導體製程世代交替中「主導設計」形成的典型制度軌跡:從早期的奈米科學研究與路線探索的百家爭鳴,過渡至中期的路徑選擇與技術開發之列強競逐,最終演變為晚期朝向製程優化與量產應用發展,競爭格局由多方競逐徹底轉為單一主導者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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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三:錯置技術路徑與專利地雷的慘痛教訓
無論是技術開發、專利佈局、產品創新、或標準制定,正確的技術預測是至關重要而不可或缺的關鍵。事後諸葛很容易,產業競爭態勢瞬息萬變,在2008年政府決定採用Intel的WiMax而不是Qualcomm的LTE時,如何能預知後續的成敗?我們又如何以此經驗為教材,發展出較好的技術預測模型呢?
2026/01/31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一:企業專利佈局失當之原因
企業若欲打造具備實質戰力的專利資產組合,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戰略鐵三角上:精準擇定技術與產品路徑、挹注資源確保研發領先,以及以職人精神精雕細琢專利說明書與權利範圍,缺一不可;任一環節的鬆動,都將導致整條專利佈局陣線的潰散。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將為各位抽絲剝繭,逐一拆解三大佈局策略的實戰心法與操作細節。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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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二:技術路徑錯置的專利,不只是浪費,更是「資敵」
企業進行有價值的專利佈局,應將專利說明書從我的產品是什麼,改成預判對手未來產品會使用哪些技術,是法務、研發、業務團隊、及行銷團隊聯手為競爭對手所埋的地雷。唯有將專利精準埋設在敵人必經的技術道路上,才會在關鍵時刻引爆,為企業換取市場優勢。 專利戰爭的勝負,不是比誰挖得深申請得多;而是比誰,埋得準。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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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著作權法賦予AI創作新的權利
人類使用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創作之成果能否獲有著作權或特別權利的保護,端視使用者能否預測、決定或「操控」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的生成。倘人類使用人工智慧僅是下單純、簡單、抽象之指令以促發其運作,至於結果如何完全不可控,此時便屬烏克蘭新著作權法所欲保護之特別權利。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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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手機帝國到技術門票供應者:Nokia 的專利經濟學(上)
Nokia曾是全球手機霸主,卻在智慧型手機浪潮中退場,成為商管經典失敗案例。但他們真的輸了嗎?攤開2024年財報,Nokia靠著龐大的5G標準必要專利,創造出高達78.5%的驚人營業利益率!本文帶您揭開Nokia的專利經濟學,看他們如何轉身站在產業入口收取技術門票,連蘋果都得乖乖繳交天價過路費。
2026/02/28
1
當標準成為門票,FRAND 成為紀律(上):德國 Nokia 判決的深度解析
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在 Nokia 對 ASUS 案中,確認 H.265/HEVC 標準之實施構成文義侵權,並否定被告之 FRAND 抗辯,核發禁制令及多項救濟。判決顯示,FRAND 已從程序模型轉為對持續授權意願與財務承擔能力的實質審查。本文梳理判決技術比對、競爭法抗辯與救濟結構,解析其法律意涵。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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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中):從專利引用的驚人發現看技術霸權的隱形枷鎖
本文剖析 GAA 專利引證網絡,揭示半導體霸權背後的法律博弈。台積電以極高自我引用率築起「專利叢林」;IBM 則以底層專利劃定了產業的「制度邊界」。專利引用牽動著訴訟中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與「禁反言原則」。本文精準指出:技術市占的領先,並不等同絕對的法律自由。
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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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奈米世代的專利競逐(上):GAA主導設計的形成與高度集中化
半導體GAA技術所涉專利布局的演進,完美映射了半導體製程世代交替中「主導設計」形成的典型制度軌跡:從早期的奈米科學研究與路線探索的百家爭鳴,過渡至中期的路徑選擇與技術開發之列強競逐,最終演變為晚期朝向製程優化與量產應用發展,競爭格局由多方競逐徹底轉為單一主導者結構。
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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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三:錯置技術路徑與專利地雷的慘痛教訓
無論是技術開發、專利佈局、產品創新、或標準制定,正確的技術預測是至關重要而不可或缺的關鍵。事後諸葛很容易,產業競爭態勢瞬息萬變,在2008年政府決定採用Intel的WiMax而不是Qualcomm的LTE時,如何能預知後續的成敗?我們又如何以此經驗為教材,發展出較好的技術預測模型呢?
2026/01/31
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一:企業專利佈局失當之原因
企業若欲打造具備實質戰力的專利資產組合,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戰略鐵三角上:精準擇定技術與產品路徑、挹注資源確保研發領先,以及以職人精神精雕細琢專利說明書與權利範圍,缺一不可;任一環節的鬆動,都將導致整條專利佈局陣線的潰散。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將為各位抽絲剝繭,逐一拆解三大佈局策略的實戰心法與操作細節。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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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佈局策略系列之二:技術路徑錯置的專利,不只是浪費,更是「資敵」
企業進行有價值的專利佈局,應將專利說明書從我的產品是什麼,改成預判對手未來產品會使用哪些技術,是法務、研發、業務團隊、及行銷團隊聯手為競爭對手所埋的地雷。唯有將專利精準埋設在敵人必經的技術道路上,才會在關鍵時刻引爆,為企業換取市場優勢。 專利戰爭的勝負,不是比誰挖得深申請得多;而是比誰,埋得準。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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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著作權法賦予AI創作新的權利
人類使用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創作之成果能否獲有著作權或特別權利的保護,端視使用者能否預測、決定或「操控」人工智慧(或電腦程式)的生成。倘人類使用人工智慧僅是下單純、簡單、抽象之指令以促發其運作,至於結果如何完全不可控,此時便屬烏克蘭新著作權法所欲保護之特別權利。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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