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8/04/2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總統直選得來不易

回顧1996年的大選,總統、副總統改為公民直選,曾歷經一大段充滿波折、荊棘滿佈的道路,實在得來不易。
先是1990年6月28日在圓山大飯店舉行國是會議,這是台灣史上不同政治立場者首度同台的會議,做成總統民選的結論。為符應民意革新的共識,李總統於1990年7月11日在國民黨內部成立「憲政改革小組」,負責策劃推動修憲的工作,並由副總統李元簇擔任召集人,「憲政改革小組」是牽引國民黨扮演改革主導者的重要窗口。
首先在1991年推動國會全面改選,廢除萬年國會,1992年開始推動總統直選,國民黨黨內意見分歧,阻礙重重,曲曲折折,可以說是非常戲劇化。
憲改小組原先要併案討論「委任直選」與「公民直選」兩項議案,後來只見討論「委任直選」案,李總統認為這樣子發展下去不符民意,但施啟揚和馬英九幾個規劃憲改的主要幹部卻不認同。
1992年3月,國民黨舉行臨時中常會,經過長達7個小時的討論,無法達成共識,隨後於三中全會上,「直選派」與「委選派」激烈爭辯,1百多位中央委員登記發言,其中多位重量級人物發言批判孤立無援的李總統。
「委選派」批判直選的理由主要有2:其一,一旦直選,將失去中國代表性,形同台灣獨立;其二,一旦直選,國民黨的掌控力會下降,更嚴重的情況是,國民黨有朝一日會失去政權。也就是說,法統的觀念與既得利益的思維非常濃厚。
為了避免兩派對立裂痕繼續加深加劇,李總統只好妥協處理,決議將總統選舉方式延至1994年的第2屆國民大會第4次臨時會再討論,暫時平息了戰火。
然而,「休戰」期間,支持直選的民意愈來愈高漲,而李總統也認為國會議員已經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民主代表性已經確立,若總統改為人民直選,表示行政權民主代表性的強化。
加以,策略性的改變國民黨中央委員的結構,增加地方縣市長及議會議長為當然委員,主張直選的聲勢增強,於是在李總統的堅持下,於1994年4月國民黨14全臨中全會會中通過直選案,接著在7月29日第2屆國民代表大會(第三次修憲)採取相對多數決的方式,確立了公民直選總統的制度。
1994年8月1日公布施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明定:自第9任總統副總統開始改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產生。「這是台灣政治史上一項巨大的變革,落實了國民主權的理念,成果輝煌。」此一劃時代的改變,選後國際間的輿論及國內各界都高度肯定與讚賞,外國學者甚至稱之為一場「寧靜革命」,讚揚台灣是民主的典範。
作者:黃昆輝、鄒景雯
出版社:玉山社出版公司
定價: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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