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假若要為愛情加上一個期限(完)

若果把鐘樓破壞,所有手錶的時間都會錯亂。那麼,全國國民都會觸犯了時限法吧?!只要全民犯罪,大家才會意識到,時限法是多麼荒謬的法例!
唯要在沒有退路的情況下,人們才會拚命的向前跑。
我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就算去警察局自首,襲擊警務人員是最嚴重的罪行…如今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發動革命,將這個病態的社會喚醒。
我將子晴的前男友拽到馬路旁的草地,以免他被其他經過的車子發現。我也不能將他鎖進車尾箱,因為警務員的手錶設有定位儀器,也能呼喚同伴,他醒來後一定叫來一大票警察。
所以,我只能開著他的車子,向著鐘樓駛去。
人類由獨立個體變成家庭,由家庭演化成群體,最後成為村莊、城鎮、國家…
正因為人類擁有複雜的人際關係,活在社會中的人類才會衍生出各種制度。
人類能創造為大家著想的制度嗎?
只要群體中有不同的階級、技能和權力,「制度」就只會因慾望而建造。當你是警察,就只會訂制對警察有利的制度,對平民漠不關心。
相對地,平民的中產階層只會關心自己的資產有否不公平地分配,完全不理會社會底層人民的死活。
大家都自私自利地活著,制度便能在社會中運行。
心裡認為改變不了,就只好順從著制度過活…
最後只會被社會吞噬,被牽著鼻子走,猶如蜜蜂般聽從指示,成為它的一分子。
車子慢慢接近鐘樓,它的輪廓展現在眼前,比起從遠處望過去,巨大得有點誇張,我不由得擔心單憑自己的力量是否將鐘樓破壞…

我從馬路拐進一條小路,路一直向著鐘樓底部伸延,馬路兩旁設置了很多監察儀器,接著還看見很多整齊修剪的矮樹裝飾。
機會只有一次,反正我已是襲警的罪犯,剛才也被監察儀器拍到我擅闖禁地,我已經無法退縮了!
我如此告訴自己,緊握著方向盤踩踏油門全速前進。
最後,我撞破了木製的圍欄來到鐘樓底部,才發現原來鐘樓兩邊還連接著一棟兩層高的建築物。它是一棟極顯氣派的洋房,在月亮映照下勉強能看見它的白色屋頭。
我筆直地撞破了鐘樓入口的大門才把車子停下來。
下車後環視四周,縱然我成功闖進了鐘樓內部,卻沒有觸發任何防衛設置。也許是凌晨時分的關係,周圍漆黑一片。
除了聽到清脆的『滴答、滴答』聲從上方傳來,本能地抬起頭一看,看見很複雜的齒輪組合在一起,還有些說不出用途的零件,它們全都有節奏地運作著。
只要我破壞它,鐘樓的時間就無法正常運作了!
我拿出手機照明,在大廳深處有一條可到達上層的樓梯,我跑了上去,腳底傳來軟軟的質感,低頭一看樓梯竟鋪有地毯。
與其說是鐘樓,這裡更像一棟超級豪華的住宅…
我在大廈裡像頭迷路的野豬般橫衝直撞,隨著體力消耗,腦袋也冷卻下來,開始懷疑自己做的事是否正確。
就在這個時候,我來到走廊盡頭的辦公室,門縫透著光,我深呼吸一口氣,不讓自己有猶疑的機會就推門進去。
辦公室內坐著一個白髮老人,雖然他年紀老邁,但雙眼炯炯有神,完全不見一點老態。
他站起來,將辦公桌上的電腦螢幕轉向我,螢幕有被分隔成多個畫面,顯示著我撞破大門的車子、樓梯、大廳、走廊、鐘樓外的馬路…
他一直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老人臉帶著笑容慢慢走近我,我終於記起來了!
他是我國的總統。
很合理吧?!總統住在具有象徵性的國家鐘樓內,原來我闖進了總統的家…

「我要破壞鐘樓!令全國人民覺醒!」我。
沒想到,總統完全沒有反駁我,只是在輕輕的拍手…
「幹、幹嗎?」我眼睛瞟向窗戶和門口,沒有黑衣人闖進來。辦公室內只有我和總統兩人。
「我從很久以前就開始留意你了,縱使其他官員說你只是個普通的罪犯,我還是在辦公室留意著你的一舉一動。」
「什麼意思?」
「你不單止發現了國家邊境的漏洞、警衛部隊面對酒精的弱點,還有逃出國的計劃,破壞鐘樓發動全國革命…這些東西我們都沒有察覺到,因為大家都在官僚制度上互拍馬屁。」
總統頓了頓,確認我理解之後,又說:「沒錯,你只是一個普通罪犯,但若然是恐怖分子利用炸藥將鐘樓炸毀的話,革命就成功了。又或者,敵國的刺客或特務用酒精,就能輕易來到我面前刺殺我。」
「所以呢?我沒打算要殺你,我只想取消時限法!」我。
「對你來說,時限法是荒謬的制度吧?!你知道我作為一個領導者眼中,是怎樣看待時限法嗎?」
「……」
「它是操控人民的最佳工具。」
「……到底你想怎樣?」
「我想邀請你加入國防部,幫忙修正時限法法例的漏洞。」
「荒謬!」
「國防部部長,是一個權力凌駕於其他政府部門的職位。」總統補充。
「荒謬…我只要破壞鐘樓,說不定就能推翻你的政權!」
「可惜,到時候也不會由你來坐上總統之位。沒有時限法,一樣會有其他荒謬的制度代替。」
「……」
「我在樓下安排了車子,國防部還是勞改營,你自己選擇吧。」

一星期後,勞改營內:
「人終有一死,才會對生命有所專注,在有限的生命中,才能感受達成目標的逼切性。」
我坐在行刑室,跟對面的男人說:「阿達,你犯了迷姦罪,私藏酒精,被判五年。」
「阿嵐,你、你怎麼會在這裡…?」阿達面色鐵青。
「這不重要吧?!你犯法了啊。」
離開房間後,我來到另一個行刑室。
「人總會經歷突然離別,有了限期,就知道何時是最後一次,每個人都有機會把握最後一次。」
我跟坐在行刑椅上的男人說:「你作為警務人員,竟多次逾時,私下對罪犯行刑,以緩刑來威脅女性罪犯當性奴,這是比罪犯更卑劣的行為!你被判十年了…啊…唔…」
「抱歉,前男友先生,你叫什麼名字?」
「呃…」
「算了,這不重要吧?!你已經是罪犯了。」說畢,我就離開行刑室。
我不單止抓了出賣我的阿達和子晴的前男友。
我還將子晴所有罪行豁免,為了她的安全著想,她每天就待在我的家裡,作為貼身保護對象。
革命失敗,但我成功了。
革命英雄?我還是成為當權者好了。
時限法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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