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僵持了兩個禮拜之後,總編把我叫去辦公室。 她拿出了上一次我給她看的銷售報表,問我寫作的進度如何。 在持續的無效溝通之下,我也失去耐心了。
「對不起,我黔驢技窮了,一個字也寫不出來。」
我兩手一攤,不打算繼續跟這個瘋女人繼續僵持下去了。
「白日文,這就是你跟主管講話的態度嗎?公司付錢給你,是要你來解決問題,不是把問題都丟給我!」「辦法我想了,只是大老闆妳覺得弘揚『健康』的佛法比公司的業績重要,我有什麼辦法?」 我慢條斯理的說。 「我是叫你想辦法,不是砸公司的招牌!你也不想想看,當初你落魄的時候是誰收留你的?你之所以可以寫也是拜已故的老師所致,你還真以為你是個洞察事理的大文豪阿?」
好呀!這貨居然跟我翻舊帳了。我當初進得來是因為妳自己用那個低得可憐的薪水根本請不到人,進到這間公司也是道場師傅給我機會,而且她媽你跑去逛百貨公司看電影的時候,是誰留在公司趕稿阿?
眼下遇到危機竟然就要過河拆橋?
我之所以隱忍這個女暴君這麼多年,只是因為得混口飯吃,不得不為五斗米折腰。
但公司這樣被這傢伙亂搞下去,我一個人再有本事也撐不起來,既然共同的利益沒有了,我也不打算繼續再客氣下去了。
「既然總編您覺得我不適任,妳開除我好了」我不怒反笑,拿出了自己在勞工局下載列印的『非志願離職書』,另外附了一張Excel表,上面列出我的資遣金額。
這幾年我在這間出版社和尚兼撞鐘,除了財務之外的事務幾乎都是我一手包,這種簡易的離職程序早就駕輕就熟了。「白日文,你.....你是在威脅我嗎?」
「不,總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既然大家理念不合無法繼續合作,那就好聚好散罷」 我拿出裝著我慣用文具的紙箱,瀟灑的走出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