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4|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200萬+1-我們與中共的距離

「你想當中國人嗎?」
「不想!」
「如果不想,明年台灣大選, 不要選出台灣的林鄭月娥,好不好......?」
六月九日香港民主派的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為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發起反送中遊行,遊行人數達一零三萬人。部分民眾留守立法院示威區,阻止十二日的二讀修例,不料警民衝突升溫,警方作法轉為強硬,對民眾發射橡膠彈、布袋彈等。十二日,示威衝突被政府定調為暴動,引起民憤,民陣於十六日再次舉辦反送中遊行,並提出五大訴求:不檢控示威者、撤回送中惡法、林鄭月娥下台、取消定性暴動、追究開槍責任,當天湧現200萬人潮。
圖片來源: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圖片來源: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香港人為甚麼要反對修例?

《逃犯條例》修訂的緣由為2018年的一起港女箱屍命案。受限於香港當時法規,台港間無司法互助協議,因此無法引渡加害者來台受審,或在香港受審。港府為了解決窘境,《逃犯條例》新增了「特別移交安排」,《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則將中國除外條款移除。「特別移交」把審議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由立法會轉為行政長官,只要特首及法庭同意,就可以將逃犯移交至外國(原與20個國家協議,不包含中國、澳門及台灣);另外「中國除外」條款移除後,將能移交逃犯至中國,其司法制度的公正與透明度也引發疑慮。若修例通過,一為香港獨立司法制度將遭受破壞,威脅言論自由;二為行政長官不須經由立法院同意,便可啟動個案移交,降 低對嫌疑犯的保障;三為此次修訂引發廣大的社會爭議,政府堅持修定,並要求盡速通過,造成強烈輿論抨擊。

「記你老母!」港府以暴力鎮壓回應示威

六月十二日爆發激烈警民衝突,上萬群眾占領立法會周邊道路,遭到香港警方以催淚瓦斯強力驅散。警察使用大量胡椒噴霧、發射橡膠彈、布袋彈等,當日稍晚香港特首更將群眾在立法院前的抗爭定調為暴動。
林鄭月娥說: 「身為行政長官,或兩個孩子的媽媽,不應縱容小孩任性,不願見到有光明前景的年輕人,被政治化的事件影響前途。」
市民和不同團體皆指出警方這次過度使用武力,無論是武器級別抑或數量,均為香港多年來處理大型示威活動之最,並呼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612事件。
圖片來源:報導者

關台灣甚麼事?

《逃犯條例》涵蓋港人及外籍人士,換言之,台灣民眾言行若觸犯中國法律,因旅遊、求學或工作過境香港或轉機,都可能被中國主張為罪犯,而要求引渡到中國受審。草案其中提及「叛變」、「煽惑他人危害種族」等定義模糊的罪行,依「銅鑼灣書店事件」、「李明哲事件」等往例,中國可能會假借其他罪名提出引渡要求。

自由比發大財重要

《逃犯條例》的修訂動機具正當性,但其中「特別移交」及「中國除外」條款廣受外界質疑,在行政長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香港,會動搖其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及可信度。筆者在採訪學校內的港生時,許多人擔心返港遭到清算,婉拒拍照,多半覺得即使站出來,改變的機會渺茫。這就是為甚麼需要「台灣撐香港」,
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介民表示,「台灣政府可以在立法、政策方面,做出更明確的宣示,採取更積極的行動;台灣的公民社會也可以做更廣泛的動員,在國際連結上,給予香港更大的支持。
香港的抗爭還沒結束,目前草案暫緩並未撤回,民間人權陣線也於26日愛丁堡廣場舉行「G20 Free Hong Kong集會」,趕在G20前向國際發聲,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再度施壓。台灣為抵抗中共滲透和擴張的最前線,透過香港借鏡一國兩制,我們必須了解香港發生的事在台灣也可能會發生,自由不是禮物,而是一個任務。
責任編輯:管之岑 審稿編輯:邱淳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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