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理解香港抗爭的大戰略,香港抗爭者的戰略叫作「攬炒」。
可能很多人以為,香港抗爭者的目標,是要與政府和解,或者是像臺灣一樣的政黨輪替,或者香港民主化,或者在軍事上全滅警方與解放軍,或在議會宣告獨立。這些都不是正確的,也不需要那樣做。如果做到當然好,但抗爭者的戰略並沒有建基於此。
「攬炒」戰略的核心,在於經濟。我看到臺灣不時都會有人說解放軍來就完蛋了,但香港的抗爭者在抗爭初期,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不怕解放軍,最好你立即就開坦克進來,對香港射飛彈。
可能你會疑惑,為何不怕解放軍進來殺光你們?
這的確會重創抗爭者,但因為能化整為零,逃到海外,重創並不等於全滅,而這也會同時重創香港的經濟,香港政府的信譽,以及香港的銀行與金融系統。這些會影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信貸,以及所有的海外計劃,也就是說會動搖中國的海外戰略,特別是一帶一路。
讓政府的反應傷害香港經濟
自然有些人這時候會冒出來,說香港對中國已不重要,說上海或深圳可取代香港之類,這時就該面對數字。金融中心說建立就建立的話,中國應該會在延安搞金融中心。
客觀數據是,香港銀行系統,目前對中國的貸款額,是40,000億港元以上,即是約新臺幣「16兆元」。而這個信貸系統,建基於香港的資產價值上,香港的資產價值崩潰,香港銀行的信貸能力就會受到威脅。同時,香港政府不斷開出大規模基建,去輸送利益給中國,這件事也受到了很大的波動,香港政府原本有一個「10000億」(港元)人工島計劃,計劃向中國購買大量海砂,若香港的經濟被抗爭影響,這些計劃都受到了妨礙。
他們再怎樣崇拜中國的經濟成果,都改變不了人民幣並非能自由兌換的貨幣這個事實。而且,金融中心需要一個穩固有信用的信貸與法律系統去支撐,這正是中國一直以來都建立不了的東西:法治。可惜就是有些人單純到以為,香港之所以能成為金融中心,就只是因為多了幾個鬼佬(外國人),而不知道這需要一整個系統配套。
抗爭者直接對經濟的損害,其實是有限的,但政府的反應,卻對於經濟有很大的傷害。
比方說,政府縮短了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時間,經常封閉車站,在機場交通上予以留難,並在各個遊客區域放催淚瓦斯,警察有打傷或拘捕外國人與遊客,這些動作,都打擊各行各業經濟。首當其衝的當然是旅館業,接下來是飲食業、零售業,運用《緊急法》去隨便立法,降低了國際對香港的法治信心,而打擊了對私產保障與投資信心的評級。
香港作為中國發展計劃的一個環節,他受到打擊,中國的計劃就會被打亂,從經濟能力上,長遠削弱香港政府與中國的力量。這才是「攬炒」的目標。
這最終形成了長期遊擊戰略,這點自古以來就是弱勢方對抗強大帝國的做法,不論是荷蘭對抗西班牙、美國獨立戰爭、越南對抗美國、英國以私掠船對抗無敵艦隊,都是在正面打不贏,以對方的補給與經濟能力為目標。
而攬炒戰略,就是要令香港變成泥沼。
外國趁勢佔中國便宜,已經幫了香港人
抗爭本身固然有代價與傷亡,但抗爭本身最大的功用,是引起政府激烈和過度的反應,去傷害自己。從這點看,抗爭明顯是在正軌上。那就是政府不斷做出一些短期或長期有害經濟與香港金融信用的反應。
戰術上,抗爭者是凶險,以遊擊對抗政府的正規武力,但是在戰略上卻並非如此,警察每天對著市民施以暴力,上了世界各國的鏡頭後,香港對於各國的印象,就會更像利比亞而不是紐約。
他們每一棍每個催淚彈,表面上打的是市民,實際上攻擊的對象都是香港與中國的經濟未來。
就像圍棋一樣,當注意力在中間的子的戰鬥時,高手已悄悄在外勢定好石把你圍住了。
香港就是投鼠忌器裡的老鼠,也許被攻擊,也許打不過人類,可是牠跑來跑去時,人類已打爆了大量有價值的器物。這個戰略,最後是以經濟傷害量度抗爭的成果,抗爭或許某天平息,但會有大量的後遺症以及永久傷害,會是中港政府與銀行系統需要承受的,他們將會在這裡付出代價。
很多人說要外國來救,或者出兵,或者人道支援,其實全都不必要,香港人在做的並不是等待救濟,而是主動破壞敵人的經濟。一般來說,外國只要向中國討便宜討利益,對中國趁火打劫,已經等於幫了香港人。他們不需要同情香港或給香港人任何愛,而只要像食腐肉的寄生蟲一樣盡量的自私取利就行了。
沒有民主、沒有讓步,以另一種方式去成功
抗爭是否這樣就成功呢?當然也不是僅此。但要怎樣抗爭才算失敗呢?那就是抗爭完結之後,發揮不到「攬炒」的效果,香港的經濟不知為何完全不受抗爭影響,反而繁榮,如果香港之後經濟繁榮,香港政府和中國政府就會鬆一口氣,那抗爭就叫作失敗。
而確立了「香港人」這個身份,當然也是最重要的副作用。
這樣理解,那就會理解到香港抗爭是能成功,只是成功並不是很多人想像得那麼快,那麼簡單。在臺灣有民主制度,所以「成功」就是政黨輪替,但香港沒有民主制度,你期望抗爭的成功,就是突然取得政權,或者政府突然讓步,幾個月就打敗政府甚麼的,抗爭也沒那麼天真,但不等於不能以另一種方式去成功。
有人說這對抗爭的年輕人而言是自殺,你看看抗爭現場的年輕人,跟他們談談他們的生活和家庭情況,在睡甚麼地方、做甚麼工作、欠下多少債務,你就會理解他們為何會這樣做。有些人甚至直接無家可歸,而為他們製造這處境的人又是誰?
政府說,你們沒地方住,就離開香港,你們沒工作做,就離開香港,既然政府已告訴你未來工作和住的地方都不在香港了,那對他們而言這又有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