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新年第一週,南瓜豐收,家裡慣例煮成海鮮濃湯,法國長麵包斜切烤脆,早午晚黃黃澄澄的暖胃,像體內亮著一盞燈。深夜喝幾口甜酒,和捧在腿上的電腦乾杯,開工。
起初平淡。讀了安溥在一月號《大誌》的專訪,她想對二十歲的自己說:穿露一點。沒出門,在家看了好幾部 Netflix 的新片,《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和《無人知曉的夏日清晨》,不怎麼喜歡。《搖滾青春戀習曲》則深得我心,那燦爛的夢的起點,像銀色氣球綁著一顆蘋果上街去探險,分分鐘無懈可擊。以這部電影勉勵自己:滿懷光芒,迎接愛。
二〇二〇第一場戲院電影是可愛雀躍的《兔嘲男孩》,因為帶家母(意即:金主)出門,映後去吃了新鮮昂貴的生魚片握壽司,像一生沒吃過一口生魚片那樣美味。隔天本來想以這部的戰後柏林圖景去對照羅賽里尼的《德國零年》,寫篇行外影評交稿。結果後來坐在電影館樓下的咖啡店,忽然為自己從未存在的情傷感慨起來,便以「母胎單身者如何觀看愛情電影」為題寫了篇完全無關的文章了。
寫東西能換到錢並不是常態,換得到爽快我已滿足。此次邀稿的雜誌主編肯定是個好人,上個月他就給我一個有趣的機會,條列十二個寫作者的疑難,純提問,不解釋。乍看簡易隨興,要思索起來倒是認真懷疑人生。很短,所以就直接貼在這了:
- 1 牽引讀者,或是縱容讀者 ── 如何處理這群來路不明的人?
- 2 寫作真是為了給人看嗎?每次任誰的滿意毫無層次你就痛恨自己。
- 3 莎岡說若她兩三年不寫作就會變成個墮落的人,蘇珊桑塔格說「假如我寫不出東西是因為怕自己會變成一個壞作家,那就讓自己是一個壞作家吧,只要寫就可以了。」書寫 / 不寫的嚴重性究竟是什麼?穩定生活多麼撕心裂肺難免高速活膩,只有創作能提供我們機會去反覆感受那些現實給不起的感受?
- 4 夏宇翻譯亨利侯歇的《夏日之戀》描述這本書的特徵:「所有句子只寫表面且心甘情願停在表面,無法言說處停在無法言說處因此興高采烈。」當你對編演完好的細節擁有如此吹毛剔透的觀察力,你究竟怎麼判斷語言的深刻和極致?
- 5 藝術家的選擇:拿捏抽象的程度,瞄準遺留的局部。書寫作為一種技術,它該練就的是什麼?
- 6 若能隱形參觀某人寫作時的面貌,你最想見誰?
- 7 你信任那些愛護你的人給的作品意見嗎?
- 8 寫作過程中如何平衡理智與直覺?與老虎同渡一船的少年 Pi 說「理智過了頭你就會不小心把宇宙跟洗澡水一起放掉」,你如何既保持一種純粹的隨機性心意,又耐得住精確操作而可供解讀與思索 ── 如同一個腦內機關迷宮?
- 9 有詩人曾言無法忍受讀者將敘事者直接視為作者。作者與文本之間該保持距離嗎?要怎麼表現以讓讀者意識到這種疏離尺度呢?
- 10 你知道自己都帶著怎樣的表情在寫作嗎?
- 11 你認為無論如何持續寫作是一件有價值的事情嗎?換句話說,它值得高興和保佑嗎?
- 12 想像這個世界沒有文學,你要怎麼過活與去死?
五號那晚去看了 Suede 的紀錄片,切分有致,讓不是樂迷的路人如我搞清楚他們的每一張專輯與巡演的歷程,以及這些階段性成就所引致的每個樂團成員的心神不寧和靈感爆棚。Scede 從九零年代初成團隨意亂唱,一路走紅,不免互相傷害,砸吉他摔鼓棒,我不跟你好。換了樂手,換了製作人,換了熟稔的風格,解散又重組,有人病倒,有人嗑藥,一切意料之外有好有壞,「但願我從來沒錄過這鬼東西」,或者滿身大汗在一個橘色的小房間裡高興地把歌詞忘光。
搖滾樂團這件事本身讓我驚訝 ── 它組合每個人的才氣和魔性,要做的只有平衡而已:寫詞者的抑鬱對上寫譜者的愛現,混音師的自作主張對上樂手的自賤。原來以為搖滾樂都是走極端,但凡一起走就要好好協調是哪一款極端 ── 卑劣、猥褻、挑釁、無病呻吟都可以 ── 擺盪其間也要有共同頻率。「一個樂團要走得長遠…… 要超越自己創造的經典,同時保持有趣,是很困難的。」如果創作不是在尋求共鳴,而就是共鳴底下的產物,「那你就會開始有很多的碰撞跟質疑:為什麼這個人總是比較受歡迎?為什麼這個人吉他彈起來好神好討厭?為什麼我們的鼓手長得像強暴犯大叔?」無法啟發彼此,或者那個啟發伴隨不愉快的爭執時,一個樂團的內部問題從此張力糾結,諭示注定分裂的演奏意識。
好在他們還是撐過來了。現實考驗玩心,有時候不一定仰賴友誼(「我記得你當年走哥德風……」),而是疼惜年輕時的夢,喜愛一再加倍的能量與企圖,永不滿足。電影本身很好,剪接時間軸明確,一群菸不離手、彷彿每天用酒精洗頭的龐克小子,並非忽然蛻變成四平八穩談著大起大落的冷豔大叔。「他們犯過很多錯,但也做對很多事。」莫名被貼上英倫搖滾天團的標籤,莫名帶著一箱 fade-out 收尾的流行歌,奔波各地去賺錢和花錢。然而他們真正關注的只有自身冰涼的脆弱,與優雅暴力。組團,寫歌和表演,是他們悶燒這個世界的方式。
這首 Beautiful Ones〈美麗佳人〉為 Suede 巔峰時期寫下的唱片的主打歌,它本來要叫作 Beautiful Scum〈美麗人渣〉 ── 後來大概覺得有點沒禮貌。不過我非常喜歡,搖滾樂總是適合壞了了的。
近期把〈
先走〉轉貼到臉書,現在又轉貼回來,有一種很行為藝術的感覺。總之,臉書上談了一點這個作品的始末,有望提供樂意閱讀小說本體的人些許新想法。節錄如下:
我認為可以用一句日記式結語概述:我寫的是關於我生命裡的一切幸好。幸好世界存在著可以對視的眼光,幸好氣象萬千,人來人往,幸好航程平淡而起降熱烈。幸好我寫。我能把自己帶去別的地方,另一平面,現實,記憶法則,風火輪迴。〈先走〉於是環繞一種保密氛圍,不可探聽,因為那是我的閃爍一刻,我的過敏,我深深凹陷的時空。像是一本重新剪接過相簿,讓拍攝者與被攝者湊合著懷念。因此這是為什麼解讀不出動態感,試想:瞬間移動兩次成立往返,你能夠目睹它曾經不在嗎?搬運意象與對話,就是為了極快地掀開又覆蓋一道道關於自我的真實,如同快門眨眼,無盡的暫時就在此處,連綿切換,而非堆疊,純然的時間性只能以迴旋去感受。每將現實摺進虛構一次,文本擠出身體,它的表情流動就是書寫的起心動念:撿拾邊角,觸及一塊有限的永久。
或許對我來說,書寫與閱讀從來是同一件事,連綴進行,同時發生。我對命運的困惑,對親密的感想,創作幻術作為生活方法的可能性之內部實驗版。小說裡面的「我」,就是我,是限定在虛構裡指認的那個我。拉到最淺,我偷渡所有我渴望經歷的相處之道,壓到最深,地球停止運轉時,眾影子終於在光芒固定的風暴裡飛舞起來。
〈先走〉於九月完稿,參與文學獎入圍,十一月確認落選,十二月發表於此平台。我思索了好幾週該怎麼處理這個作品,結論是:寫一篇新的。不是修改原作,而是繼續書寫。新作嘗試了新手法,改變獨角獨幕的慣性,撞一些以往不敢碰的東西。成果應該很嫩,不過我玩得滿愉快的,反正原則上作者法喜充滿最重要。這篇稿子也拿去投獎,所以會被冷凍一段時間,希望能很快曝屍示眾 ── 意思是和大家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