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在5月屆滿一周年,社群網站也在近日被諸多相關文章討論淹沒。平權,不代表大法官做了解釋之後,社會能夠馬上給予正向的支持與回饋;就如同剛通過的釋字第791號宣告了通姦除罪化,也不代表社會對於男性或女性出軌的評價會改變,包含社會暗自欽羨男性有許多對象「很吃得開」,同樣的問題卻將女性視為淫亂。又或是不久前的思覺失調殺警案,社會能夠接受未成年人無判斷能力不知道自己做什麼得以免除死刑,卻無法接受精神疾病患者在發病當下失去正常邏輯判斷能力不具責任能力。
在教會,曾聽過基督徒同志,卡在信仰與掙扎中維持同性婚姻又要做好一個基督徒,選擇交往卻不發生任何肢體接觸。也看過同志基督徒,在教會中見證自己如何擺脫性取向問題,現在與異性戀交往;姑且不論這段歷程的掙扎,但雙性戀似乎不曾存在,而這些「轉變」的見證,過程對當事人何等的傷害也都加以省略,只是大肆的用弟兄姊妹的愛與包容、支持與接納強調著轉變,甚至於他人在「陪伴」的過程中,還要「注意」「同性的靈」會不會「轉移到自己身上」。縱使教會有許多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卻幾乎不曾質疑教會的教導有任何問題。
每次讀完聖經,我都覺得,如果聖經要濃縮成一個字,那個字將是「愛」而不是「神」;上帝透過聖經告訴我們祂對我們的愛,即使罪將我們與祂隔絕,即使我們都背離上帝,但祂仍然愛我們,並且愛的銘心刻骨,也愛的痛徹心扉,所以祂才會化為肉身,讓自己受刑罰鞭傷,死在十字架上做挽回祭,因為這份愛完全是無條件的。神愛世人,是愛每一個人,這句話沒有但書,更不是神只愛異性戀,也不是神只愛基督徒。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就像摩西在曠野舉蛇,你甚至不用來到祂的面前,只要願意相信抬頭仰望,就能得到全然的醫治。無條件的愛,從來沒有但書。
創世紀中,神說祂看所造的一切甚好。信仰中,每個人都是神所創造,並且有神的形象與特質,而愛就是神的本質。為什麼我們只看見弟兄的眼中有刺,卻沒有看見自己的眼中有樑木?為什麼要大肆攻擊他人有罪,卻忽略自己不斷的作假見證攻擊人,而上帝厭惡假見證,並且說了謊言之父就是魔鬼。況且,審判的權柄在於上帝,而不是教會或是基督徒。曾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即使是上帝,要審判一個人,也是在他死了以後。」我們是誰,可以審判神所愛的兒女?
我受洗時,問了朋友要不要來參加我的洗禮;教會對她從不友善,但她因為愛我而全程參與。耶穌來世上唯一的新誡命是希望我們「愛人如己,像祂愛我們一樣」;我的朋友願意為我走進教會,教會是否願意為了不同性取向的人舉辦婚禮,給予祝福?十一奉獻,在初代教會照顧無依的孤兒寡婦,在地上替上帝照顧著祂困苦的孩子。奉獻,是讓教會代替上帝在地上去愛祂所愛的人,而不是募集奉獻用權勢去攻擊祂所愛的人。
信仰告訴我們,神的愛高過一切,包含父母。如果上帝如此愛我們,祂會喜悅看到祂的孩子因為性取向的不同掙扎痛苦備受攻擊,承受身心煎熬甚至因此結束生命;還是喜悅祂的孩子像祂一樣愛我們自己本來的樣子,肯定自己並且得到愛與祝福,擁有幸福並且找回神創造我們最美好的本質,擁有被愛與愛人的能力呢?
我相信神不會跟達賴喇嘛說:「你是一個好人,但因為你不是基督徒,所以我要送你去一個比較溫暖的地獄」我同樣也相信,上帝不會用祂本質中創造最美好的愛來刑罰祂的兒女,不論這份愛的性取向為何。如果天堂恐同,天堂還會是天堂嗎?
而你可以這麼跟你的孩子說,世界上有很多不一樣的人,就像人們有許多不同的膚色;你可以拿著磁鐵陪他玩遊戲,跟他說同性相愛曾經受到很多阻力,但有更多不同磁性的人在旁邊圍繞著他們,他們就能愈來愈靠近;你可以告訴他,聖經中,彩虹是神跟人立約的記號,也是許多人愛與祝福的象徵,每個顏色都有一個美好的意義。你可以帶他去動物園,告訴他這些動物都不一樣,但是他們都是神所創造,就像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特質,每個生命都很寶貴。你可以告訴他有人受傷了要遞上關懷,有人流淚了要坐在他的旁邊,就像你跌倒了希望爸爸媽媽扶你站起來,而不是嘲笑你摔倒或是朝你身上再踢一腳。
你有很多方法可以陪伴你的孩子長大。如果未來有一天,你的孩子跟你有不一樣的性取向,你也才能繼續陪伴著他一起愛,守護著他的愛,並且因為你的愛,給了他一片不同的天空與友善。
而彩虹依然高掛,那是神的應許,也是愛的記號。
如果道歉可以帶來任何安慰,我很想為教會與基督徒說一聲很深的對不起。他們只是人,他們不是上帝;神愛世人,不分異同,不分你我。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