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雖然沒有接到案子就簽不了合約,但有時候可能連你沒做的案子都會因為合約而讓你遭殃,因此我認為簽合約這件事情的重要度在某些狀況下還是高於接案這件事情。
首先,請切記幾件事情:
- 就算是再熟的朋友/夥伴,也還是要簽約 因為扯到錢往往六親不認,傷感情倒是小事,到時候因此要打官司才是麻煩。
- 沒簽約不要開始動作 這點我知道有點困難,有時候因為案件緊迫根本沒時間簽約,但是請盡量做到。
- 請千萬不要相信「這是制式契約」這種話 這並不是叫你要一直懷疑別人,而是提醒自己即便是制式合約也要每一條都看,因為「定型化契約」往往還是會存在著偏重某一方的狀況,如果是公司做的,那想當然多半會有利於公司這方,因此你要了解整個規則怎麼運作之後才開始合作。
我認為「簽合約永遠是簽給有問題的狀況」,合作順暢時,合約都是簽個過場、形式,也因為如此簽合約常常就被省略掉了,但是往往魔鬼就藏在這邊,因為當你發生問題之後,例如:被扣錢、領不到錢、突然多出其他的工作、圖片出來歸屬哪方等,再回頭要來求救,往往早就來不及了,要不就是沒有簽都是口頭協議(雖然法律上口頭協議也是有效的),不然就是白紙黑字上根本沒有議定,要討也沒憑沒據。
關於合約這件事情
要簽合約就得先有合約,除了一般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所使用的合約能夠下載來用之外,有預算的話當然還是請律師幫你擬一份專業的合約,但如果沒有預算怎麼辦呢?至少你要有個底稿,就算文字不是很專業的法律用字也沒關係,但裡面規範的事情要有下面幾個:
人:要簽約一定有對象,裡面一定要記載當事人的身分及資訊,在合約裡面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人:當事人、關係人、第三人,依據關係的不同,適用合約的條款範圍也會不同,在自由工作接案當中,常用的就是當事人。
今天要出來簽約的人不能是個阿貓阿狗路人甲乙丙丁,除了法律上要有行為能力之外,也需要和案件有關係,不然就是人頭戶的概念了,所以如果簽約時看到合約上的名字不是跟你聯繫的人(代理人)可以問一下(大多時候是公司負責人,小心一點的話可以直接google公司名字進行確認)。
事:做什麼事情、可以拆分成哪些工作階段、細項列出來的話會是哪些事情。以平面設計來說,一個簡單的設計案件可能包含:概念發想、草稿繪製、上色、校正修改、完稿等流程。
- 概念發想:到底要提幾個概念?最終選幾個?什麼時候要交?
- 草稿:數量、尺寸、交件時間、修改次數、客戶要不要提供素材
- 上色:同上 - 校正修改:可以修幾次
- 完稿:給什麼檔案、何時交、怎麼交檔
時:一般常見如:交件時間、案件結案時間、繳款時間、修改時間等,而在一份正式的合約中會有兩種時間:實質上時間點及形式上的時間點。
- 實質上的時間點基本上就是跟你要做得事情有相關的,交件、製作工期等。
- 形式上的時間點則比較像是為了合約本身,包含四個時間點:制定的時間、簽署的時間、生肖的時間、解除或終止的時間,其中又以後三個較為常見。 除了對工作本身的規範之外,對合約本身效力的規範也是需要的,不然簽了一份合約雖然工作只做一個月但實際效力卻延伸到三年之外,這就跟賣身契沒什麼兩樣。
地:是否要去指定地點?交件地點?執行案件的地點 上述三項可能是最常碰到的事情,如果都是線上作業還好,但一但有牽扯地的部分,就有另一個交通的部分要處理,舉凡包含怎麼去(你載/自己去/有人幫你叫車但自己去)?費用是否包含其中?交件的話地點要給誰、人在哪等?
最核心的概念就是寫得越詳細越好,只要有寫出來,就有被保障到。但如果你跟我一樣懶,上面也看不完,至少一定要有這五點!!!!!!!
- 你是誰
- 他是誰
- 你做什麼事
- 他做什麼事
- 有問題糾紛誰負責
想知道如何自己製作一份簡單的合約書跟其他簽合約可以注意的事項,可以參考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