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傳聞源自中國「抖音」的「TikTok」即將由微軟併購;如果併購成立,對全球行銷圈的啟示是什麼呢?那就是TikTok將會很快成為崛起的第四大社群平台,而且立刻形成規模可觀的商業價值。
從事網紅行銷的同道朋友們,都會理解我們嘴邊常常說的「三大主流社群平台」。很明白的,那就是台灣最常用且指具有最佳商業價值的三大平台:Facebook、Instagram、以及YouTube。
雖然在美國還有Twitter、Snapchat等社群平台,但基本上「主流三大」講的還是上述的這三大家。但從這一刻起,社群平台即將從既有的「三大」變成「四大」:多了一個TikTok。
據紐約時報報導,中國的「字節跳動」(ByteDance)已同意完全分割TikTok的美國業務。該報引述消息人士表示,根據新的擬議交易,母公司字節跳動將完全退出,由微軟公司接管美國的TikTok:
Under the new proposed deal, ByteDance would exit completely and Microsoft Corp would take over TikTok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sources said.
消息人士表示,根據字節跳動的新提議,微軟將負責保管所有美國用戶的數據;同時也指出,該計劃將允許微軟以外的另一家美國公司接管美國的TikTok。
後來,整件事情又因為美國總統川普打算發佈禁令,因此然而止。
不過,假設先前的這些所有條件、程序都完成了,對全球行銷圈的啟示是什麼呢?那就是:TikTok將會很快成為崛起的第四大社群平台,而且立刻形成規模可觀的商業價值。
網路媒體The Verge在2019年10月的報導,引述了一份Facebook的內部資料來源,指出:臉書每月的活躍使用者(MAU)約有24億人,抖音官方則有5億,但其中3億位於中國;全球抖音的使用者之中,有85%是年齡層低於24歲的青少年族群。
當然,那已經是2019年的資料了。但這代表Facebook在那個時候已經完全看見、並且理解TikTok的潛在社群影響力與商業價值。
社群言論、網紅特質,路數差很大
既然是社群平台,TikTok上也有網紅。他們透過積極創作影片來吸引粉絲,而且也靠廠商業配代言賺錢,最終形成一個商業生態系。但TikTok上的網紅,與前述「三大」上面的多半不是同一類人,影響力的分布也有很大的不同。
舉例來說,美國最著名的
卡戴珊家族,名媛成員一共有 6 位,她們每個人幾乎就是自有IP,社交圈新聞天天上報;甚至連家族中年紀最小、只有4歲的成員North West也有不少名人新聞。
我曾經粗略算過,這6個人在Instagram上加起來的粉絲總量超過6億;不過,她們在TikTok上的影響力就差得遠了:Kylie Jenner的TikTok粉絲數是1,410萬,連前20大都擠不上邊。
至於金卡戴珊,在TikTok的粉絲數只有11,400位,跟她在Instagram上擁有1億8,230萬粉絲的影響力相較,那簡直是天差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