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要金門的靈界談到金門最知名的兩座廟宇:李光前將軍廟和小金門烈女廟的「神話」。在 3 神鬼的統獨 我談到了這兩座廟宇面對2000年後兩岸交流出現的「爭議」。在 4 女屍的說詞 、 5 女神的資格,我談到「烈女廟」建廟的重重疑點,甚至延伸到「金門女性形象」的建構:女神的資格延伸為女人的資格。金門作為實施軍政獨裁的戰地,極權的痕跡明顯流露於鬼神之事間...
接續上篇一一指出「官方文書」就明顯可見的操弄,這篇的內容則反過來說明在烈女廟的故事中,並非單純的「威權建構」這類萬惡的軍人欺壓善良平民的故事。它相較於李光前將軍廟展現了比較多面向的複雜性。
首先,從女人、女屍到女鬼、女烈士和女神,雖然有官方宣傳,但民間卻也留存著對事實平反的面向。
再者,我們雖然見到一些軍民對抗的傳聞,但也可以發現軍民同感的面向。 上面兩種內容,便是在「女屍的說詞」中,我們尚未談到的那些民間說詞。
他們是對軍方編造一尊女神的虛偽本事填補反駁的說詞。
民間的平反
首先,從《中央日報》報導為姦殺到《貞烈祠誌》強調王女的貞烈,兩份官方文件之間充斥著編造的刻斧,對於這樣的官方宣傳,烈女廟信仰或許表現了金門民眾罕見的反叛。最直接的反叛便是,在如今的烈女廟範圍中,除了供奉「仙姑」的神殿,一旁還建有「王玉蘭之墓」。這裡既祭神又葬人,這樣的祭拜方式已經難以用傳統信仰解釋....
而在民間的傳聞中,內容包藏著更多「不合規格」的敘述。 我一再提到:金門人對烈女廟的來由多半直覺聯想到「與姦殺有關」,這就是傳聞造成的效果。之前提過民間傳聞中流傳最廣的就是:
據說屍體先被照相館的阿宏發現,他回家拿相機拍下裸體女屍的胸部和陰部並兜售給軍人,最後他遭到詛咒死亡。
其實,在相關傳聞中這則的內容最沒頭沒腦的,可是,這則傳聞的內容幾乎沒有不同版本:內容一定提到照相館、提到女屍是裸體的(浮屍沒有腐爛),並且提到露骨的性徵。 這個傳聞沒有提到「姦殺」但卻直接給人相似的印象,而且,故事中的性暴力也很容易歸因在軍人身上,即便故事中軍人只有「購買裸照」而已。顯然,大多數居民包括軍人應該都相信:王玉蘭就是遭到軍人的性暴力而死亡(但是,是國軍還是解放軍所為就不得而知。當時烈嶼海域的情況其實相當混雜...) 總之,這則傳聞的生成很明顯是大眾對「權威宣傳」的反駁,首先這可以看作居民對軍方的「反抗」,而這樣的反抗在相關傳聞裡還有不少。
承載軍民連結的「祂」
除上述流傳「姦殺」的事實之外,其他民間傳聞也透露一些民眾對軍方反感的訊息。
屍體發現兩年後的1956年,軍方出資建立了貞烈祠,此事有不同說法: 有一說,因為軍車開過王玉蘭的墳前總是會熄火,軍方心生畏懼所以為她建祠。
有一說,在王玉蘭屍體被發現的同一年九三砲戰,一位長官剛好路過王玉蘭墳前,躲過了砲戰因此推動了建祠。
烈女廟目前的靈媒則說:王玉蘭有冤屈屢屢托夢,但村民沒錢於是請求主官田樹樟出錢建祠,而烈女廟也就此保護小金門的軍民度過兩次砲戰。靈媒的說法中「保佑度過砲擊」的部份後來也在軍中廣為流傳。
比較之下,我們可以發現從民眾口中所說的「王玉蘭冤魂」儼然成為對軍方有所怨言的托詞:冤魂可以讓機械停擺,遭遇砲戰再英勇的軍人也需要王玉蘭的庇佑。不論使軍車停擺或保護軍官,居民的傳言都暗暗認為「軍人也沒有『冤魂』的威力大」。 從民間說法可知,從王玉蘭屍體被發現到2年後建廟,民眾應該曾先安葬王玉蘭,然而,這類「冤魂信仰」對當時的軍官來說都是「落後的迷信」因此並不樂見。在金門本島,許多民間習俗都被禁止了,不過,在小金門的冤女墓最後採用的作法卻是「軍方建祠」。軍方「發明」王玉蘭「貞烈」的故事並藉以解決祭祀「祂」的需求。 為何此次軍方採取較為退讓的作法呢?
我們不太可能知道真相。 但有一個線索是比較合理的推論:王玉蘭的死亡發生在1954年,這一年,金門遭遇了九三砲戰,這是金廈之間首次動用砲擊的戰事,光小金門這叢爾小嶼就遭遇了上千發砲彈。這次攻擊造成的震撼是不分軍民的,所以,民眾在傳聞中講述「冤魂墓地」的法力,或許軍方不信在地的冤魂信仰,但他們自己也需要一份信仰。
為王的冤魂造墓或建立「烈女」的廟宇,可能是面對過砲戰後軍民各自的信仰投射。
這也反應在傳聞上,居民會說「冤魂」保佑了小金門、軍方會說「烈女廟」守護了軍民。軍與民各自採用「合理的」修辭去描述王玉蘭的靈驗,這也就造成軍方建祠後,一旁仍為冤魂立墓這種各自表述的情況。 (下圖為初建成的烈女廟)
民間的封神
官方在建祠時刻意要編造符合政治宣傳的「本事」,此一如故事般的本事顯不足以造神,但是,當「祂」有「足以服人的本事」,也有被尊為神的途徑:神明之本事並非一則事蹟與情操,反之,神明的靈驗就是其「本事」。
若貞烈祠與王姑娘墓是軍和民基於九三砲戰震撼下,各自信仰的寄託。那麼,在1956年建成之後,1958年八二三炮戰再度轟擊小金門、再度安然度過後,這下無論是神殿中或墳墓裡的「祂」顯然法力普遍被軍民信服了。
原先,軍方是刻意賦予貞潔與忠烈才將王玉蘭奉上神殿,不過經歷八二三砲戰之後,居民也普遍開始將「祂」不僅僅視為「冤魂」,憑藉她保護島嶼的神力,居民也開始認為祂已經具備神祉的地位,因此烈女廟與王女之墓開始同時被祭拜而且拓建整修不斷。 官方的造神只是造作的謊言,但作為一個信仰對象,祂藉著保佑軍民的靈驗事蹟仍然被居民「封神」。所以,習俗上居民該稱「祂」為「王姑娘」而廟裡則是祭拜「仙姑」,但是,如今人們都稱烈女廟的神殿祭祀的是「仙姑」一旁則是「仙姑墓」。
軍方用刻意的「貞潔」與「忠烈」將王玉蘭封為女神,但是,真正使王玉蘭從女鬼被升格為仙姑的是她的靈驗與法力。
烈女廟的鬼神歧異
就因為烈女廟在信仰形成過程有這麼多層次,整體泛稱「王玉蘭信仰」的烈女廟時常造成不同的歧異。 首先仍是靈驗帶來的發展:一位旅居汶萊的僑商,他經商遇到困難跟烈女廟祈求後總是能順利進展,因此,他在1976年出資改建烈女廟成為現今的規模; 另一位僑商也受烈女廟庇佑,他出資在古寧頭建造了烈女廟的分靈廟。
烈女廟已經是連結國際的信仰。 而小金門當地居民,則循著仙姑和仙姑墓的模式,看作當地的廟宇定期進香。
當然,1970之後數十年許許多多來小金門服役的士官兵,也都將本廟視為他們的守護神。 不過,當軍人多數為台灣籍役男,可以查到有不少傳聞如:單身者才能祭拜烈女廟、不宜情侶同拜 ...等說法,這又將烈女廟信仰帶回從「女性鬼魂」出發的禁忌,不過,在種種「身份認定」上儘管有所混亂,但幾乎沒有任何考量會跟官方強加的「貞潔」混在一起。 所以,加諸在王玉蘭造神的「品德」雖然後來延伸到所有女性的規訓,但並沒有摻雜到烈女廟信仰的任何連結; 相對地,烈女廟的「烈」字反而因為長久以來由軍民同拜的情況,逐漸不被看作「貞烈」,而與「忠烈」有更強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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