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月光看了下班經濟學的一段影片,內容是採訪一位室內設計師如何保持家中的物品維持在最少。其中提到的一個觀念很有記憶點,那就是房屋坪數被吃掉這件事。把室內坪數用來堆雜物,就算只有兩或三坪,等於是花上百萬來存放這些不知道用不用得上的物品。換言之,辛苦賺錢買來的房子,有一部分被雜物吃掉了。就算是租屋族,也可以看成是有一部分的租金被雜物吃掉。
另一個值得一提的觀念是,估計家裡空間的存放量。購買物品前要先考慮要放哪裡。先安排出空間再購買,這樣才不會買來沒地方放。例如想買第二台電扇,那原本的電扇要放哪?別的房間嗎?還是要丟掉?雖然還能用。
家裡的空間是有限的,不可能無止盡的買入物品。總然要累積存貨,也要等到有空間清出來了再買,而不是想買就買。除非耗用掉了或是丟掉舊的物品,不然不再買新的,這也是為自己的荷包著想。
想買也沒辦法買,因為家裡空間不夠!
這也是阻止自己衝動消費的好理由。但有人會說,既然空間不夠,那換大一點的房子不就好了?但更大的空間只會想要塞入更多的物品,無法改變堆放的問題,因此花錢買空間並不能解決問題。
電子檔案也是一樣,以為硬碟還有空間就一直堆。到時硬碟容量不足就再買一個更大容量的,但問題並沒有被解決。而這些吃掉硬碟空間的檔案,也應該被列為整理的對象。
例如月光會收集一些感興趣的參考資料,可能是美食旅遊或是名家文筆還有各種新聞等等,總想著有一天或許會用上,可能在寫作時會使用。但越堆越多,難以利用。目前採取的做法是,文章是人寫出來的,那就用人名分類。如果這位寫作者多產且涉獵各題材,那就會漸漸凸顯出來。
原來我收集了這麼多他/她的作品啊!
自己是不是這麼喜歡呢?從統計資料來看,的確是的,至少某個區間是這樣沒錯。那要不要就更集中火力先使用關於這位作者的資料呢?其他各自只有一兩篇的,就先擱著,或許自己其實不是那麼有興趣?其他資料只是陪襯?
當下決定要留還是要丟,那就先放入猶豫區,半年後再來確認一次。
有人會說:半年後還不是會丟,那還不如現在就丟!但既然在當下選擇先遠離自己的視線,等於是已經跨出一步了,再次做出選擇,至少不是毫無作為。
當然,在半年後再度檢視時,或許會做出丟掉的決定。但到那時自己的標準也可以跟著調整。例如喜歡收集可愛動物的轉蛋,陸續買了一堆。但後來發現,已經沒那麼喜歡扈斗星球系列,好像沒那麼可愛了,那就選擇處理掉,離開自己的生活範圍。
月光覺得,雜物的堆積的確造成空間的減少。如果在當下的空間有安排適當的位置來放置,就算一時雜亂,也能透過收納來歸位。但如果是沒位置還要拼命塞,那真是無從收納起,也讓空間無法好好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