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9/3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媒體如何淪為自殺幫助犯?談竹內結子與三浦春馬報導中的新聞倫理

媒體對名人自殺的報導,很可能增加社會群體的自殺率,這稱為「維特效應(Werther effect)」,名稱來自歌德所著的小說《少年維特的煩惱》。也就是說在群體中,發生的負面事件被刻劃的愈深,就愈有可能增加群體成員中的自殺傾向。
根據論文研究,在美國的自殺新聞播映以後,其境內自殺率有顯著的上升。另外,中國、臺灣、香港與南韓的自殺率和自殺企圖率在「名人自殺報導」之後皆亦有所上升。在澳洲也有發現類似的結果:「當越多新聞媒體報導名人自殺事件時,自殺數量便會上升」
實際上在三浦春馬逝世當天,就有學者提出警告。筑波大學醫學系社會精神保健學教授、精神科醫生齋藤環在社交媒體 Twitter 上表達了不滿,批評了日本當地媒體的報導,認為沒有人把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指導意見《媒體自殺事件報導準則》放在心上。
關於《WHO媒體自殺事件報導準則》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六大點
• 不要將自殺新聞放在頭版或明顯的位置,且勿過度、重複報導
• 不要使用聳動化、合理化的描述用語,或將自殺呈現為一個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法
• 不要詳述自殺方式的細節
• 不要提供自殺事件發生的地點
• 不要使用聳動化的標題
• 不要刊登照片、影片或社群媒體的連結
其實不只WHO,台灣也有相對應的法令規範,在《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第13條詳細規範了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台遵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除了不得報導同法第16條所提及的自殺高致命性工具及方法機會外,還應遵守10款準則,值得一提的項目有:
不使用聳動話語或標題。
於報導社會矚目人士自殺事件時,應避免報導或記載涉及誘導民眾自殺之內容。
不刊登於頭版、網際網路平臺首頁或過度重複報導
於訪問自殺者家屬或其他親友時,應避免誘發其哀慟反應
不臆測自殺原因或誤導他人為不當聯想。
台灣媒體對自殺新聞的報導是否有符合這些規範?
依據WHO整理的研究,自殺行為增加的機率受到新聞報導出刊後時間因素的影響,通常在三天內達到最高峰,隨後兩週內逐步下降,但有時候也可能會持續得更久。
可以確定的是,自殺行為的上升與醒目的新聞報導數量有關,再配合上重複及高度衝擊式的故事報導則與自殺模仿行為有高度的關聯。
WHO特別強調在事件原因尚未釐清前,報導名人自殺更應謹慎。媒體臆測名人死亡的原因是由於自殺,很可能對社會是有害的。
— 以下舉幾個惡質標題 數量過多不一一列舉
大家可以檢視一下,現今台灣媒體對於自殺新聞的標題和內文是否符合WHO與國內法令標準,其實答案應該很明顯了。台灣噬血的媒體,甚至連過世者的家屬、伴侶、親朋好友一一都不放過,成天守在這些人的門口,為的就是「誘發其哀慟反應」,然後二十四小時不間斷播出,來煽起民眾更多的情緒。
說實話,在追求點閱率當道的網路環境生態下,也就是只有這些聳動、衝擊性的標題會受到媒體編輯青睞,獲得爆量的點閱後的這些「不負責任標題」又會被演算法帶到更為矚目的地方,進而滾起更大的雪球,造成惡性循環。
身為媒體閱聽人的我們,雖然無法控制媒體所下的標題,但我們可以共同思考這些標題背後的意義和所造成的效果是什麼。我們更可以主動選擇,要分享怎樣的媒體,要閱聽怎樣的新聞,不主動分享還沒確定的臆測謠言,不成為和這些人一樣的「自殺幫助犯」。
希望兩位在天國也能一樣地繼續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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