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
我的朋友給我發了這麼一段話,問我應該怎麼翻譯。我看了一下,著實苦惱。一對法律知識不熟悉(可以說是完全零基礎),二對法律文件的翻譯策略不熟悉。即便如此,我還是打算小試牛刀,就當作是提升自己的英文水平了。這段話是這樣的:
6. Agent will do all that it may reasonably by required to further the interests of Ransom in China territory as official agent except for company listed in Annex 2. until Ransom has given his written agreement.
說實話,這段話似乎每個詞都認識,可是還是很難翻譯成像樣的中文。不過我還是嘗試了一下,便翻譯成了這個鬼樣。
合同當事人需要以公司的官方名義在中國領土範圍內對受害方做進一步的賠償(列入附件二的公司除外),直到受害方提出書面協議為止。
我自認為是挺滿意的,意思也表達得很清楚啊!然後竊喜了一下,當然我是天真了。
相信眼尖的讀者能夠發現這句話的翻譯錯漏百出,我這裡也沒有一個完整的標準答案,所以如果有讀者在法律或法律翻譯方面有所研究,我特別樂意聽從您的指導。在此,我只是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小小的分析。
(1) “agent” 的翻譯 “agent” 一詞表示「代理人」、「代理商」,而不是拙譯中寫的「合同當事人」(party/client)。
「當事人」包括:
原告 plaintiff (person filing suit),
被告 defendant (person sued or charged with a crime),
請願人/上訴人 petitioner (files a petition asking for a court ruling),
答辯人 respondent (usually in opposition to a petition or an appeal),
交叉原告 cross-complainant (a defendant who sues someone else in the same lawsuit), or 交叉被告 cross-defendant (a person sued by a cross-complainant).
真的好羞愧,顯得好沒文化⋯⋯「代理人」和「當事人」傻傻分不清,其實就是字面意思,當時就是想當然了。
(2) 情態動詞 may 的翻譯 稍微接觸過英文合同的翻譯的朋友,都大概會了解到情態動詞的翻譯是有點講究的。在此我給大家分享一下我之前上課摘錄的筆記:
法律合同中情態動詞may/shall/must的含義
法律講求的是權利 (rights) 和義務 (duties) 。所以“may”在合同翻譯中就不是「可能、也許」的意思,而是「(依法)可以」的意思,也就是說“may”這個詞一出現,就代表當事人有做某件事情的權利 。
Any person who fails to produce a valid identity document shall not enter the construction site.
這裡的“shall not”就沒有“shall”原本的那層或許應該可能的那種左右搖擺的含義了,就是很斬釘截鐵地告訴你「你不能 這麼做」!
(3) “Ransom” 翻譯成贖金 “ransom” 一查字典,的確是「贖金」的含義,毫無疑問。不過應該要有的警覺是,這個單詞的“R”是大寫的,也就是說這很有可能是一個專業名詞。當然這種專業名詞靠猜是很難猜出來的,所以一定要有大局意識 。光看這一小段是翻譯不出來的,一定要看整個文件。所以下次要有人找你翻譯一個小段落的時候,你一定要確定這段話出現的語境和上下文,甚至是整份文件的出處。所以看完整份文件之後,發現“Ransom”是一家公司在該合同的縮寫。
Ransom Naturals Ltd. “Ransom”
到底是什麼公司用「贖金」來命名哦?怪奇怪的。上網搜了一下,發現是英國的一家製藥公司。
Ransom Naturals Ltd (RNL)
你製藥就製藥吧,為什麼要和贖金扯上關係?
好吧,原來Ransom是一個姓氏。
所以Ransom Naturals Ltd. 暫且拙譯為「蘭森天然製藥公司」吧!
(4) 小錯誤? 當然這個部分完全就是自己的感覺,尚未確定是不是法律合同的固定寫法問題。
比如:
a. “it may reasonably by required” 應為 “be required”
b. “as official agent” 應為 “as an official agent”
如果合同內容稍有筆誤,個人也覺得可以理解。不過畢竟是正式文件,而本人又學識不足,不敢妄下定論。要是真的出錯了,一個翻譯要做的就是要:(一)聯絡起草方,詢問自己覺得有誤的地方是否真的有問題;(二)依然要力所能及地提供一個合理無誤的譯本。
好了,囉囉唆唆這麼多,所以應該是要怎麼翻譯?
Agent will do all that it may reasonably by required to further the interests of Ransom in China territory as official agent except for company listed in Annex 2. until Ransom has given his written agreement.
請大家踴躍批評:
代理方(列入附件二的公司除外)作為官方代理,需要以一切合理的方式擴大蘭森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權益,直到蘭森公司簽署落實書面協議為止。
不知道為什麼,感覺這就是個壓榨合同啊!😂
P.S. 這個翻譯肯定還有不足之處,歡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