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女兒結婚5—我想對親家們說的話

一、想對二女婿爸媽說的話
1。她要結婚,我很捨不得,也覺得頗意外。小時候,我們都叫她「妹妹」,她當了8年的老么,弟弟出生後才讓位。後來,她的姓名發音和某出了名的藝人一樣,不准我們在公共場合連名帶姓地叫她,大姊想出來的辦法是,和弟弟一樣,叫她「二姊」。
她原來說不結婚,我沒說什麼;後來說要結婚,我也沒意見。我跟孩子們說,結婚後,我們和她的親密關係都後退一步了,她最親密關係的人是先生,我們是第二位。
2。我們家沒「嫁」女兒,你們家也沒「娶」喔!他們是「結婚」。
孩子們長大了,各自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組織小家庭,這個小家庭要成立成什麼樣子?如何運作?是他們2個人的事情,我不會有意見;如果需要我幫忙的話,就開口,我在能力做得到的範圍內會幫忙。
3。我們家對待小孩,沒有男、女生的分別,任何事情都是平均分3份,如:結婚的小孩爸爸給一筆成家基金,每個人都一樣的金額;財產繼承、保險受益人、將來對爸媽的照顧都是。
4。她的工作是輪班制,過年過節不一定能回南部。
5。她的工作會換到南部嗎?不一定,雖然結婚後,2人同住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工作對每個人都很重要, 不管男生或女生都一樣,必須養活自己,發揮自己的能力,對社會有貢獻,還有累積自己的資歷,她不會輕易放棄工作,或是換到比較差,領域不同的工作。
6。要生小孩嗎?那是他們2人的事情。
7。我不會對孩子們說希望他們結婚、生孩子這些話,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二、想對大女婿爸媽說的話
1。我們沒「嫁」女兒,你們也沒「娶」,他們2個人是「結婚」。
2,他們決定這幾年繼續住我這裏,我沒意見,房子需要整修的部份,添購換裝的電器、傢俱等,他們自己去處理。
3。我們家對待小孩,沒有男女生的分別,任何事情都是平均分3份,如:結婚的小孩爸爸給一筆成家基金,每個人都一樣的金額;財產繼承、保險受益人、將來對爸媽的照顧都是。
4。孩子出生後,需要我幫忙的,就開口要求,我做得到的,會幫一點。
三、想對兒子女朋友的爸媽說的話
1。她沒「嫁」,我兒子沒「娶」,他們2個人是「結婚」。
2。她永遠是你們家的女兒,家裏有事情時別忘了她。當然分財產時也一樣。我們家的財產平均分給3個孩子,不是兒子一個人的,所以你們也要分財產給她,不管將來她的婚姻如何,有爸媽給的財產在手上,她的日子會過得比較好。她分到的財產是她自己的,不是我兒子的,更不是「我家」的。
3。家裏的房子很大,原來我兒子和他爸爸都希望婚後住家裏,兒子一再跟她溝通,說「我們家不一樣」,我也找她談過(註),她不願意,好,那就住外面。
4。他們小家庭的事情,他們自己決定,我不會「管」,有問題問我時,我會提供意見,讓他們參考,自己決定。
5。假日或年節時,可以各自回各自的家,或是2個人一起輪流回2個家,我什麼「規定」、「期望」都沒有。

註:
約她和兒子一起談一談,不是要勸她住家裏,只是聽聽她的說法。我說的主要是:
1。台北的房租那麼貴,住家裏,將錢省下來,可以做別的用途,或是存起來,將來自己買房子。
2。他們結婚後,如果住家裏的話,新店的家我就不會定期回去了,「這個家由妳當家,看房子要怎麼整修?生活要怎麼安排?有事情的話,我會出來主持公道,妳相信嗎?」她搖搖頭說不相信。聽起來,阿媽和媽媽的婆媳問題烙印在她的腦袋裏,完全不相信我們家不一樣,很擔心生活被干擾,預設了許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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