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是對於 "How do you monetize in-game skins?" 文章進行反思並對手上的工作做一些對照。內含原文重點摘錄。
商品類型
目前很多標榜F2P的PVP遊戲販賣的商品基本上分成兩個類型:
購買後會提升玩家在遊戲中的勝率 – 力量
購買後並無增加玩家優勢 – 視覺
商品佔比
文章中引述2015的EEDAR發表的報告,關於MOBA類型的收益比重中可出皮膚(skin)裝飾型的佔比最大。由於League of Legend在市場上的成功,使得很多遊戲都想參照該遊戲的運營模式來經營。文章中也提到在2014年有人撰文指出該模式的成功來自於廣大的用戶數量。也有另一方持反對意見。問題點在於,為何這樣的模式並沒有大量的被複製到市場上的遊戲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