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本地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第一 P.2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
依據論者觀察歸納的共性中,這種以視覺為觸受途徑的感官知覺,必需有抽象概念於意中先行,方能歸納感官經驗、判別異同、區分類型,這些抽象概念就是此種感官知覺的「所依」。他把「所依」分為「二種」,於此,我們很容易把「二種」詮釋為「二類」,但在後續詮說中,我們會發現,這裡提出「二種」並不為定義類型,而為區辨不同的關鍵特質。也就是說,「所依」指的是能為視覺感官所知覺,納入感官經驗產生對感官知覺所意識到的種種外象(而非客觀物性與本質),這種由知覺經驗累積、歸納建立的抽象概念具有二種關鍵特質—
[特質一] 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其關鍵特質之一是「非真」。
「謂色非色」-我所說這個「色」不是「色」,只是「色餘」-我所說的「眼」所見者,只能是表象,而非實相。所謂「實」,就是物自體。「實相」包括物象物性一切特質環節顯現與不顯現的所有面象,是一物之所以是。
或許應該說,「色」-物質於現象學中依物理外顯的種種面象,這些面象都是通往本質-也就是「真象」的途徑。而「眼是色餘非色」-眼識所見是「色餘」,是「相」;這個「相」是我們所能見的「表象」是一個既成的「樣子」,由此而得的認識永遠無法通向物性本質、也就永遠無法及於「真相」。例如光的原理,我們眼見的亮白其實是由七種原色光混成最終顯現的象,這個「象」之中其實包涵了物的本質、特質、物理原理和化學作用,但這些是視覺感官所無法看見故而無法認識的。所以說「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我們經由感官所識,並不能統括認識物質的所有真相,而只是物質、物性於某一時空條件下展現的結論碎片。所以說「眼謂四大種所造」,這「四大種」存於我與時空的流變之中,我的感官知覺與感受經驗,是物的客觀表象,而並非物的客觀本質。
「淨色」即是我們對於一切表象的客觀概念,例如我們認識「這是一朵紅花」這個認識中包涵了「數」的概念、「單位」的概念、「色彩」的概念以及「物質」的類型概念。即使我眼前不見到任何紅色的物質對象而只是思及,或即使我不思及任何紅色事物而只是思及「紅色」本身,「紅」這個色彩的概念依然能明確地在意識中浮現與我的所思產生對應關係。故而是「無見有對」。
[特質二] 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識-
因這些概念是在感官經驗的累加中提取抽象特質綜合歸納而成,故此,具超越時間空間的特質,其所指綿延相續,內涵隨時增補,由簡至繁、由單一漸趨豐富、至於完成整體概念。例如其人在三歲時,從一根香蕉、一顆皮球、一雙雨鞋、一頂帽子、一只橙、小鴨或小雞⋯⋯等等無數細項之中歸納出「黃」這個色的概念。當這個概念經由無數次眼識經驗中被穩固確立之後,此後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直至生命終了,無論現象世界及生存處境如何改變,機體於正常的狀況下,其人的意識中「黃」這個色的概念不會隨著時間空間的變易而改變。故說眼識為「無間過去識」。這些抽象概念的建立是為構成對一切認識的基礎,故曰「為一切種子識」。
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這些概念是於經驗必需藉由既成的類型歸納,在那篇美學短論裡,我把它比喻為「一個累積龐雜、依種種特質懸置等待前提出現方便直覺提取的資料庫」,「意識活動」就是這個概念的資料庫所有活動內容為基礎,它是所有經驗識別、歸納、判斷以及好惡、觀感的依據,且如前所述,概念是與生命同始於無,與生命經歷共始終,歷時歷空,綜合處世經驗、化入直覺而成,除非刻意改變、修正甚至刪除,強行顛覆、以新的類型概念,否則它的適用性不受過去現在未來三個時間狀態所改變,也不因虛實空間狀態所限。故是「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無始時來」、「熏習為因所生」的一切種子異熟識。
至於「樂著戲論」⋯⋯很妙,我不理解為什麼他覺得這種感官具有此一特質。或許與智性物種的感官意識受通性引導貪新好奇的特質、自設前提以磨練能力的遊戲或練習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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