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三)
因為我和阿薰說了、我有在這邊寫的事情,就算再怎麼想要自然,好像也自然不起來……這沒有不好,只是好像寫這些東西的核心被動搖了。
還沒有在一起,也許快了,也許我想多了。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不是非常好的人,有時候我也不是很喜歡自己。普通人、會自卑的人、心情也會不好的人;幼稚的人、會丟臉的人、像個傻瓜一樣的人。
或許和阿薰真的能成為很好的朋友,到情人這步我卻有點沒自信(雖然我牽到她的手了!)(還抱了她很多次,很舒服的感覺)。我真的覺得這盤棋下亂了,好像有又好像沒有,她好像接受了又好像拒絕了。
理性來分析:
一、如果出去和大家說「阿薰是我的女朋友噢!」我會覺得很驕傲。(大方的戀情,是成熟的戀情嗎?)
二、但我會覺得有點對不起妍廷和伊茹,好像我搶走了她們的朋友。而且感覺自己不值得幸福。(為什麼呢?)
三、僅此這樣的感覺,就是該交往的感覺嗎?(交往後,對對方的生活更涉入、與她更親密)我能因為她,生活變得更開心嗎?(肯定的)
但,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我自己獨處的時間少了,構思日記的時間也少了(很多事情講一遍就夠了,也就沒有心情再寫一遍發上來)。我其實希望自己可以多讀點書、多看點電影,有些好習慣到了清大卻斷掉了,覺得非常可惜(例如:去圖書館看報紙、吃營養均衡的東西)。
(剛剛和阿薰出去,思緒斷掉了)
她也是很晚睡的人,偏偏我越來越早就覺得疲倦了(不年輕了、不是熬夜的年紀了),越晚越詞窮。和她在一起,我還是我嗎?或是早已不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