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全權委託投資

什麼是全權委託?
按照台灣現行的法律,除基金之外,能夠替別人操作管理資產的選項只剩下全權委託。
委任人(也就是有興趣投資我們的各位)可以將名下的資產「全權委託」受任人(時間投顧)代為投資。雖然與共同基金相比都是將資產交給專業人士管裡,但與共同基金不同的是:全權委託的產品擁有客製化的特性。每一位投資人可以針對其個人的需求、風險承受度,在委任契約中制定量身打造的產品。
在現行的全權委託規定下,時間投顧在這之中扮演的角色為操作股票買賣、核實帳目,並不負責保管資產。資產保管一事將另與保管機構(如銀行)簽訂契約,委由他們負責,如此可避免受任人(時間投顧)對資產進行不當處置,藉此保障投資人之權益。
  • 全權委託架構
  • 全權委託投資-主要合約簽訂
  • 全權委託投資-權責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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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價值投資的信徒,嘗試以嚴謹的團隊合作方式,實踐此信仰。我們舉著「時間」的大旗,除了闡述我們以長期投資為核心的理念。T、I、M、E,更是我們運作的原則。【一百零九金管投顧新字第031號 投顧代號:DC054600】電話:(02)27755759,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9號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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