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權勢性侵反映出兩性的不平等
2017年數位女藝人紛紛挑出來揭發曾遭影視大亨哈維.溫斯坦性騷擾與性侵害醜聞,許多曾遭受相同待遇的女性也開始跳出來指控犯罪者,並加上#METOO的hushtag,這在韓國也掀起METOO風暴,2017年南韓檢察官徐志賢在JTBC晚間新聞直播透露自己遭到法務部前輩安泰根撫摸屁股,原以為在直播新聞接露惡行自己可以受到保護,但卻被無端調職,徐至賢向加害人提告展開漫長的訴訟,2019年法院認定安泰根利用職務之便展開對徐志賢的報復,但性騷擾發生2010年已過了法性追朔期間,無法究責,而安泰跟利用職務之便調動徐志賢職務皆被法院認定為正常人事調動裁量,判決安泰根無罪。
其實利用權勢欺壓下屬並不罕見,被害人怕失去工作只能隱忍,這讓加害者更加肆無忌憚,就算上了法院,長官以報復之名行職務調動之實也讓受害者難以舉證(法院就是一個講求證據力的地方),只要長官認為下屬工作能力不好為由,即能調動下屬職務,況且調動下屬職務本就是主管的職責跟權力所在,被害人該如何證明長官是行報復之實呢? 如果你看到你的同事可能被長官調戲或是開黃腔,你敢檢舉你的主管嗎?還是只要裝作沒看到就好呢?
我也曾經找過相關性騷擾成罪的裁判書來看,性騷擾只要沒有實體的觸碰都很難有重罪,但這陰影卻會跟隨受害人許久,明明是加害者卻沒有相對應的處罰,受害者可能還會受到加害者的報復,這讓受害者難以跳出來舉證,這也是權勢性侵下可能產生的問題,難道要被觸碰到身體在法官大人眼中才有罪嗎?站上法庭可能還會被加害人律師羞辱:「你為什麼不反擊?」、「你有沒有告知被告你不喜歡這樣的行為?」....或是法官覺得原告不像典型受害人可憐兮兮需要保護,為何主管騷擾你卻隱忍這麼久才提告呢?
關於受到報復這點我也是可以感同身受,如果女生報警說遇到跟蹤狂,或是被認識的人瘋狂騷擾,加害者若得知受害女性報警後有可能更為光火,跟蹤頻率可能更高甚至常在受害者旁邊閒晃但卻沒有做任何犯罪動作,因為變態們知道這樣違法,但就單單站在受害者旁邊不發一語的行為,都能讓受害者心理毛骨悚然,縱使警察到場也不能逮捕變態跟蹤狂,因為他只是站在被害人旁邊實施讓被害人害怕的「報復行為」,並無實際上傷害女性外觀的動作。
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
在南韓,性犯罪分為三種,分別是性戲弄/性醜行/性暴行,用台灣熟悉的語言性戲弄為開黃腔加上輕微且故意的身體接觸,性醜行則是動用暴力,強迫當事人發更大範圍的身體接觸,而性暴行就是我們所知的性侵害。
隨著數位時代產生了新型態的犯罪,又稱為性剝削(韓文稱為性榨取),也就是合成性愛照片跟影片在網路上傳播,利用加密的通訊應用程式Telegram開設編號1到8號的群組上傳播性愛片,通訊群組中影片不乏是由開設群組人士所拍攝,即為轟動一時的「N號房事件」。
除了N號房之外,還有由綽號博士(本名趙周彬)建立的博士房系列群組,博士在網路上以招募高薪網路打工名義,誘騙想賺錢的女生,聲稱只要陪男生聊天就能快速賺錢,並要求女生拍攝自己臉部、提供身分證與手機號碼給博士,在金錢的誘惑或是暴力脅迫下拍出許多裸露照片跟影片。
原先博士只是要求女生拍攝清涼照就能獲得金錢報酬,取得女性的信任後開始要求簽訂簡單的合約取得個資後,大多利用強迫、洗腦方式或是恐嚇女生,要求拍攝裸露照片或是迎合消費者噁心偏好的影片,應徵的女性拍攝照片後大多情緒崩潰,立刻退出群組或刪除程式,但這對話內容早已備份上傳,若有男性想觀看就必須支付比特幣給趙周彬,變成有供給跟需求的情色產業鏈。
由於這些受害女性個資早已被揭露,群組內的消費者得以掌握女生身分,甚至找到他們住家跟公司,展開霸凌與要脅甚至是強暴,但這些女生早已退出群組,且Telegram的加密特性也讓退出者難以留下蛛絲馬跡,即使報警也沒有證據。
這個故事告訴我如果受害者要鼓足勇氣報警逃脫這個變態環境,還不能退出群組,否則就沒有提告的證據了,不過站在受害人立場,有誰願意把自己的瘡疤攤在陽光下,還要勇敢的告訴警察跟法官大人呢? 法官大人!你看看!我是這樣被剝削的(指著手機裡麼群組影片)...試問這該有多大的勇氣阿? 加上站出來跟世人宣告我是受害者也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無形中也會讓被害者生活遭受影響。
現在許多詐騙也都是利用海外網站去誘騙受害者,好讓政府無從追查,N號房事件會被揭發是由兩位女大生分別稱為火與煓(ㄊㄨㄢ)組成的「追蹤團火花」,他們認為唯有行動才能定義火花,她們是整件N號房事件的吹哨者,她們關注非法拍攝議題,持續在號碼房內收集可用資訊,勇敢揭發這系列醜聞受到媒體採訪,她們每次受訪都得打上馬賽克,因為她們深知這數位性暴力是可以利用圖片影片去合成性愛影片在網路上散播,所以堅決不露臉,也深怕被加害者報復。
“您會在閱讀這本書時,因事件的殘忍而感到痛心、難以置信,即使懷抱了必須了解整件事件的心,也很難接受。對追蹤這事件超過一年的我們來講,有時也會因為過於殘忍而不忍面對。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懇請您正視這些問題。我們之所以還在持續追蹤這起事件,就是因為太清楚「沉默」引發的弊端。”
先來談到N號房的起源是由一個名為「高談房」的Telegram聊天室連結,高談房經營者為watchman,內有公告聊天室在衍伸分為1到8號房,每間房都有限定觀看的影片主題,以及影片女生的個資,想進入某一號房間還必須等watchman分享連結才能進入,Telegram的匿名會員會互相分享非法拍攝的影像,更惡劣的是這些人還會上傳自己熟識的人性愛影片,並在觀看後加以點評,光是一個房間內一天的非法拍攝照片就高達近2千張,觀看的匿名會員甚至還會在觀看完後,教唆群組內的大家一起去某某女生的學校強暴她等駭人聽聞的言語,如果觀看者不加入點評或是教唆或是提供影片的行列,會被強制踢出群組,由於這些影片都很像日本成人影片才會有的內容,說出來大家不會相信這是你我周遭的女性所實際發生的事情,整體來講這些房間就有點半恐嚇的要求大家一起進行慘無人道的霸凌或欺壓女性的手段,當群組內的大家都犯罪後,watchman就能確保不會有人外洩消息,大家都是共犯結構。
追蹤團火花在收集資料思考的該朝哪個方向報導時,也曾思考過如果在新聞媒體下曝光會是什麼場景? 但是如果追蹤團火花不把這惡行公諸於世,那要怎麼解救那些受害女性呢?會有這想法感覺有點諷刺司法跟警察體系的無作為甚至是無奈? 只能依靠新聞媒體來揭露惡行...
若公開在新聞媒體,新聞標題可能會是網路匿名聊天室出現大量非法偷拍性愛影片,通常這類新聞如果在台灣社群軟體po文出來,下方留言應該會是「司機,我還沒上車、發文不附圖此風不可長、我因為研究需要連結...」,無形中讓更多人知道N號房的存在,加速傳播非法拍攝的影片,對這些受害人來說何嘗不是一種傷害? 我看每次新聞有不雅影片外流相關標題時,網友在新聞下方留言都是如此,那些網友應該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傷害被害人吧?
單純付錢看個影片犯啥重罪? 我又沒逼她拍這種不雅影片? 好奇有罪嗎?
追蹤團火花為了調查繼續待在號碼房裏面,並把所有可用資訊提供給韓國警察,但讓人灰心的是,法院對於這些傳播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影片,以及未經對方同意拍攝性行為影片等罪刑只讓號碼房管理人kelly獲判1年有期徒刑,這判決無形中也代表著那些加害者更能肆無忌憚的做出違反韓國法規的行為。
法院的判決讓人感到心寒,為何刑責那麼輕?明明受害人那麼多? 難道只因為受害者放棄站出來指責加害人?法律就不能對加害者從重量刑? 追蹤團火花認為法官尚未意識到網路性犯罪的嚴重性,這也是社會整體觀念需要加強的部分,多數人成為幫兇但卻不自知,因為壓根不覺得自己在犯罪。
“不管這些人有多邪惡,世界仍舊靜悄悄的。正因如此,犯罪者的行為才會變本加厲。協助警方調查時,我們不是現職記者,深知自己力量有限。但仍一直收集證據,只為阻止受害者不斷出現,這是我們唯一能做的。當看到能鎖定加害者的對話時,會立刻傳給警方,但警方投入的調查人力遠遠不及日益劇增的加害者人數。”
韓國民眾聯署希望政府公開那些付費加入觀看人的個資,連署民眾認為那些行為助長犯罪,你認為呢?
我認為性犯罪從古至今應該都無法遏除,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會發生,只是發生的地點受法規規範的程度有多高,就跟大家討論性專區合法化一樣,有人忿忿不平地說那些男生為什麼不能管好自己的老二? 不要迷片看太多就有些不太正常的要求?
男生的腦結構有一部份都是sex根本難以抹除觀看慾望?
只是在現代化社會中要怎麼去立法減少未成年性犯罪、網路非法拍攝性愛影片這類不正常的歪風,而讓付費觀看的人知道那些是助長犯罪的行為?
這讓我想到新聞會出現性侵犯假釋出獄後再犯,性侵犯在牢裡面沒有受到教訓嗎?為什麼出來還要再犯呢? 難道他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嗎?
我個人覺得如果觀看者也視為共犯結構有罪的話,我好奇其他形式的犯罪是不是也容易成為共犯呢? 雖然那些付費觀看的人也是很....
我思考著假設要去買個商品,店家說加入臉書私密社團可以不開發票直接95折,請問你會欣然接受還是指責老闆這樣行為是逃漏稅呢? 這樣算助長店家逃漏稅的共犯嗎? 還是說要有逃稅的犯意才算呢?
不管這些人有多邪惡,世界仍舊靜悄悄的,這句話讓我想到台灣人總是健忘的,說好的抵制無良企業都是無疾而終(笑),這個世界好像在告訴我,違法沒有關係,只要不被抓到就好,就算抓到了也不是很重的刑責,過陣子大家就忘記了。
書中提到號碼房裡面有很多未成年的受害女性,為什麼那些受害女生不報警或是對外求救呢?為什麼那些觀看的人沒有想到要解救自己的國人呢?這帶給火跟煓太大的震撼,但看到這邊我也可以預期這不會有人去報警,尤其加害者高達上萬人,讀過《為什麼好人總是袖手旁觀》大概可以猜出結果,我心想這在其他國家甚至台灣可能也是很多存在檯面下,沒有被揭發而已。
此書的第二、三部在描述煓與火成長過程中所遇見性別不平等的日常,還包含韓國近幾年的厭女情節、女性主義等,以及她們開始追蹤N號房事件,因起了大批媒體的關注,她們除了忙碌自身的課業外,還要處理許多邀約的採訪,每天都花費大量時間收集N號房犯罪實證,甚至還要找尋被害者,希望能夠幫助受害者早日逃離那可怕的N號房地獄,當兩個大學生朝非法拍攝主題收集資訊時,也是背負許多壓力,有韓國人認為不過是個大學生能有什麼名堂!甚至對他們嗤之以鼻,認為他們白費力氣,隨著被捕的人越來越多,追蹤團火花的也遭受被霸凌、甚至被跟蹤的狀況,甚至壓力大到需要去看心理諮商,讀到這我深感佩服,畢竟這兩位大學生是在為被害者做事,說一句難聽的話,到底乾她們何干? 為何要背負如此大的壓力呢? 只因為追蹤團火花認為這是對的事,如果她們不做,還有誰會挺身而出呢?
我們對於網路犯罪的認知還停留在初淺的階段,這本書也讓我知道網路性犯罪的嚴重性,要讓加害者被繩之以法,還必須仰賴社會大眾整體對於網路性犯罪的認知有所提升才行,這還需要許多人努力推動好幾年,甚至是要發生驚人的社會事件才能喚起大眾對網路性犯罪的關注,而不是單純的求上車看影片然後就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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