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客戶問過筆者,如果一個案件因為證據不足被駁回,會不會被對方反告誣告罪成立。其實這也是要看狀況的,筆者在這邊不敢給各位100%的答案。但可以明確告訴各位,大部分的案件就算沒告成,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今天就帶大家來一起看看誣告罪到底是什麼?怎麼樣的狀況下會成立?
刑法第169條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有憑有據就不是誣告
所謂誣告,必須是「無中生有」。舉個簡單的例子,今天我們完全沒有走進某家店,卻被店主說偷了東西,這一聽就是莫名其妙、憑空捏造。被店主提告竊盜,那是肯定告不成,並且們可以反過來告店主誣告罪,這都是會成立的。但如果我們確實有進了那家店,並且做出一些有嫌疑的動作,甚至在我們離開後物品遺失(當然可能是店家清點錯誤)。提告得有合理根據,並且只是出於想捍衛自身權益,自然不會有誣告問題。
理由證據合理就不怕被指控誣告
就算是有理由的提告,也最好是備妥充足的證據在先。因為就算對方誣告沒辦法告成,要為了訴訟跑法院也是非常麻煩。倒不如一開始就準備好,讓對方提告誣告的機會都沒有。所以,縱使不打算委任律師來協助訴訟,筆者還是建議面臨狀況的朋友,還是可以預約律師諮詢,請求律師從旁協助審視證據,以免不慎面臨被告的危機。
被誣告的自救方式
被誣告一定很不好受,但檢察官和法官還是得依法進行訴訟。這時候除了提供不在場證明或其他能解釋自身清白的證據外,也可以找尋證人幫忙。就算證人可能跟自己的關係不太好,其實也不需要擔心對方會作偽證,畢竟這是犯罪行為。如果沒有把握,當然可以請求律師幫忙,看看手上的證據是否足以讓自己擺脫被誣告的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