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一話中我們講了些刑事訴訟上的原則,在本話中我們正式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囉!在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第一步最重要的就是決定由哪一個法院來審理這個刑事案件。而為了落實「法定法官原則」,在案件發生前就已經有一套抽象的規則來決定案件由何法院管轄,而不是在案件發生後,才由人為的方式去決定由哪個法院審理、判決,法院案件的分配不容恣意操控,是法治國家所依循的憲法原則。
壹、審判權
所謂「審判權」是指對於某種案件,法院有對其審理的權力。在我國,公法事件由行政法院審理、民事及刑事案件分由普通法院的民事法院(庭)及刑事法院(庭)審理。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