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企業估值】整理Airbnb(ABNB)上市以來財報關鍵數據;也談「共享經濟」

  • 本站在幹嘛?歡迎參考〈追蹤股票名單、寫作方向和專欄架構〉一文
  • 所有付費訂閱讀者,都可申請加入專屬的TG群組。除了我之外,群裡面也有很多高手不時分享和討論投資想法,集思廣益。申請辦法詳見這篇
  • 一、另設有公開的Telegram群組(加入後須留意訊息並回答驗證問題),供大家隨便聊投資用;二、加入Discord群組接收科技成長股新聞資訊;三、追蹤美股投資十日談或臉書粉專獲得最新文章通知。

做共享經濟平台的難
記得之前在TG群組有聊到過,我個人並不是太偏愛「共享經濟」模式的公司。其概念本身是很好的,簡單說,就是將閒置資源,像是多出來的居住空間、沒有運用到交通工具的時間,透過媒合平台重新分配、進行貨幣化,像是把房間拿來給旅客住,就是Airbnb;沒事開汽車出來接送,就是Uber;騎機車外送食物,就是Foodpanda。這些共享經濟平台讓擁有閒置資源的人多一個途徑賺錢,同時讓需求方可以用一個更低或更節省時間的成本,獲得差不多的服務,令雙方都獲得很大滿足,是近年影響生活較大的一個商業模式變革。上面提到的這三種共享經濟平台,除了Uber之外,Airbnb和Foodpanda我都是重度使用者,很能體會到它們如何改善我的旅遊住宿和食物外送體驗。
早幾年「共享經濟」概念紅極一時、如日中天的時候,記得還有很多似是而非的服務都附會在共享經濟名下,最典型的像是「共享單車」,到現在還有很多人仍然如此稱呼這類服務,但其實是不對的。像YouBike、MOOVO這類服務和「共享經濟」完全風馬牛不相及,只是單方面的租賃行為而已,它們提供的腳踏車或是電動自行車,都不是一般人擁有的「閒置資源」,而是由公司擁有,只不過現在是透過科技平台出租給大家而已,過程中並沒有「媒合」,也就是說,跟傳統的租賃模式沒有甚麼本質上的區別。
因此,如果要成為一個「共享經濟」平台,最少會有兩個利益相關方,以Airbnb為例就是屋主(供應方),以及旅客(需求方),平台本身並不擁有房屋,而只提供媒合服務以及相關保障措施,讓供應和需求雙方得以安心進行交易,平台只從中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這也是Airbnb的營收來源
Revenue consists of service fees, net of incentives and refunds, charged to our customers.
但站在投資者角度,我之所以不喜歡「共享經濟」模式,也是因為這個。

付費訂閱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作者的相關文章

美股投資十日談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