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20.6.15
● 此文是台灣歌仔學會「閩南文化考察團」的「閩南文化考察雜記之一」,刊於台灣歌仔學會會訊第八期,1992.12。
舊文重刊的原因是, 認為漳州「錦歌研究會」上,劉春曙先生的「錦歌名稱的由來」一文,對台灣很有歷史參考意義,本來想全文抄錄以饗讀者,但因為想到我的這篇"雜記"已將其文章大意分點敘述,並作了些評論,因此決定把已抄好的劉春曙大文,放在本文的「回應」中,供讀友參閱。又,本文我依文意加了小標題。
●台灣歌仔戲」由「台灣歌仔」演化而來,這是再清楚不過的事實,但偏偏很多人跟從大陸學者的說法,說是源自「錦歌」,我自然不贊成這看法。幾年前我在《鄉土情結與現代化暗影崇拜》的文章(註一)裡,提到我這看法,卻引起陳健銘先生的批評,他說錦歌確實存在於台灣,歌仔只是錦歌表現形式之一(註二)。面對陳先生的批評,我只好寫《「錦歌」、『錦歌』、什麼錦歌》一文(註三),把台灣學界引述錦歌的歷史作一番回顧,指出其說甚少理智認知的成份,屬「想像」或「信仰」層次的虛構幻像而已,以此說明我不贊成「錦歌說」的原因。
我寫上述文章的時候,我根本不瞭解錦歌是什麼樣的東西,我只是依據對台灣文化的瞭解和經驗,來推斷「錦歌說」的不可信。然而,不瞭解錦歌而高談錦歌問題,畢竟有些心虛,因此前年與今年兩次到閩南,都把錦歌列為瞭解重點之一。
錦歌名稱的由來
隨著兩岸的開放交流,陳健銘先生和我討論「錦歌」的文章傳到大陸,似乎也觸動了一些大陸學者的心事。其中劉春曙先生,因為我的文章提到「台灣根本沒有叫『錦歌』的東西存在」,因而觸動了他的回憶,以「繫鈴人」的角色現身說法,述說他參與創制「錦歌」這新名詞的經過。這篇題名《錦歌題外談二則》文章(註四)中的第一則《錦歌名稱的由來》內容,值得我們瞭解,且把他的文章內容分點簡述如下:
1.1943年,聽在惠安地方的北管老師翁先生談起,說在漳州地方有一種甚為流行的演唱形式叫「十錦歌」。
2.1952年,在閩西、閩南一帶收集民歌,想起翁老師說的「十錦歌」,但在漳州地方卻幾經調查毫無結果。某日,與賣水果的攤販談起,攤販 說:「芳華里有一位唱歌仔戲的老先生名叫林廷,不知這是不是你要找的『十錦歌』藝人」。
3.找到林廷老先生後,林老先生拿出他珍藏的手抄歌仔本及許多唱片。
4.1953年,龍溪專區的文聯,要編印「閩南民間音樂資料匯刊」,邀我將采集的「十錦歌」和歌仔戲曲譜交予印行。在集子刊印之前,我們曾 徵求老藝人及有關人員的意見,大家認為「十錦歌」帶有「雜拌」的函義,不如捨棄「十」字,稱為「錦歌」更合適,但又怕讀者不懂什叫「錦歌」,所以在「匯刊」的「刊前」仍舊用「十錦歌」的名稱,其中這樣寫的:「流行於漳州及其附近地區的歌曲就有十錦歌、台灣調、改良調...等」。
5.就這樣,「錦歌」之名稱數十年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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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現身說法,我們才恍然大悟,難怪台灣從來未聽過什麼「錦歌」這名詞:
(1)「錦歌」是將「十錦歌」的「十」字去掉後的新名詞──令人困惑的是,「十錦」是一個有「雜拌」意思的雙語詞,省去「十」(雜)而單稱「錦歌」,猶如將北方餐館的「什錦麵」改稱「錦麵」,說得通嗎?
(2)果真有「十錦歌」在漳州地方流傳嗎?劉先生「幾經調查毫無結果」,可見非如翁老師所說的「甚為流行」,如果真的有「十錦歌」這名目,其流傳面必然也十分狹隘。
從劉先生文中的敘述,我甚至懷疑漳州地方根本沒有什麼「十錦歌」的名目流傳:
a.「十錦歌」只是惠安地方的北管翁老師的孤證。
b.水果攤販明明說,林廷老先生是唱「歌仔戲」的。
c.林廷老先生拿給劉先生看的也是「歌仔本」和唱片。劉先生不僅調查不到「十錦歌」,而且綜觀文章內容,除了「外地人」翁先生提過「十錦歌」名稱外,不見任何人聽過「十錦歌」的記述。換句話說,「十錦歌」名稱由來,只孤懸於惠安人翁先生的談話,說不定翁先生無以名之,杜撰「十錦歌」只在表示其為「雜菜歌」的意思而已。
d.如困漳州地方果真有「十錦歌」的名目存在,「老藝人和有關人員」能夠隨意改名稱,實在也匪夷所思了。
(3)不僅水果販說林廷老先生是唱「歌仔戲」的,林老先生展示給劉先生看的也是「歌仔本」和唱片。但劉先生硬把林廷的曲藝歸類於「十錦歌」和「錦歌」,這是強以莫須有的「錦歌」,取代真實存在的「歌仔」和「歌仔戲}。
以上僅就劉文的敘述內容做推斷,文章或許有所省略不明處,因此這些推斷只可視為可能性,真象如何固有待進一步求證,但「錦歌」是這時候杜撰出來的新名詞,這點應無疑義。
在這本1953年刊印的「閩南民間音樂資料匯刊」裡,劉先生「薌劇介紹」以「錦歌」解釋歌仔戲的起源:
『薌劇的前身是台灣的歌仔戲,而歌仔戲是由閩南流傳過去的「錦歌」、「采茶」、「車鼓」等民間藝術形式綜合發展起來的。」
這說法在翌(1954)年福建省戲曲改進委員會陳嘯高、顧曼莊合撰的《福建和台灣的劇種──薌劇》一文(註五)中予以引述;幾年後,台灣的呂訴上再予以搬用(註六),從此在海浹兩岸大家抄來抄去抄了三、四十年。
劉春曙先生以「繫鈴人」的身份說明「錦歌」一詞的來龍去脈,令我們有「撥雲見日」般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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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歌仔與台灣歌仔內容不同
閩南歌樂文化很複雜,名目也繁多,但「歌仔」是一個比其他名目用得比較普遍的名詞,特別是廈門鄰近地方。但為何憑空杜撰出「錦歌」這個新名詞呢?其原因我想與台灣歌仔和閩南歌仔所指涉的內容不一致有關。
第一,就內涵說,閩南歌仔廣泛的指稱一般的民間小調、雜歌和說唱,連牛犁、車鼓,甚至連牽尪姨也涵蓋在歌仔的範圍裡。台灣歌仔則是有所專指的名詞,就是指用「歌仔調」為中心的歌唱活動,如說唱戲文的唸歌及摘唱精彩戲文片段,或填新詞以遣興娛樂的歌唱。因此不用歌仔調歌唱的車鼓、牛犁、乞食歌、卜卦調之類,都不能視同為歌仔,不能與歌仔混為一談。
雖然歌仔的歌唱,常取用車鼓、牛犁、南北管、其他戲種乃至流行的歌調,但其中心唱調必然是江湖調、七字調、哭調、倍士仔之類的歌仔調,否則就不能稱之為歌仔或歌仔戲──民間事物常沒有明確的內容和定義,但至少近百年的台灣社會,使用歌仔這名稱有這樣的含意。
再就音樂唱調而言,歌仔調最不可少的江湖調,七字調、哭調,正是台灣藝人創制,而閩南音樂中所沒有的唱調。這幾個唱調,也正是閩南歌仔和台灣歌仔不同的轉折點,正是台灣歌仔能夠提升藝術價值深入社會的原因,也是歌仔戲在這基礎上成立而能風靡閩南語社會的原因。
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以江湖調、七字調、哭調為中心唱調的歌仔或歌仔戲,傳入閩南以後,對閩南社會必然造成相當程度的衝擊和困惑,他們必然驚異的感覺,怎麼台灣歌仔與閩南歌仔如此的不同。因為性格不同,自然需作辨異而不能以「歌仔」一詞攏統稱謂之。例如本文前面提到的劉春曙先生,他記錄了林廷的曲藝,可能發現其中有些唱調是閩南歌仔所本有,有些唱調是台灣歌仔所特有,因此才會說「流行於漳州及其附近地區的歌曲就有十錦歌、台灣調、改良調...等」,把「台灣調」與「什錦歌」並列──按,台灣歌仔最遲在二○年代就已登陸閩南而形成流傳,劉先生勢必無法以「歌仔」攏統稱之,所以另立「錦歌」的新名目來範圍閩南歌仔──這大概是「錦歌」新名詞產生、流傳的一個重要心理背景原因。
參與「錦歌研究會」及會後餘波
九月八日上午,我們參觀了「漳州市薌城區錦歌藝術研究會」的成立大會,會後欣賞「錦歌演唱會」,下午參加「錦歌藝術研討會」。發展錦歌,「並以此拓展海峽兩岸民間藝術文化交流」,是他們「芳草計劃」的一項重要工作項目。
在研討會上,張炫文理事長發言時,先播放楊秀卿、呂柳仙等人的歌仔錄音,然後說明與錦歌內容實際有所不同;我發言則指出,所謂的「錦歌」的某些唱調,在台灣大致只是早期的「乞食」或「抽韱卜卦」之流的唱調,後來台灣藝人發明江湖調、七字調等唱調後,台灣歌仔才成為深入社會的藝術項目,在這基礎上發展出來的歌仔戲,才能廣為閩南語人口所喜愛。我們發言的重點,都在強調「錦歌」不等同「台灣歌仔」的這一事實。由於其他與會學者,都未針對我們的觀點做任何回應,所以我們也就不再多說。
倒是會後,我曾分別與「錦研會」秘書長吳長芳、副秘書長張平、常務理事陳彬,直陳「錦歌」一詞「名不正,言不順」,倒不如改名「歌仔研究會」,在同是「歌仔」的對等條件下,更方便兩岸的學術文化交流。他們的意思大致是「錦歌已經是用了三、四十年的名詞」、「再研究看看」。唯獨與陳彬先生的談話,因牽涉到「錦歌」範圍而有所爭議,我乃舉實例問說,早期到閩南傳藝的台灣歌仔藝人如「矮仔寶」「溫紅塗」算不算「錦歌藝人」?他除了回答「算」之外,還說明「錦歌」範圍有多廣大,笑話我不瞭解。隔日(九月九日)在專車送我們赴廈門的途中,我再以相同的問題請教吳長芳先生,他卻回答「那不算錦歌藝人」──可見他們的學者對錦歌的認識也有分岐。我們以「台灣歌仔學會」的名義,贈送「源清流清」的錦旗一面給「錦歌研究會」,是寓有深意的。
附註
一、1987.4.27,自立晚報副刊。
二、文題「談歌仔戲中的『錦歌』──『福建民間音樂簡論』讀後」,1988,元月,民俗曲藝51期;後改題收入其稻香出版社出版的「野台鑼鼓」,但沒有把我的回應文章列為附錄。
三、民俗曲藝52期,1988,3月。
四、1991.10,錦歌論文選輯,漳州薌城區文化局及錦歌研究會印行。
五及六、其引述原文,俱見註三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