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2/1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寫作裡,被喜歡不是必須的

安靜的貓
5、6、7、8
牠住在草地上
但不知道綠色的草地
怎麼開花
(寫自 楊依瑾《在哪裡開花》)

喜歡這首詩。
我這樣告訴孩子的時候,詩,彷彿是一個陌生人朝我們走來。孩子疑惑的表情,和我心的疑惑不同,但相互呼應著彼此的議題。
孩子是聽過詩的,但她不知道自己寫的就是詩。
她寫的為什麼是詩?在她聽到我說喜歡這首詩時,看向我的眼神裡,也有我問我自己的問題 — 為什麼我會說那是詩呢?
孩子明明寫的是字。
她寫的第一句只有一個字,她第一句寫了「安」這個字,但我們不說她寫了一個字,而是寫了一個句子。是獨立的事,在她寫出第二句以前,「安」便是以句子的身份成立存在。第二句她寫「安靜的貓」,實際上應該是寫作「靜的貓」,因為她沒有再寫一次安這個字,她是直接從第一句的安後面接著寫下去。
「安靜的貓」,雖然字面上是這樣寫,但是讀作「安,靜的貓。」
然後我們第三句要寫的,是對第一句的提問。問第一句裡的字是幾劃?「5、6、7、8。」被回答出來樣子,像是貓的腳印踩過了這首詩,這不是經過設計的,而是孩子在書寫當下直覺的回應,儘管她數算安的筆劃少了一劃,但「5」的行動形成她心中自然的律動,一首詩的節奏就被踩踏了出來。
寫到這裡,我的回答仍是孩子寫的是詩,而不是兩個句子。但我很清楚自己,是在讀了以後認知為詩,而不是用詩的概念去拆解以後,得出結論說孩子寫的是詩。而這也就回到一開始,孩子聽我說喜歡這首詩的回應,她或許也疑惑自己寫的能算詩嗎?但另一層裡有一個當下我沒看見的東西 — 「被喜歡」。
我寫的東西會被喜歡嗎?
我寫的這麼少也會被喜歡?
我寫的又沒什麼為什麼會被喜歡?
孩子之於自己會被喜歡的概念,放在寫作中,都有一種巨大的遙遠,認為自己要寫的很多、很有意義、很有道理,才有機會列選為被喜歡。
但是被喜歡不是必須的。
不是因為被喜歡才寫,或是想要被喜歡才這麼寫,而是自由自然的寫,你在寫的當下很真誠、很舒服、很愉快,你喜歡你寫的,你也可以完全不喜歡。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喜不喜歡,喜不喜歡寫,喜不喜歡寫的感覺,喜不喜歡寫出來的東西,以及喜不喜歡別人對你的寫喜歡或是不喜歡。
寫到這裡,我好像有了喜歡這首詩裡面,更喜歡的一份存在,就是孩子在我的喜歡裡提出她的異議。孩子那份疑惑裡,有一種超越語言能表達的深刻,她還在理解她自己,在理解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有時就是寫出來了而已,像貓經過了,留有腳印,但沒有好壞,只是存在,有人看見了覺得可愛、覺得喜歡,那是後來的事,甚至是無關孩子的事,你們想喜歡是你們的事情,我還沒有喜歡,我還沒有對我寫出的東西有感覺,你們可以和我以及我的寫保持一點距離嗎?我想要想清楚了再回答這個問題。
我沒有要現在就回應你對我寫的文字的喜歡。
孩子投以的眼神裡,在說這件事情,而這也正是她寫出這些,完全不需要理由,也沒有原因就自然好看的文字,因為她做她自己,所寫下的每一個字都是當下她想說想寫的,所以她真誠並且毫無愧色的面對自己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的自由。
讓這份自由,自由的去長吧!
我下次會說小聲一點,我很喜歡這首詩,但妳沒有喜歡沒關係喔,妳喜歡妳心裡有同意那是喜歡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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