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寫作,但我不喜歡作文課,包含考試的作文,先前提到我認為寫作是很個人私密的,因為有著自己的想法,寫出來要給人看過還要被評分,怎麼想都覺得不願意,若是要得高分,勢必要寫出符合評審的標準口味,也就是違心。
尤其論理方面的我不太擅長也不愛,或者像是《我的志願》、《我的家庭》、《我最尊敬的人》這類題目,就只能盡力想像用掰的加一點點刻意謊言,怎麼可能寫出內心真的所想的。
我就只會我愛妳愛妳愛我這類小情小愛小故事。
而且往往還得湊字數,明明500字就能說完的,偏偏得擴張到兩張400字稿紙之類的,自己都沒耐心看長文了,還要寫勒,比如“闖紅燈”,就得吸取日月天地精華加油添醋成“他無視燈號已經轉紅,硬是將車行駛過去”,又不是一個字一個字可以賺稿費。
在學校當然就是國文老師在給分,我的作文成績通常不錯,屬於前段的前段,也感謝我從國小到五專的國文老師們,都很有耐心看完我那恣意的筆跡,也曾幾次被叫起來當著班上同學念自己的作文內容,雖然我知道根本沒幾個人在聽,但就是會難為情😳
我想起來為什麼五專的學妹會來邀稿,就是國文老師說要她去找某某學姐的。(要打“某某”學姐後來再看竟然打成了“萌萌”學姐,但我本人一點都不萌🥺)
從可愛的學妹們說出來的“學姐”兩字,真的都好好聽,我們科系是女生較多,男女比約1:5吧。
啊啊突然想起小學時還有參加過演講、朗讀、看圖說故事這些,都是被逼的,本人一直都很屬於耍廢躺平族,毫無勝負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