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新品牌》

去年底我說要成立工作室,至今尚未申請。
忙碌是一回事,品牌形象是另外一回事。成立工作室,等同於成立自己的品牌,成立品牌,等同於自我經營。想要自我經營便意味著得以清晰地理解和闡述品牌的理念為何,精神為何,而不是單單宣傳我想做的事和我提供的服務選項。。
品牌的名字我早想好了,故事也想好了,如何建立品牌價值,為什麼別人有必要在我的粉專上點讚,關注我發的文,甚至在乎我這個人,關於這幾點,我始終想不透。
然後我想起了,好多年以前,當我還將出書掛在嘴邊時,朋友提醒我的一句話,也是我耗費多年仍懸而未解的一道謎題:別人為什麼要買你的書?
最近正在翻閱一本書,「創意入門」,作者原野守弘正是操刀樹林木琴的創意人。整本書的前半部談人的情感機制,喜歡和共鳴,以及創意的本質。後半部忽然談他如何為品牌設計廣告,其中包括了設計廣告時的考量和他對品牌行銷的定義。其中有兩句話特別打動了我,讀過後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裡。
「偉大的品牌不說自己是誰,而是說自己熱愛什麼。」
「最私人的體驗是最有創意的(The most personal is the most creative)。」
我又重新將思緒聚焦在我和我的品牌上。假使我今天要說服一群陌生人跟蹤我的粉專,閱讀我的帖子,同時支持我的品牌,或許我該從個人出發,清晰地敘述我發自內心的熱愛為何。
上個月底,我跟朋友談工作,他一直說,想不清我未來的發展究竟長什麼樣子。「我知道你是個說故事的人,你可以寫得很好,也拍得很好,可是你究竟該做什麼,我想不出來。」他是這麼說的。那時候的我是這樣回應的:「很多事我或許現在說不清,可是我不擔心。我今年只要專注於接案和創作,我做的事,我接的案子,我為創作的採訪,讓我和此生本不會相見的人因而相遇,這些經歷應該會為我打開通往未來的大門,屆時我會更清楚我該長成什麼樣貌。」
確實,我在採訪的途中,見到不少有趣的人,也聽見他們的需求。我不禁思索,他們的需求,在我能力範圍之內,也恰好是我的專長和興趣,那我是不是該考慮挹注我的時間和能力,為他們發聲呢?
為聲音薄弱的人發聲,將他們的故事說給在乎的人。
這似乎就是我需要你關注我的品牌的理由。
我的故事,你的聲音。
你說,我寫。
My Story, Your Voice.
好像,又想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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