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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林寶訓》卷三 158

2015.12.11 良因法師 隨筆
應菴華和尚①住明果,雪堂未嘗一日不過從,間有竊議者。
雪堂曰:
「華侄為人不悅利近名,不先譽後毀,不阿容苟合,
不佞色巧言,加以見道明白,去住翛然,衲子中難得,予固重之。」
《且菴逸事》
【注釋】
① 菴華和尚:南宋明州天童・應菴曇華禪師,字應菴蘄州湖北蘄州縣)人,一說黃梅湖北黃梅縣)人,俗姓。十七歲於東禪寺剃髮,十八歲受具足戒。初從水南青遂受學禪要,其後遍參善知識,禮謁圓悟克勤禪師,嚴受策勵。復受克勤禪師之命,入彰教寺師事虎丘紹隆禪師,未經半載,頓明大事,得嗣其法。此後歷住諸刹,而於明州天童山大振法化。師住於歸宗寺時,大慧宗杲禪師梅陽,曾寄偈稱歎。與大慧宗杲禪師並稱臨濟法系之二甘露門。孝宗隆興元年(1163)示寂,世壽六十一。

【演蓮法師譯文】
應菴曇華和尚明果寺的時候,雪堂道行禪師經常到他那裡看望他,二人甚為投契。
有人便在私下議論說有失尊卑之禮。
雪堂禪師聽到後說:「論師承輩份,曇華雖是我的師侄,但他為人端正,不希求名聞利養,與人交往不會先譽而後毀,不花言巧語、阿諛奉承,加上他對佛法妙理見解高明,尋常去住舉止之間,灑脫自在,非常難得,所以我很器重他。」
良因贊曰:
修道人取辦生死大事,是不講人情,唯法是親的。
但也因唯法是親,對人方能親疏平等,
而「不悅利近名,不先譽後毀,不阿容苟合,不佞色巧言。」
倘若以「修行人」自負,而性格剛強諂佞者,則無足語道矣。
修行人性格很重要,有溫良恭儉讓的性格,方有見道明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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