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29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租稅優惠

公益出租人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 地價稅:適用稅率2‰(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 綜合所得稅:承租人若享有租金補貼,房屋所有權人(且需為出租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房屋稅:相當稅率0.6% 地價稅:減徵80%(相當稅率2‰~11‰) 綜合所得稅: 1.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1萬5,000元 (自110年6月11日起) 2.可減除必要費用為租金60%

個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

房屋稅:減徵40%每屋各以1萬元為上限 地價稅:減徵40%每屋各以1萬元為上限 綜合所得稅: 1.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6,000元 2.6,001元~2萬元,可扣除必要費用為租金53% 3.超過2萬元,可扣除必要費用為租金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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